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43篇(第102/127页)
(四)落实整改责任方面
1. "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肃"问题仍有发生,整改流于形式。
(31)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肃问题时有发生,在研究帮扶贫困村文体设施资金时,未见党组书记、局长末位表态;局党组会议与局务会混开。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局党组规范了党组会议、民主生活会、局务会议流程,严格实行党组书记、局长末位表态制度。
(32)"村级文化场所不够健全"的问题依旧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村级文化场所大检查,举一反三,对体育设施场所同步进行了检查;二是提高现有基层文化活动中心利用率,激发老百姓参与基层文化活动的热情,共享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成果。提高了农家书屋、村民活动室、阅览室、健身室等公共设施的使用率,调动了民众的积极性;三是加快推进村级场所规范化建设,乡村图书馆实行总分管制度。
(33)对"党费收缴不规范"问题整改措施错误。
整改情况:规范党费收缴与审定,及时建立完善《党员收缴登记簿》台账,党费由党支部统一逐月规范收缴,及时按规范填写党费证。
(34)"调用下属事业单位车辆"问题未真正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制度,规范派车程序;二是将广播电影电视服务中心车辆闽H751KD划转为大队用车并报车改办审核备案,由于车辆老旧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已完成拍卖和采购新的执法用车手续。
2. 问题整改"边改边犯",未标本兼治。
(35)"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反映的问题再次发生,未及时召开半年及年度党风廉政形式分析会,未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检查。
整改情况: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召开党风廉政教育工作大会,抓好文件、制度的传达与学习;开展对各股室和下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检查活动。
(36)"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记录不规范、内容不全"的问题再次出现。支部会议记录仍存在会议要素缺失、记录混乱等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支部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制定《党建工作计划》和《党员学习计划》,对照问题进行整理,不弄虚作假;二是对原记录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37)对"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中反映的余庆桥头乱摆摊、乱收费等信访问题,未深入调查、跟踪督查、及时制止。
整改情况:一是对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并已作出政纪处分;二是"余庆桥头乱摆摊"问题,已与当地社区商量摆在街路;三是已辞退"乱收费"的原两名文管员。
3. 整改建立的制度"空转",未常态长效。
(38)"抓队伍管理不力"问题依然存在。工作人员不同程度存在迟到、早退、溜岗等现象,对长期缺勤人员,局党组未按规定及时做出处理。
整改情况:局党组重申机关作风建设的重要性、严肃性,责成班子同志对各自分管的股室和局属单位开展谈话谈心、巡查检查,加强指导,严格要求。各股室和局属单位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负责落实本部门、单位的日常考评工作,定期组织部门、单位工作人员开会学习,通报出勤考评情况。对博物馆伊启平同志的问题分别由分管领导和局党组书记进行诫勉谈话,并进行了岗位调整,停止发放2020年度奖金。同时举一反三,完善落实日常管理和年度考评制度,正风肃纪,常态监督。
(39)"组织生活会开展不严肃、不认真"问题仍有发生。
整改情况:局党组重申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的通知》的精神,对相关的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今后各支部严格按要求开展组织生活。支部书记、组织委员要提前做好会前准备,向支部党员明确组织生活会召开时间、内容、程序和要求,会前认真学习,谈心谈话,听取意见;会上认真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做好会议记录;会后进一步制定整改措施,逐一整改落实。
(40)"出差审批、差旅费报销不规范"问题整改后多次发生。
整改情况:已责令退回多报销的390元;举一反三,计划财务股严格审核、规范审批、报销制度。
4. 问题整改"就事论事",未举一反三。
(41)对省委巡视指出某干部违规兼职问题的整改未举一反三,仍有干部担任市体育服务公司法人代表。
整改情况:局党组对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现已辞去市体育服务公司法人代表职务,辞去市老体协主席职务。与此同时,局党组要求全局上下"举一反三",认真查摆,对干部违规兼职问题进行全面摸排,坚决予以清理。
(42)"违规公务接待"问题的整改浮于表面,未抓好同类问题的整改;执法大队工作午餐用餐名单与实际不符。
整改情况:一是对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引以为戒;二是严格公务接待和用餐票据审核,对违规违法行为及时处理,并通报,对直接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三、 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市委巡察一组巡察文体旅局党组期间,向我局党组移交问题线索1件。我局党组依规依纪依法组织调查核实,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1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
诫勉情况:市文管所原文保员余某某、王某某以工资低需弥补收入为由,向门口公共区域的摊贩收取摊位费,曾某某未当场予以制止。2020年10月10日上午,机关第一支部决定给予曾某某同志党内警告处分。党组经研究,同意机关第一党支部的处理决定。
四、 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 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主动性不强。原市旅游局购置的位于市五九路余庆园2套房屋,产权证一直未办,且单位与职工对房屋权属有争议,局党组长期未研究解决,引起职工议论。
整改措施:已由党政办牵头,聘请局法律顾问杨望兴介入调查,提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方案。12月底前,拿出处置方案。
2. 落实"最多跑一趟"改革有偏差,行政审批时间偏长。民宿审批问题涉及工作面广,审批盖章部门多,行业高跨度大,部门之间在落实"最多跑一趟"改革的认识上还不够统一。
整改措施:参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促进民宿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我局拟定了《XX市民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报市委市政府审批。待审批后,将严格按照《XX市民宿管理办法》规范申办条件和审批程序,提高服务办事质量,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五、突出成果巩固,抓紧抓牢抓严促长效
下一步,局党组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确保问题整改彻底、到位、不反弹,牢牢巩固整改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