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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2023年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12篇)(第10/3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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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动司法服务实体经济。接续开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护航十大产业"等专项工作,制定服务"六稳""六保"15条意见等文件。坚持依法打击影响企业发展的犯罪,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8472人,同比增加70.4%,真正把检察工作的着力点放在为实体经济护航上。坚持服务企业健康发展,开展"送法进企业""'检察长·董事长'座谈会"等活动,为企业家送上法治礼包。在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中,率先融合开展非涉案企业合规建设,实现从单一刑事"惩治"到合规"矫治"的转变,《检察日报》多次报道贵州做法。黎平县检察院办理的某企业非法占用林地合规案,督促涉案企业"真整改""真合规",企业因营商环境良好追加投资40亿元。

履职尽责彰显抗疫担当。注重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综合考虑案件发生的时空背景和行为危害性,不捕52人、不诉47人,体现法理情相融合。平塘县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涉疫妨害公务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依法办理涉新冠肺炎疫情典型案例。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创新以案释法,接续发布2批10件涉疫情典型案例,依法指导办案。"乙类乙管"后,认真落实最高检涉疫案件法律适用标准,应势转变工作重点,突出惩治哄抬物价、制假售假、危害医疗秩序等犯罪。

三、始终扛起法治责任,法律监督更加有效

五年来,我们始终牢记法律监督的宪法定位,依法能动履职,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精益求精做优刑事检察。坚决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不捕率、不诉率从2017年的28%和13.7%上升至2022年的45%和33.9%;诉前羁押率从2020年的46.4%降至2022年的32.6%,有效节约司法资源、化解社会矛盾。加强刑事立案、侦查活动和审判活动监督,推动实现市县两级检察院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全覆盖,监督立案撤案件数同比增长10倍和15倍,追捕追诉人数同比增长100.5%和83.1%,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1049件,同比增长36.2%。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开展巡回检察284次,监督纠正违规违法"减假暂"1.4万人,"提钱出狱""纸面服刑"等问题得到有力整治。起诉职务犯罪2428人,立案查办司法人员职务犯罪223人,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贡献检察力量。精准发力做强民事检察。深入贯彻实施民法典,注重类案监督和个案纠错,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2306件,较前五年上升403.5%,法院审结后改变率为92.1%,促进统一司法标准、解决同类问题。针对法院裁判并无不当的5458件民事案件,在依法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的同时,积极释法说理,有效维护审判权威。加大对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的监督,提出检察建议1.9万件,较前五年增长554%,法院采纳率为98.2%。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虚假诉讼问题,联合省法院等部门出台惩处虚假诉讼意见,连续四年开展专项监督,办理案件1431件,助力重塑社会诚信体系。

持续用力做实行政检察。把以"我管"促"都管"的新时代检察理念融入检察履职,受理案件1.4万件,对审判违法和执行活动等提出检察建议9197件,年均上升170%;依法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1567件,切实维护审判权威。针对一些行政诉讼案件环节多、周期长、矛盾尖锐复杂的情况,综合运用调查核实、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手段,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1527件,着力解决案结事未了的问题。开展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工作,提出检察建议575件,经验做法被最高检推广。

探索创新做好公益诉讼。以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为最佳司法状态,通过磋商、诉前检察建议促进源头治理,96.9%的公益损害问题在诉前得到解决。对不能落实检察建议的,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44件。积极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开展传统村落、红色文化资源保护等专项活动,立案办理案件5931件,公益司法保护"贵州检察方案"不断完善。与云南、四川等地检察机关,建立赤水河、乌江等跨流域协作机制,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建设共抓大保护的重要指示落到实处。加强对社会公共利益的直接保护,提起民事公益诉讼1648件。在全国率先探索民事公益诉讼适用司法确认制度,创新认购"碳汇"替代生态修复方式,与有关部门共建"补植复绿"基地160个,督促恢复被损毁的耕地、林地、湿地5.8万亩,全力守护贵州这个没有围栏的山地公园。

四、始终站稳人民立场,民生答卷更加暖心

五年来,我们始终牢记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在一个个具体案件、一件件检察为民实事中,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精心办好民生案件。落实最高检治理窨井盖的检察建议,促进整改安全隐患6745个;起诉高空抛物犯罪8人,提出检察建议10件,坚决保护群众人身安全。积极开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专项行动,起诉1.5万人,坚决保护群众财产安全。配合开展"四个最严"专项行动,起诉1635人,坚决保护群众食品药品安全。部署开展"碧水润家园""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专项行动,立案办理涉生产生活污水垃圾、土壤污染等公益诉讼案件2.2万件,坚决守护群众美好生活。

用心呵护老幼群体。在全国率先开展"检察蓝牵手夕阳红"专项工作,办理涉及老年人出行安全、数字鸿沟等案件316件。积极参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起诉298人,守护老年人"钱袋子",让老年人晚年更安心。全面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1.1万件,其中,起诉未成年人犯罪7241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未成年人,不捕7970人、不诉6289人。在专门学校等建立观护基地,对4778名罪错未成年人开展教育矫治,为他们回归社会预留通道。持续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与省教育厅等部门建立从业限制、强制报告等制度,2083名检察人员兼任法治副校长,最高检推广了我省做法。

真心回应群众诉求。升级改造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一站式"检察服务。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受理群众信访6.9万件,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超过98%。加强诉源治理,首次到基层检察院申诉的信访案件全部由院领导包案办理,尽可能把矛盾化解在首办环节。开展政法信访系统大走访活动,帮助群众解决矛盾纠纷2254个,发放便民联系卡20万张,让老百姓遇事找法更加触手可及。在认真办理群众有合理诉求信访的同时,对一些企图通过信访达到非法目的行为坚决亮剑,省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刑满释放人员伪造证据、企图通过"申诉翻案"骗取国家赔偿的诈骗案,主犯邓某军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

五、始终注重自立自强,基层基础更加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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