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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2023年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44篇(第53/10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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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层面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疫情防控部署要求,组织全体检察人员下沉社区,投身疫情防控志愿服务活动300余人次。重点围绕饮用水安全、电动车飞线充电、废旧液化气瓶存储、食品药品等开展各类摸排调研、专项督察工作,助推建设电动车充电桩13处,追回国有财产约5万元,保障了人民群众生活安全。依法严厉打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挽回经济损失30万余元,向金融机构发出检察建议,消除违法犯罪隐患,同时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帮助老年人提升防骗能力,做到边打击边宣传。规范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以"救急救困、应救必救"为原则,对符合救助条件的申请人开展司法救助33件33人,发放司法救助金人民币13.2万元,同比上升312.5%、164%。

三、全面履行监督职责,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始终坚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以监督办案为中心,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深化刑事诉讼监督。对刑事诉讼活动加强监督,共监督立案2件2人,监督撤案3件10人,纠正漏捕漏诉5件11人,依职权对69名在押犯罪嫌疑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极大限度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全面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建设,主动对接县公安局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促进刑事办案流程规范化建设,制发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及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并在个案办理中以审查意见、侦查建议促进刑事办案规范化。

提升民事检察监督。共办理民事支持起诉等各类民事检察案件36件。通过与彭泽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立动态联络机制,依法办理了30名农民工被拖欠劳务工资民事支持起诉案件,涉案金额15万余元,检察官出庭支持起诉,促成原被告和解,夯实了弱势群体维权支撑点,切实保障了民生民利。

推进行政检察监督。共办理各类行政检察监督案件6件,经提出检察建议后,均已获法院、行政机关支持。本院就冒名婚姻登记问题制发行政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帮助当事人解决困扰22年的"婚姻大事",该案件也是《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民政部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出台后彭泽县首例冒名婚姻登记行政争议化解案。

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共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50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其中,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经法院审理,督促缴纳生态修复费用人民币4万余元;在现制现售饮用水案件中邀请特邀检察官助理见证取水送检过程,在秸秆焚烧案中邀请"益心为公"志愿者现场核实证据,充分凝聚公益保护合力;扎实推进代表委员建议、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件,检察建议转化为政协提案2件,推动了无障碍设施建设及未成年人药物滥用协同共治,得到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县关工委充分肯定。

四、深入优化品牌创建,聚力践行司法为民理念

着力打造"长江+梅花鹿"生态之城检察特色品牌。结合沿长江岸线江、河、湖密集交叉的地理区位,将"春江如练 与鹿同行"文化品牌融于生态和公益诉讼检察履职,积极落实"河长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联合督办涉长江水体保护案件5件,助力本县"一江两湖四河"水资源污染防治。把长江流域生态保护作为工作发力点,在滨江公园建成长江生态检察文化长廊,多次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梅花鹿及生态环境保护宣传、长江生态及江豚保护调研、长江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宣传等活动,成立了驻桃红岭保护区工作联系点,主动履职、智慧监督、铁面司法,助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逐步形成了党建引领、惩治犯罪、系统治理、公益联动、多方参与、生态修复"六位一体"的长江生态检察特色工作机制,不断激发法律监督活力,实现对长江及梅花鹿的全方位保护。

落实落细巡回公开听证机制。围绕人民群众对司法需要的新期待,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共组织巡回公开听证9次,听证场所拓展到了乡镇、企业等,严格按照《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规范听证流程,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相关行业代表参与。并内外联动不断强化公开听证宣传工作,通过"两微一端"等平台,宣传公开听证的程序及做法,不断拉近检察机关与群众的距离,切实做到了"应听证、尽听证",加强了外部监督,做好以案释法,深化了听证工作实效。

持续擦亮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充分发挥资源优势,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共同开展法治教育、矫治救助等工作,形成合力持续推动完善"家庭、学校、社会、政府、司法、网络"六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积极打造"晨曦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搭建专业平台,坚持专业化办案与法治教育、社会保护相结合的办案模式,继续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及一站式救助制度,同时对部分监护不力的家长制发督促监护令或家庭教育指导令,督促指导其落实监护职责。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业务集中统一办理,整合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结合未成年人滥用成瘾性药品、宾馆住宿、出入娱乐场所等情况先后制发检察建议6份,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整改,并与县市监局、县卫健委联合出台《彭泽县未成年人药物滥用防控实施细则》,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该做法既得到了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充分肯定,也被江西省检察院推广至全省适用。组织法治副校长到挂点学校进行法治宣传30余次,发放宣传手册 2500余份,同时构建"法治副校长+社工"宣传新模式,积极运用新媒体工作平台宣传法律知识,着力抓好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工作。

五、着力打造过硬队伍,不断夯实检察事业发展根基

始终坚持深化改革、接受监督,着力推进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以更高标准打造"四个铁一般"的检察队伍。

扎实筑牢队伍思想根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多形式组织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迅速传达新思想、新观点、新部署、新要求,坚决捍卫"两个确立",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常态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严格"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开展全员政治轮训,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提升政治素养、铸牢政治忠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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