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第3/3页)
(二)持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上海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21-2025年)》有关部署要求,进一步发挥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以争创全国第三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及单项示范创建项目为抓手,逐级压实责任,强化督查问效,在新发展阶段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更高质量、更高水平的法治政府。
(三)不断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持续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向纵深推进,全力加强区、街镇两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落实各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有效规范行政裁量权行使。积极探索柔性执法新模式,不断拓宽行政执法公示渠道。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开展行政基本法培训、基础法律知识抽考及全区性法律知识竞赛。强化执法公信力指标体系的成果转化及推广运用,树立并不断增强行政执法权威,持续端正执法理念、规范执法行为,构建执法公信力新格局。
(四)不断提高依法决策水平。不断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相关机制,规范决策流程,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研究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工作,及时发现并纠正决策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升重大行政决策质量。全面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持续完善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行政决策工作机制。
(五)不断健全行政复议应诉机制。以《行政复议法》修订为契机,持续规范行政复议各项工作制度,更好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加强复议应诉队伍建设,提升队伍整体专业素养。推行复议网上受理、复议决定文书网上公开制度,建成行政复议智慧听证室并投入使用。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监督功能,有效落实市局行政复议抄告制度,加大行政行为监督纠错力度。持续深化"三合一"进党校活动,发挥党校培训载体作用,提升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能力。构建行政争议化解网络,将调解贯穿复议应诉案件审理全程,强化行政争议化解力度,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六)持续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积极贯彻《上海市促进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条例》,以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为先,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诉源治理。探索推进在大型企业、经济园区等设立调解组织,进一步加强行专调委会建设,进一步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支持各类调解组织入驻非诉讼争议解决中心,打造纠纷调解枢纽平台。深化诉调对接,持续开展司法确认无纸化流转工作,完善非诉中心法院联络处基层联系点建设,推动"解纷一件事"落地见效,建设远程视频调解平台,着力提升调解信息化、智能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