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政局2023年度工作总结(第2/2页)
(三)启动留守儿童调研工作,摸清留守儿童基本情况。区委、区政府高位推动,组建了由区委、区政府领导任组长和副组长,相关区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21个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为成员的调研工作专班,于8月9日至20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专题调研,对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进行全面摸排,开展入户走访采集信息。通过调研数据收集汇总,摸清7402名留守儿童和6673名困境儿童底数,根据市民政局"1+3"工作模式,形成调研工作报告、实施意见、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自身责任,推动相互合作、共同参与,加快建立线上线下、部门之间、系统内外相互协同、联动响应的新机制。此项工作受到了省民政厅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督导组的一致好评。
(四)以"五社联动"为抓手,积极探索社会工作全方位参与基层治理。积极争取市级福彩金4万元,于2023年2月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购买XX乡务本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在XX镇开展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传、关心关爱活动、个案服务等服务,在XX形成了五社联动的良好氛围,有效提升社会关爱老人关心儿童的意识和氛围。
三、存在问题
(一)养老服务建设项目资金拨付率低。由于区级财政困难,项目资金拨付进度缓慢,制约项目建设进度,与上级要求有一定差距。其中:2021年上级下达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913.5万元,实施建设项目22个,截至目前已完工并投入使用项目16个、在建6个,已拨付549.5万元,拨付率60.15%;2022年上级下达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1681.5万元,实施建设项目17个,截至目前已完工并入使用项目11个,在建1个,未开工5个,已拨付62万元,拨付率3.6%;2023年上级共下达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2439万元,实施建设项目32个,截至目前已完工并投入使用项目1个,在建1个,未开工30个,未拨付资金。
(二)XX区殡葬惠民补助资金兑付不及时,有潜在的社会舆情风险。按照XX区殡葬政策规定,对XX区户籍的城乡居民死亡后给予一次性火化补助、进公墓(骨灰堂)骨灰安葬补助和免收基本殡葬费的殡葬惠民政策,2021年以后,由于区、乡两级财政困难,补助资金不能及时兑付,群众意见较大,有潜在的社会舆情风险。据统计,截至2022年共涉及未兑付补助人数17378人,需补助资金2718.95万元,2023年的还未作统计。
(三)未保阵地基础设施薄弱,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不足。一是因XX区作为市辖区,无儿童福利机构,为整合资源在XX区救助管理站挂牌成立了XX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功能配套设施设备严重匮乏,难以为未成年人提供帮扶救助和专业心理辅导等服务,功能难以充分发挥。二是我区现有社会组织总数84个,涉及志愿服务、社会工作、社会公益等领域的社会工作类社会组织仅有4个,社会组织层次低、数量少,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保护的深度、广度和力度不够,效果不明显。
四、2024年工作计划
(一)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一是按照扩围工作要求,扎实落实好各项社会救助政策,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支出型困难家庭和其他低收入人口实行动态管理,做到精准施保。二是强化部门间社会救助信息比对共享,构建信息查询跨部门共享平台建设,提高对象认定的精准性。三是管好用好社会救助协理员队伍,加强专业知识和政策业务培训,培养一批基层社会救助骨干人才。年内拟对社会救助工作人员的救助政策及系统实操进行考核。四是组织各乡镇(街道)开展低收入人口认定工作培训,并切实组织开展好认定工作,并加强政策宣传,引导群众主动申请救助。五是严格资金发放制度,使用"一卡通"发放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资金,及时足额将资金拨付给每一个保障对象,杜绝了出现贪污、截留、挤占、挪用或套取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和临时救助资金。
(二)健全养老服务体系。一是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推进2023年特殊困难家庭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进度,确保年底前改造任务完成。二是积极申报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项目建设,通过新建或提质改造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老年幸福食堂,提高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三是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组织人员参加省市养老服务培训,提升养老人才队伍服务水平和能力。四是完成全区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提升养老机构服务水平。五是加强高龄津贴和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政策宣传,扩大宣传的范围和覆盖面。
(三)强化城乡社区治理。一是全面落实党领导下的城乡社区协商制度,搭建全方位多层次村(社区)协商平台,围绕群众关心事项广泛开展议事协商。二是增强村(社区)文化引领能力,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三是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的城乡治理新模式,夯实自治基础,强化法治保障,着力德治引领,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格局。
(四)促进社会事务提质增效。一是进一步做好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扩大群众知晓面。二是全面落实儿童福利政策和残疾人福利政策,确保保障对象基本生活得到稳定保障。三是积极争取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项目、省级福彩公益金社工人才队伍建设补助项目、"三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支持计划项目,确保各级各类项目取得实效,切实发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四是深入开展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深化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加大滞留人员寻亲和落户安置力度,健全完善主动发现、主动救助、主动协调机制,健全区乡村三级网络救助体系,做到城乡救助工作全覆盖。
(五)推动殡葬改革不断深化。一是加快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积极谋划乡镇片区公益性公墓,解决居住分散村组安葬设施不足短板。二是强化政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宣传载体,广泛宣传XX殡葬改革成效,引导群众移风易俗丧葬简办。三是加强监督管理,压实乡镇(街道)、村(社区)、村(居)民小组三级监管职责,杜绝群众私自不火化和散埋乱葬行为发生,巩固殡葬改革成果。四是强化沟通协商,规范服务管理,实现殡葬服务更加完善,服务管理更加规范。
(六)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和儿童福利工作。一是继续发挥好区、乡两级未保办牵头作用,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统筹协调"六大保护"主责部门,加强对成员单位开展工作的日常督促检查。二是完善乡村两级未保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未保工作站枢纽平台作用,强化对辖区重点场所、重点家庭和未成年人履行挂包责任制的落实,加强日常监管和动态监测,真正做到全覆盖、无死角。三是全方位开展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营造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四是强化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职责落实,加强对困境儿童关心关爱和走访,督促监护责任落实。
(七)筑牢民政领域安全屏障。一是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安全责任,切实加强民政领域服务机构消防、食品、房屋、地质、道路交通等各方面安全检查。二是认真落实各项措施和上级民政部门防控要求,对养老机构、救助管理站等人员相对集中的机构,结合实际,优化防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