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治中心建设情况汇报
综治中心建设情况汇报
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深化治理创新,加强思想凝聚
党中央高度关注综治中心建设,连续出台一系列政策指导。2019年颁布的《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2021年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2022年的《"十四五"平安中国建设规划》,以及2023年印发的《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能力的意见》,都是对综治中心建设的明确要求指示。今年召开的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市委六届九次全会,更是就深化综治中心标准化建设给出了明确指示。这一系列决策部署、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为综治中心建设提供了方向和依据。
(一)政策法规层面。《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指出:"省、市、县、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应统筹社会治理资源,创新治理模式,由同级党委政法委员会和乡镇(街道)政法委员负责统筹与指导。"综治中心建设体现了"党管政法"向基层的延伸,是一项重大制度安排。全市各级党委政法委及政法部门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将综治中心标准化建设作为落实党内法规制度的举措,主动融入,积极作为,确保政法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发展,确保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
(二)功能定位层面。综治中心集合了信访接待、多元解纷、法律服务、网格治理、治安防控等多种职能,是面向群众的服务窗口。因此,综治中心建设具有集结基层维稳力量、维护社会稳定的重大作用。我市坚持统筹协调发展与安全,将综治中心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积极争取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对工作进展的关注和支持,研究突破重点问题,为综治中心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切实整合各方力量,构筑平安建设的坚实基础。
(三)现实意义层面。推动综治中心建设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理念的必然要求。在当下,人民群众对于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等方面的需求与期许愈发强烈,对平安建设的能力与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综治中心作为联系服务群众的前沿阵地,直接关乎民情民利。我市用心用情发挥综治中心的优势,畅通群众诉求、权益保障渠道,认真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真正将工作做在群众的心坎上,切实提升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与安全感。
二、实效为本,职能定位更明晰
2020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安吉调研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时指出:"要构建完善社会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和化解的综合机制,既要党员干部深入基层,也要畅通群众的诉求渠道,将矛盾化解于基层。"这一重要论述为综治中心的功能定位提供了科学指引。
(一)聚焦"一站式",增强资源整合能力。随着矛盾纠纷的多样化,综治中心已成为实现多元化解"入口统一"的关键平台。我市进一步深化综治中心的统合作用,灵活引入多部门协同办公,确保群众在矛盾调解过程中"只进一扇门、最多跑路一地"。县级综治中心坚持实体化运作,推动"多中心合一",按照集约办公、统一管理的原则,实现"一站式"服务;乡镇(街道)综治中心聚焦实战,紧扣"排忧解难、服务民生"的目标,加强同司法所的协作;村(社区)综治中心依托党群服务中心,成为密切联系群众、收集民情、化解纠纷的前沿阵地。
(二)聚焦"全链条",推动矛盾就地解决。"就地解决矛盾纠纷"是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实践路径,也是综治中心建设的长远目标。我市将综治中心建设的实战效能作为主要考核指标,强化多元调解、依法调处等功能最大化应用,综合运用法律、政策和行政手段,有效将各种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遏制在萌芽。县级综治中心根据辖区实际矛盾纠纷情况,加强医患、劳动争议、交通事故、物业管理等专业调解能力;而乡、村两级综治中心则通过调动"五老人员""两代表一委员"等力量,发挥基层志愿者的优势,协同推进矛盾预防化解。
(三)聚焦"法治化",依法开展解纷工作。通过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既确保解决过程权威,也减少后续问题发生。我市各级综治中心将矛盾纠纷全面纳入法治轨道,推动职能部门遵循法定程序,加强对法定解纷手段的政策配合,以法治化路径推进各项预防化解工作。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在这一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中立、专业作用,积极投身于重大决策和矛盾化解过程中。同时,综治中心利用其法治资源,将化解矛盾与普法宣传结合,引导群众依法解决问题。
(四)聚焦"强基础",深化网格治理。我市加强网格员的基础作用,整合信息,为社会治理提供精准服务。逐步推进网格员的职业化管理,提高工作待遇和晋升空间,解决人力难题,形成基层治理的坚实基础。
三、注重资源整合,优化工作机制促实效
群众常言道:"庙里香火旺不旺,关键看菩萨灵不灵。"作为"一站式"解纷平台,综治中心需整合各类社会治理力量,以快速响应、各司其职为基础,促使相互配合、有效衔接,必须在完善工作机制上狠下功夫。
(一)明晰事项受理范围。××市县、乡各级综治中心对群众反映的矛盾纠纷,从电话、信件、网络到12345热线、"110"非警务警情等途径,以及上级交办和下级及有关单位报告的事项,均进行统一登记并受理。对已穷尽"信访路线图"或依法终结的涉法涉诉事项,若当事人继续反映,将通过教育、疏导、稳控、帮扶予以处理。
(二)优化一窗受理机制。避免综治中心"机械化"运作,通过设立"一个窗口"受理各类纠纷和诉求,工作人员将准确分流事项种类,引导进入相应流程。此举不仅节约行政成本,还有效杜绝部门之间的推诿扯皮问题,增强处理时效。
(三)细化分类分层办理。已受理的事项由综治中心工作人员合理划分主体和处理层级,通过"平台派单"分类导入办事程序。对于难以快速界定的复杂纠纷,可借助人民调解员、律师等专业人员的能力,找准根源,对症施治。根据情形,或直接组织力量依法调解,或安排基层协助处理,或及时上报至上级综治中心。
(四)强化联合联动化解。构建"人民调解、诉调、警调、访调、专调"五调联动体系,含调解专家库和第三方调解力量。利用法律、政策、行政等多种手段,分类施策,确保事实清楚的矛盾现场调解,复杂事项则由相关部门联合应对,重大群体性问题由党委政法委负责攻坚化解。
(五)完善闭环管理制度。安排专人对矛盾纠纷进行实时跟踪,掌握进展情况,建立提示、催办、反馈、评价等机制,确保案结事了。贯彻"风险防控"理念,对风险等级高、难度大的事项,不仅进行化解,还推动相关部门落实防控措施,防止矛盾升级。对久拖不决的重大诉求,列为党委政府督办项目,争取实质性化解,并依法帮扶困难群众。
四、加强能力建设,协同联动更高效
综治中心作为辖区平安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承担着工作联动和平安建设的重要职责,应整合资源,转换成为情报信息的"智囊团"、社会治理的"智库"、重大风险的"指挥部"。
(一)提升态势感知能力。县乡综治中心指导群防群治的发展,配合专业力量开展治安维护。村级综治中心则靠网格化管理优势,实现信息的精准掌握和风险预警。在线上,利用信息采集和平台数据,精准识别群众需求,加强依法、综合治理,推动从"堵风险"向"查漏洞"转变。
(二)提升风险防范能力。综治中心牵头组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管理刑满释放人员、精神障碍患者等特殊群体,做好数据及风险研判。关注辖区政治、经济、社会稳定等领域的各种风险,确保风险可控。
(三)提升信息支撑能力。市级综治中心加大信息化平台投入,建立健全五级指挥调度体系及风险分析模型,强化数据分析,提升监测、预警、防控水平。
(四)提升统筹调度能力。各级党委政法委要发挥统筹指导作用,推动入驻部门间的协作及整合;各政法部门立足职责,主动融入综治中心建设,实现既各司其职、又密切配合,确保各级综治中心在规范化建设中发挥实效。
以上发言,不当之处,请各位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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