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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加、调整内设机构的请示-15篇(第5/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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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戒毒医院(挂戒毒医疗中心牌子)

主要职能:负责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开展医疗和卫生防疫工作,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卫生常识教育;承担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门诊和住院治疗工作;负责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体检工作;负责出具所外就医、就诊、变更执行的诊治意见证明等;负责诊断评估生理脱毒及相关数据采集、分析和初审工作。

(二)增设内设机构

1.增设四大队

主要职能:根据强制隔离戒毒工作方针、政策,专门对传染性疾病、慢性疾病和精神障碍等病残戒毒人员实施特定的监测和管控,并开展特定的教育戒治。

理由:对照x年全省全市禁毒工作会议精神以及钱三雄市长对我市禁毒工作的指示要求,今明两年我市将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在创建实施方案中,明确"积极破解病残吸毒人员收戒收治难题,尽快建立专门收治场所并投入运行,建立健全规范的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实现应收尽收。"。因多种原因,市戒毒所始终未设立病残专属大队,一方面病残戒毒人员在所戒治期间难以接受到特定的医疗、管理和教育,另一方面未能实现应收尽收,造成极大社会隐患。

2.单设警戒护卫大队(挂指挥中心牌子)

主要职能:负责戒毒人员生活区大门值班,做好外来人员、车辆进出检查,身份核实确认等工作;负责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负责场所应急处突工作;防御外部不法人员的扰乱、袭击和破坏;负责所内治安管理工作,维护场所周边安全;配合做好戒毒人员集体活动、外出等警戒工作;统筹警戒设施、警械具及警用通讯设备等维护。三大队不再挂警戒护卫大队牌子,不再承担警戒护卫等相应职责。

理由:司法部在《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所安全警戒工作规定》(司发通〔x〕123号)中明确强调"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按照一定比例在正式人民警察编制中选配专职安全警戒人员"。近年来x省司法厅对各监所单位指挥中心建设高度重视,大力推进指挥中心独立建制、实体运行。市戒毒所现警戒护卫大队没有单设,挂靠在三大队,因工作差异性较大,警戒护卫大队和指挥中心均没有实体运行,场所信息化技防水平较低、应急处突能力薄弱、安全隐患较大,多次被上级提出整改。

二、领导职数调整及理由

市戒毒所现有副县级领导职数2个,正科级领导职数16个,副科级领导职数10个。在此基础上,建议增加科级领导职数11个,具体如下:

(一)增加正科级领导职数5个

副所长1名,理由:随着市戒毒所人员增多和体制健全,又考虑到还有一家下属国有企业,对照当前科学戒毒及企业安全生产需要和《x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星级戒毒所认证(试行)办法》(x戒毒〔x〕89号)明确提出"单独设立分管戒毒教育矫治的所领导"等要求,市戒毒所现有2名分管副所长的构架显然不能达到教育矫治和安全生产两大要求,建议再增加副所长1名。

教导员2名,理由:分别负责四大队、警戒护卫大队的政治教导工作。

大队长2名,理由:分别负责四大队戒毒人员管理、警戒护卫大队管理等工作。

(二)增加副科级领导职数6个

副教导员2名,理由:分别协助四大队、警戒护卫大队教导员工作。

副大队长2名,理由:分别协助四大队、警戒护卫大队大队长工作。

其他内设机构副职2名,理由:五大专业中心主任由科室副职担任,加上全所民警增多、戒毒人员收治规模扩大,教育矫治、后勤保障、组织人事、所政管理等任务日益繁重,急需增加有关科室副职力量。

(三)调整副科级领导职数设置

现有副科级领导职数10个,增加副科级领导职数6个,共16个;考虑到五大专业中心挂牌于内设机构,中心主任由科室副职担任,建议副科级领导职数设置为科室8个、大队8个。

特此请示!

关于调整x区旧区改造管理办公室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请示

x区机构编制委员会:

x区旧区改造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旧改办)主要职能是对全区旧区改造、市区重大工程、实事项目的动拆迁工作实施组织、指挥、监督、管理;全区动拆迁信访接待与处理,重要节点稳控及北京劝返工作;原"东八块"动拆迁遗留矛盾化解工作及动拆迁专项督察工作。

一、区旧改办内设机构及工作人员现状

x年4月经区编委(x编[x]9号)批准,x区动迁管理办公室(x年3月更名区旧改办)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编制10人。

区旧改办领导班子组成人员:主任由分管副区长兼任,常务副主任由区建交委主任兼任,副主任15名(由区建交委、区信访办、区府法制办、区房管局、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土管中心及五个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兼任),其中驻办副主任5名,分工负责旧改推进、信访化解、维稳劝返、督察投诉、综合协调及党建工作。

综合协调科:工作人员7名(科长暂缺,其中事业编制4名聘用人员2名,轮岗干部1名)。负责内外综合协调和服务,做好信息收集和反馈、会务、文书、档案、出纳等工作。

项目推进科:工作人员6名(科长1名,其中事业编制3名,借用人员1名,轮岗干部2名),负责旧区改造动拆迁工作的全面监管,指导动迁基地推进、协助行政管理部门裁决、推进中的矛盾化解、组织实施强制拆迁等工作。

信访化解科:17名工作人员(科长1名,副科长1人,其中事业编制1名,借用人员1名,聘用人员11名,轮岗干部4名)。负责动拆迁相关来信来访的处理接待、历史遗留动迁矛盾化解、维稳和驻京劝返等工作。

督察投诉科:4名工作人员(科长暂缺,其中聘用人员2名,轮岗干部2名)。承担动拆迁督察、接受居民各类投诉以及督促区属单位和职工的签约等工作。

二、拟调整内设机构及人员编制方案

近年来,区旧改办所面临工作任务更加繁重,既要承担全区信访量近五成动拆迁信访件的处理,又要牵头负责占据全区社会矛盾总量的80%动拆迁矛盾的处置与化解,近期还担负派驻北京开展劝返工作的任务。为了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履职的要求,拟建议:

(一)区旧改办下设综合科、推进科、信访科、稳定科、督察科。原内设科室撤销。

(二)综合科、推进科、信访科、督察科工作职能按原科室职能履行。

稳定科职能,主要负责指导协调全区面上动拆迁矛盾维稳工作,重点对象教育、管控工作,重要节点进京劝返工作。

(三)核定事业编制增加5名,各科室人员配置如下:

综合科,核定编制3人。

推进科,核定编制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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