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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基层治理体系创新工作汇报材料(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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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镇(街道)与派出(派驻)机构关系定位还有待探讨。目前,驻镇(街道)的市直派出(派驻)机构的人事关系、工资关系在市直单位,受镇(街道)管理弱化。从调研情况看,大部分派驻机构负责人的调整没有事先征求所在镇(街道)意见建议。部分派驻机构负责人会在上任初期向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报道。今年X委组织部出台了针对镇(街道)和市直派驻机构的几项工作机制,有望改善这种境况。但了解到大部分派驻机构对镇(街道)中心工作的配合程度还比较高,在急难险重工作的安排上也体现出各自担当。就派驻机构管理方面,大部分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认为维持现状比较稳妥。

(三)镇(街道)与县直职能部门关系需进一步理顺。一方面,规范"属地管理"工作开展以来,各镇街和上级职能部门转变固有观念,明细工作定位,以县乡"属地管理"事项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为履职依据,基层治理能力提升取得了积极成效。但在调研中也发现部分镇(街道)囿于旧思维,碍于上下级关系情面,存在"不敢呼"现象。上级职能部门在面对存在职责交叉的"呼叫"事项时,仍存在一定程度的推诿现象,协调配合机制还不够健全。

三、意见建议

(一)加强宣传,提高镇(街道)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知晓度。"公生明、廉生威",唯有知晓才好落实。应加大对镇(街道)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公众号、微信等新媒体对镇(街道)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进行解读,扩大影响力和知晓度,使群众明白改革目的、知晓改革成效和监督改革落实情况,从根本上凝聚支持改革的强大动力,从而有效激发基层发展动力,真正实现"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

(二)夯实保障,强化镇(街道)对派驻机构的统筹管理。目前,部分县区已赋予镇(街道)党工委对上级职能部门及其派驻机构的考核评价权、对派驻机构负责人的人事考核权和征得同意权。下步应加强领导,细化举措,压实责任,将文件规定落到实处。强化镇(街道)对派驻机构人员的人事管理和日常管理,完善下放给镇(街道)事权的人才、技术、资金等方面配套保障机制。组织部门需进一步细化职能部门及其派驻机构的具体考核评价办法,提高镇(街道)评价结果占部门年度绩效考核权重,确保派驻机构负责人人事考核权和征得同意权得到有效落实。

(三)健全机制,确保规范"属地管理"工作落到实处。规范"属地管理"工作的协调推进,需要镇(街道)提高主动呼叫意识,县直部门强化履职担当责任,督导部门全力跟进协调,三方联动,良性循环,有效运转。要通过"多呼多应"磨合工作棱角,发现运行短板,解决实际问题。注重工作经验的总结宣传,通过对典型案例、先进经验的宣传推广,加强正面引导,强化舆论监督,消除镇街"不敢呼"的顾虑,形成"常呼常应"的良好氛围。通过健全"问责机制"和"督导机制"强化对职能部门的监督考核,督促职能部门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积极响应,解决部门"不愿应"现象。健全完善协调配合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制定高效便捷的运转流程,确保规范"属地管理"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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