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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2023年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44篇(第72/10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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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更高水平平安通渭建设。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全力做好检察环节保安全、护稳定各项工作。全年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47件66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40件226人,其中批准逮捕26件38人,提起公诉80件142人,批捕和起诉人数同比下降18.75%和4.25%。坚决惩治危害社会治安、侵犯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刑事犯罪,提升群众安全感,批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6件7人,起诉15件16人。突出惩治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等犯罪,批捕9件12人,起诉12件18人。以扫黑除恶常态化为牵引,坚持打早打小,促进常治长效,起诉组织卖淫、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等犯罪10件12人,形成有力震慑,有力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宽严相济维护社会大局稳定。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在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对犯罪情节较轻、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从宽处理,不批捕28人、不起诉69人,不捕率和不诉率同比增加16.74%和6.1%。积极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对捕后无羁押必要的,依法建议或决定变更强制措施5人次。加大刑事执行活动监督力度,提出检察建议7件,向社区矫正机构提出纠正意见或检察建议2件,有效防止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促进社区矫正管理机构不断完善监管制度。加强对不及时交付执行、超期羁押等问题的监督,对5件案件中财产刑执行不当问题进行同步监督,提出纠正意见,相关部门予以采纳并及时纠正。

--纵深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更高质量、更好效果适用,2022年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181人,适用率为95.4%。坚持量刑建议区分度、精准化和制约性,推进量刑规范制度建设,提出确定型量刑建议109人,采纳率为99%,同比增加了3.3%。推进轻微刑事案件办理模式不断优化,适用速裁程序16件,适用率为23.19%。加强对犯罪嫌疑人释法说理和开展实质化刑事和解,减少认罪认罚后反悔的情形和不必要的上诉,从源头减少了上诉、申诉案件。

--深化诉源治理促进长治久安。围绕校园安全、金融监管、窨井管理、安全生产等问题,持之以恒落实最高检第一至第八号检察建议,精准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9份,通过依法能动履职,更深融入社会治理,共筑长治久安基石。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打造"检·爱"12309检察服务品牌,紧盯控告申诉重点案件,综合运用领导包案、检律协作、公开听证、人民监督员参与等方式,做到同步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同步进行证据调查核实、同步开展案件和解、同步做好信访风险防控、同步化解涉案矛盾纠纷、同步宣传12309检察服务职能,用心用情办理控告申诉案件4件,促成刑事和解31件37人,积极化解信访矛盾、息诉罢访,切实做到司法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二、深化为大局服务理念引领,扛起保障高质量发展检察担当

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大局切入点,主动作为,以强烈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切实服务保障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切实维护经济金融安全。严厉打击金融犯罪,全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积极开展不良资产清收处置工作,对公安机关立案的涉不良资产案件全部提前介入,提出引导侦查意见。深入开展"断卡"行动,重点打击组织者、领导者、骨干分子和行业内鬼,办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24件79人,批捕5件10人,不捕1件3人,提起公诉17件66人,追赃挽损61.76万元。扎实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理针对老年人诈骗案件2件,批捕2人,起诉3人。通过办案,有力遏制了此类犯罪高发势头,切实维护了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营造更优法治营商环境。充分发挥"12309"检察服务职能,建立企业司法诉求快速处理和反馈机制,线上线下同步受理企业反映问题,优先办理民营企业案件,及时回应企业关切,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审慎办理涉企案件,不批捕涉民营企业相关人员5人,不起诉涉民营企业相关人员7人,有效减轻了办案对企业经营的影响。严厉打击侵害民企权益犯罪,依法批捕侵害民企权益犯罪8人,提起公诉17人,及时为民营企业追赃挽损126万余元,切实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合法经营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助力美丽通渭绿色崛起。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力服务通渭"绿城""水城"建设。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42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案件数量同比增长147%。聚焦县域内牛谷河、金牛河、安逸河等河流"四乱"和饮水水源污染、生产生活废水超标排放等水生态突出问题,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23件,清理污染河道200余公里,清理被污染水域面积5.8万亩,清除处理堆放的各类生活垃圾、生产类固体废弃物95万吨,有力助推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河道生态环境建设。针对采砂、开矿破坏生态环境未恢复治理的行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5份,督促监管部门全面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监管职责,采取措施修复破坏的生态环境。2022年我院被评为全市河长制湖长制先进集体,1名干警被评为全市优秀河湖卫士。

三、坚持为人民司法能动履职,精心办小案践行检察为民初心

坚持人民检察为人民,在能动履职中有机融通法理情,扎实办好各项检察为民实事,以法治的力量全力守护民生。

--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把群众身边的"小案""小事"办实办好,让司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针对"土坑酸菜"、生鲜牛乳质量、抗(抑)菌制剂非法添加等问题,办理食药领域公益诉讼案件4件,切实守护群众"舌尖上"安全。针对城区路段部分窨井盖破损,影响出行安全,制发检察建议1份,助力解决井盖维修难问题,切实保障群众"脚底下"安全。针对乱停乱放、占用盲道、超载骑行、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车等社会治理难题,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1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用心用情纾解急难愁盼。深入学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兑现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承诺。全年接收群众来信来访40件,均在7日内告知"已收到,谁在办",均在3个月内办理或结果答复。以案结事了、事心双解为目标,压实首办责任,院领导包案办理的12件首次信访案件均通过带案下访、检调对接、检律协作等方式实现矛盾化解。建立异地阅卷"绿色通道",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推动互联网阅卷,有效满足群众多样化法律服务需求。开展农民工讨薪司法保障专项监督,加大民事支持起诉力度,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助力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帮助217名农民工追回欠薪182.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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