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督查通报(报告)汇编(第24/128页)
(三十五)关于"三超两乱"整治不彻底;干部管理不严格,退二线一刀切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清理整治。在全市开展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社团、企业兼职"回头看"工作,同步对科级干部社团兼职不规范、违规企业兼职等开展专项整改,对巡视组点名的具体问题逐一发函,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同时研究出台社团、企业兼职两个备案制度,进一步从源头把关,防止问题整治出现"割韭菜"现象。二是严格执行制度。及时落实好上级对干部"退二线"最新政策规定,结合新《公务员法》的实施,逐步调整干部转任非领导职务政策。严格执行好我市《关于进一步明确退出领导岗位干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择优选派转任非领导职务干部到村任职、参与全市中心工作,充分盘活非领导职务干部资源。严格执行中组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在全市面上开展自查,一经发现严格按规定从严处理。
(三十六)关于干部档案管理混乱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重点审核。对巡视反馈点名的干部档案逐一重新审核,对相关干部开展书面函询,并适时开展专项查核,根据查核结果严格按规定处理。二是规范档案管理。加大对人社、财政等下级管档单位工作指导监督力度,要求点名干部涉及单位立即对有关档案进行规范整理、严肃审核,并做到举一反三,由点及面。按照档案审核的有关规定,对档案重要信息存疑的重新开展审核认定,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能提供的,严格按照要求予以认定;严格按照档案整理有关要求,对材料不齐全、不规范的干部档案重新开展整理、补充完善相关材料。三是严肃责任追究。严格执行中组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拟提拔领导干部档案"凡提必审"要求,对近期干部调整中提拔重用干部档案认真审核,重要信息存疑的认真核实、及时处理,一旦发现涉嫌造假的一律暂缓考察并停止任职程序,严肃处理。
(三十七)关于少数领导干部重大事项申报不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规范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严格做好20xx年度重大事项报告和年度市管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通过及时开展填报辅导培训、发放提醒函、签订承诺书,规范重要事项报告工作。二是认真开展核查核实。按照上级开展政治体检的工作要求,今年对所有市管领导干部进行个人有关事项查核。以后每年按照20%的比例,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开展抽查核实,并覆盖到全部市管单位。对填报不实的及时开展提醒、函询,确属瞒报漏报的严肃开展组织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市纪委监委处理。
(三十八)关于一些单位招待费居高不下问题的整改
在全市开展自查自纠行动,已先后召开3次专题会议,部署和督促推进专项行动开展。同时深化"三查两监督",加强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十九)关于违规吃请仍有市场问题的整改
加强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吃请等问题的监督检查,尤其是元旦、春节期间,通过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突击检查等方式,紧盯公款吃喝、违规吃请等节日期间易发多发和隐形变异问题,共派出检查组26个,走访属地大型商场、宾馆、酒店等67家,检查旅行社、"一会所两场所"19家,抽查单位食堂、培训中心14个,检查29家单位车辆封存情况;组织暗访组15个,累计暗访43次;派出督查组19个,累计督查单位93家,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四十)关于违规发放奖金、福利和津补贴问题频发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专项检查。由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牵头对全市机关事业单位2016年1月至20xx年12月奖金、福利和津贴补贴发放情况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单位是否严格执行各项奖金、福利和津贴补贴发放制度,有无违反规定乱发的奖金、福利和津贴补贴,有无超标准发放的奖金、福利和津贴补贴,有无将不应享受奖金、福利和津贴补贴的人员纳入上报范围等。专项检查分为三个阶段,20xx年2月前,单位自查自纠阶段,按要求上报自查自纠整改报告和情况汇总表;20xx年3月前,联合专项检查阶段,市财政局、市人社局联合对单位自查自纠情况按20%比例进行重点抽查,对有举报、整改措施不到位的单位重点核查;20xx年3月起,建章立制阶段,主管部门强化源头管理,及时发现问题,杜绝苗头性问题。二是加强日常监督。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奖金、福利和津贴补贴发放日常管理,由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等部门组成联合督查小组,对单位是否存在乱发奖金、福利和津贴补贴情况,定期开展督查,定期听取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汇报、查看相关台账资料、随机抽查单位整改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和个别访谈等形式进行监督。严格审核预算基本支出编制,预算执行过程中人员等信息增减变动,按相关规定审核备案后给予调整,对人员支出预算计划审核核对到人员,认真落实有关行政事业单位工资调整政策的执行。进一步健全监督举报制度,随时受理举报并及时调查核实,杜绝出现乱发奖金福利的现象。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对在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有信访举报经相关部门调查属实的违规违纪问题,追缴违规发放报酬,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按有关规定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十一)关于少数党员干部私车公养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制度管理。认真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平台派车制度,杜绝公车私用和私车公养,防止借机报销费用。严格公务用车使用时间、事由、地点、里程、油耗、费用等信息登记和公示制度。加强加油卡管理,实行定点加油登记制度,节假日封车封卡。二是坚持公开透明。认真落实公车定点保险招标要求,启动的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加油、洗车等政府采购招标工作,杜绝私车公修。严格财务报销制度,规范费用票据会签方式,杜绝保险费、年检费、车辆通行费等私费公报。三是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公务用车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句容市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畅通监督渠道,常态化开展检查,重点是元旦、春节、元宵节等节假日对车站、码头、风景区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