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督查通报(报告)汇编(第26/128页)
(四十七)关于工程建设公开招投标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抓好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各项有关招投标文件精神,加强对招标人的宣传教育,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同时,充分利用统一监管平台,切实加强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故意规避进场招标的行为,促使必须进场的项目全部进场。二是完善工程招投标制度。招投标系统中增加发包计划功能,招标人在做项目注册时填报有关工程服务、施工、采购的全部发包计划,不得利用划分标段规避招标;招标人在实施招标活动过程中,监管部门对照立项批文和发包计划及时发现未招标标段,重点解决好设计、勘察招标,进一步规范招标人发包行为,解决应招未招问题。三是改进招标代理和专家评委的管理。通过日常动态考核规范代理、评委评标行为,规范代理合同和项目组人员配备,提高招投标工作质量。四是夯实规范招投标监管的基础。抓好监管队伍建设,经常检查分析招投标监管环节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防控点制度落实情况,防止和杜绝队伍中腐败问题的发生。加强招投标诚信体系建设,将企业信用状况作为评标因素应用于各类工程的招投标活动中,做到应用尽用。五是切实加强标后监管工作。工程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工程基本建设程序组织实施,开工建设必须依法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和施工许可证,严禁未报先建和边报边建;对中标单位投标承诺履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监督的重点是中标单位在施工现场的人员、机械、质量安全管理等情况是否与投标承诺一致。
(四十八)关于土地出让竞争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规定。按照《句容市土地出让工作规则》相关要求,对20xx年度出让的全部159宗经营性用地出让采取了"双会双段"决策方式,20xx年度出让的全部63宗工业及仓储用地出让采取了"单会单段"决策方式。二是规范土地评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建立了由苏信、苏地行等10家优质土地评估机构组成的全市土地评估机构备选库,20xx年度所有222宗上市地块,严格按照《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工作管理规定(暂行)》的要求,一律以抽签方式随机从备选库中选定估价机构。三是强化项目管理。严格按照我市《关于优化产业用地管理助推产业转型升级企业提质增效的实施意见》的相关要求,所有产业类项目一律未捆绑商业、商品住宅和房地产等项目。四是加强要素统筹。20xx年12月成立中共句容市委要素统筹领导小组,20xx年1月31日召开第一次市委要素统筹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决定20xx年第1期国有(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情况,实现了市委、市政府对土地出让工作的"双把关"。
(四十九)关于融资行为不规范,政府出具不规范融资担保函件问题的整改
开展不规范融资担保函件整改工作以来,全力做好担保函件收回工作。我市通过加强同金融机构沟通协调,担保函件回收率84%。未收回的担保函件,我市按照镇江市财政局会议统一部署,向函件持有金融机构统一发放了声明函,声明凡是与财预〔2017〕50号文件相违背的内容不再履行。
(五十)关于有些平台公司违规出借资金,一些投资决策行为缺乏规范的评估、核查、审批把关程序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加强平台公司内控制度管理。强化组织决策审批程序,严控平台公司出借资金,杜绝出现违规出借资金现象。出借资金方面,均有市政府批复,严格对外借款管理,杜绝出现违规借款的行为。二是严格落实政策审批程序。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性资金决策审批程序意见》精神,认真执行市、镇两级重点工程项目预算决策审批流程,对涉及追加预算、重点工程资金拨付及追加等部分,实行分级决策审批。进一步严格投资概算、财政承受能力评估论证、建设标准和建设工期等,加强和规范投资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积极稳妥化解债务风险。
(五十一)关于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
20xx年12月26日,召开全市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暨"三治理一挂牌"专项行动工作推进会,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实行督查督办、直查快办,强化通报曝光。20xx年以来,查处群众身边腐败问题3起6人。
(五十二)关于有的十八大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的整改
一是全面贯彻落实监察体制改革要求。改革后,实现了91.23%的一线执法力量占比,通过坚持推送每日清风微课堂、举办"清风讲堂",组织全系统"不忘初心强本领、牢记使命勇担当"红色教育专题培训,不断推动人员、制度和情感的深度融合。统筹用好纪律和法律"两把尺子",有效强化纪律、监察、派驻、巡察监督合力,在纪律监督上,共党纪处分17人;在监察监督上,共政务处分8人;在派驻监督上,共办理信访件59件,各类通报曝光8次,发放问题整改意见书8份;在巡察监督上,制定20xx年度巡察工作要点,全年计划组织开展3轮巡察、1轮巡察整改专项督查。二是坚持腐败现象"零容忍"。今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组织始终保持反腐高压态势,紧盯"三类人",强化权力节点监控,审查调查工作始终从严从实。1-3月,全市纪检监察组织共立案38件,其中乡科级案件7件,采取留置措施4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4人,共挽回经济损失19.75万元。三是坚持聚焦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在加大审查调查力度同时,紧盯重点行业领域,要求单位部门查找制度漏洞,强化制度执行力。
(五十三)关于有的在惠民政策中优亲厚友、徇私舞弊问题的整改
一是深入开展"三治理一挂牌"行动。扎实开展"三治理一挂牌"深化提升专项行动,构建"制度化+信息化+公开化"治理路径,深入运用农村集体"三资"、产权交易、阳光扶贫、涉农资金4个监管平台,对涉农资金项目实现了嵌入式监督和跟踪式监管。在全市162个村推广集体资金"第三方"监管模式,通过开设"村务卡",有效防范资金体外循环、截留套取等问题,做到全程留痕可追溯、资金使用可监管。二是持续开展专项监督。护航乡村振兴方面:制定《关于清风护航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实施效能提升、阳光惠农、权责约束、正风护林、清廉乡风等五大工程,设立专项办公室,统筹基层监督力量,整合优化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工作。脱贫攻坚方面:对我市20xx年度脱贫低收入户、经济薄弱村各项收入构成情况进行核查。污染防治攻坚方面:在全市推广运用污染防治平台,对1名责任人给予行政警告处分。教育领域专项治理方面:按照校外培训机构整治要求,我市237家校外培训机构已全部整改到位或基本合格,目前,我市8批次教育领域挂牌督办件均已处理结束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