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应急预案汇编(第3/4页)
(二)事故灾难。主要包括校园内发生的火灾、建筑物倒塌、易燃易爆危险品事故,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的水、电、气、油等事故,重大交通事故,大型群体活动事故,及其他影响学校安全和稳定的突发灾难事故。
(三)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四)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校园内外涉及师生的各类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及集团罢餐、罢课、上访、聚众闹事等群体性事件;各种非法传教活动、政治性活动;重大校园治安、刑事案件;各类统一考试安全突发事件。
三、风险评估
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xx街道和有关部门对自然灾害防御的重视程度和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防灾减灾理念日益坚定,科学防灾、综合减灾的防灾减灾思路日益强化,广大人民群众的防灾意识和防灾知识明显提高,我街道的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防御能力和水平大大提高,灾害防御的效益显著。一旦发生灾害即按照预案规定的程序启动应急响应机制,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开展应急处置与救援,实现科学、高效减灾。
日常做好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检查,从源头上减少事故灾难的发生。规范易燃易爆危险品(如科学实验药品)储存,落实专人管理。水、电、气、油定期检测。
举办大型文化活动,活动期间须确保师生的安全无事故、秩序正常化。对活动周边道路、活动举办地点和关键环节都明确专人负责,对交通事故、消防安全、秩序管理、饮食卫生、医护保障、后勤服务等方面落实措施。每次活动之前开展活动风险评估工作,为后续的安全管理工作提供意见和建议。可能引发的风险有:1.人员拥堵,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激烈程度中等;2.活动布置,存在一定的火灾消防安全隐患,激烈程度高等;3.车流量大,周边道路易引发拥堵,存在一定的交通安全隐患,激烈程度高等;4.治安、现场秩序,食品卫生等方面存在一定安全风险,激烈程度低等。学校若需增援,xx街道将增派力量对此类活动进行全程监督管理,特别是人员集聚时要确保有秩序。
接到社会安全事件警情后,派出所接处警力量要在规定时间内(城区5分钟)到达现场,开展警戒、秩序维护、调查走访、疏散劝离、搜集证据等先期处置工作,按照"边处置边汇报"的原则,将现场情况实时上报派出所指挥室和应急联动处置指挥中心。
根据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各自预案做好应急措施,第一是确保校园师生安全,其次尽可能的不打乱教学秩序。
四、工作原则
(一)分级负责,属地管理。
(二)统一指挥,快速反应。
(三)预防为本,及时控制。
(四)部门联动,协调应对。
五、组织领导
在街道党工委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处置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联动处置指挥中心,街道党工委书记任总指挥,街道主任任第一副指挥,党工委副书记、派出所所长任副指挥,街道班子其他成员为指挥部成员。指挥部下设信息研判中心,现场处置组、疏导化解组、舆情应对组、后勤保障组、工作督导组、医疗卫生组等。
六、运行机制
(一)建立学校突发公共事件的逐级报告制度
1.报告程序与要求
(1)各学校、单位发生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后,应当立即向xx街道办事处及其他有关部门报告。同时,随着事态的发展做好续报工作。特殊时期实行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
(2)当发生重、特大学校突发公共事件时,xx街道办事处要立即向瓯海区应急指挥部报告,同时启动应急预案。
(3)因瞒报、少报、漏报、迟报而导致处置工作被动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事故报告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2)事故的简要经过,人员伤亡情况,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事故报告单位、上报时间。
(二)先期预防和处置措施
本着"内部劝解、外围引导、秘密取证、防止扩大"的要求,在街道主要领导指挥下,由各处置小组联动处置,并及时将学校突然公共事件的基本情况,处置进展、事态发展持续报送区相关领导和维稳、公安等部门。
l、现场处置组。由街道派出所所长任组长,派出所、交警、应急处置辅助力量及相关部门为成员。主要负责在事发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及时依法处置。
2、疏导化解组。由街道分管领导为组长,综合信息指挥室、司法所、村社及有关站所为成员,负责及时搭建沟通平台,疏导化解,善后救援。
3、舆情应对组。由宣传工作分管领导任组长,街道党建办宣传口、派出所、涉事部门站所为成员单位,负责网络舆情引导,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通报案件的处置情况和善后情况。
4、后勤保障组。由党政办分管领导任组长,街道党政办、派出所为成员,负责做好车辆等后勤保障。
5、工作督导组。由街道纪工委书记任组长,纪检办为成员单位,负责在应急处置人员集结或演练等相关环节实施中,人员纪律和工作情况进行现场督查,对于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等现象及时予以纠正,事后予以追责。
6、信息研判中心。由街道分管领导或派出所所长任主任,负责值班备勤、信息汇总和相关综合协调职能,发挥工作枢纽作用。
7、医疗卫生组。由瓯海人民医院负责牵头,组织急救队伍,对发生学校突然公共事件中受伤人员及时抢救,提供所需药品和器材。
本预案如与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不相符合之处,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执行。
xx街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第一部分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指导和规范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街道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结合街道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温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瓯海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街道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导致人员伤亡、健康危害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按照《xx街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为特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个级别。
(一)特大公共卫生事件(Ⅰ级)
1.在本街道范围内发现鼠疫、非典型性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
2.本街道范围内发现霍乱,1周内发病5-9例及以上病例,并有扩散的趋势;或疫情可能波及全区,且1周内发病5-9例以上病例;或有1例以上死亡病例;霍乱疫区发现新的流行菌株。
3.其他乙类、丙类传染病在全区暴发,流行趋势可能波及我街道,严重影响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的。
4.一次食物中毒发病人数50例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
5.环境(水源、大气、公共场所、土壤等)污染事故出现死亡病例(家庭煤气中毒除外)。
6.发生急性职业中毒人数30人以上或死亡人数3人以上;或者职业性炭疽发病人数5人以上。
7.发生放射性事故,造成1人以上死亡。
8.本街道范围内短时间出现20例以上临床症状相同但原因不明的疾病或中毒病例。
9.发生生物、化学、核辐射等恐怖袭击事件。
(二)重大公共卫生事件(Ⅱ级)
1.在本街道范围内发现鼠疫、非典型性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疑似病例,以及发生动物鼠疫、禽流感等。
2.本街道1周内发现5-9例病例,疫情可能波及全区范围。
3.其他乙类、丙类传染病在50%的镇(村、社区)暴发、流行,流行范围可能波及全街道,严重影响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的。
4.一次食物中毒发病人数50例以上或出现死亡病例;或一次食物中毒发病人数在30-49例,中毒事故发生在学校、幼儿园,地区性和全国性重要活动期间。
5.环境(水源、大气、公共场所、土壤等)污染事故造成严重器质性病变3人以上或发病人数在30人以上。
6.发生急性职业中毒人数20-29人,或者死亡2人及以下;或者职业性炭疽发病人数1-4人。
7.发生放射性事故,人员受超剂量辐射事故分级定为三级的;或丢失放射性物质事故分级定为重大事故的。
8.本街道范围内短时间出现10-19例临床症状相同但原因不明的疾病或中毒病例。
(三)较大公共卫生事件(Ⅲ级)
1.本街道范围内,对鼠类动物进行血清学检测发现鼠疫阳性。
2.街道范围内发现5-9例病例和带菌者,疫情可能波及其他街道。
3.其他乙类、丙类传染病在1个以上社区暴发、流行,严重影响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的。
4.一次食物中毒发病人数在20-29例。
5.发生急性职业中毒人数10-19人。
6.发生放射性事故,人员受超剂量辐射事故分级定为二级的;或丢失放射性物质事故分级定为严重事故的。
7.环境污染事故造成明显生态环境影响,或造成停供自来水、停用分散式供水水源的。
8.本街道范围内短时间出现5-9例临床症状相同但原因不明的疾病或中毒病例。
(四)一般公共卫生事件(Ⅳ级)
1.在一个社区或局部范围,短时间内发现较多自毙鼠,有鼠类动物间鼠疫可疑。
2.街道范围1周内发现1-4例霍乱病例和带菌者或水及外环境检出霍乱菌株,疫情可能波及其他街道。
3.其他乙类、丙类传染病在1个以下村、社区暴发、流行的。
4.一次食物中毒发病人数在20例以下。
5.发生急性职业中毒人数在10人以下。
6.发生放射性事故,人员受超剂量辐射事故分级定为一级的;或丢失放射性物质事故分级定为一般事故的。
7.环境污染可疑对人群健康造成不良影响的。
8.本街道范围内,短时间出现1例及以下临床症状相同但原因不明的疾病或中毒病例。
第二部分组织体系
一、领导机构
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统一领导本街道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成立街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组织、指挥、协调和善后工作。
二、应急联动机构
街道应急联动中心设在街道派出所,对本街道范围内的突发公共事件实施先期应急处置。街道应急办、公安、消防、卫生、供水、供电、供气等具有处置突发事件职能部门,共同组成应急机动队。
三、工作机构
街道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医疗救治组、治安救助组、环境处理组、调查评估组、物资保障组、善后处置组、媒体宣传组,各小组职责如下:
综合协调组;由街道总值班室牵头,办公室、社区配合。主要职责是:综合信息及时向上级部门和现场指挥部报告事件动态,分析事故进展,传达上级部门的领导指示精神,协调其他应急行动小组以及相关单位工作等。
医疗救护组:由街道社会事务办牵头,综治办、社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联系卫生防疫部门迅速组织专业机构、人员开展现场救护、卫生防疫等工作。掌握事件的动态,准确统计伤亡数字,及时向现场指挥部报告人员抢救情况。
治安救助组:由辖区派出所牵头,综治办、维稳办、社区卫生中心配合。主要职责是:迅速组织警力保护现场,维持秩序和进行交通疏导等,确保救灾抢险工作的顺利进行。
环境处理组:由街道城管科牵头,综合执法中队、社区卫生中心配合。主要职责是:协调上级职能部门快速查明主要污染源、污染种类以及污染影响,在职责范围内及时控制污染的扩散,做好现场的消杀工作,消除危害。
调查评估组:由街道综合执法中队牵头,安监所、社区卫生中心配合。主要职责是:协调上级职能部门依法开展对事件的调查,开展相关技术鉴定,实时记录事件发生、发展及处置工作情况,查清事件原因,为处置工作提供依据。
物资保障组:由办公室牵头,应急管理中心、团工委、社区卫生中心配合。主要职责是:协调有关部门提供各类应急装备器材和救灾物资,为抢灾救灾工作提供坚实的后勤保障,确保应急工作的顺利进行。
善后处置组:由街道司法所牵头,工会、劳保所、综治办、村居配合。主要职责是:根据实际情况,协调相关部门,组织对伤亡人员的处置和身份确认,做好相应的街道和安抚解释工作,并及时向指挥部报告善后处理的动态。
媒体宣传组:负责协调并做好新闻宣传工作。
四、医疗救援机构及其职责
瓯海人民医院要保持救护车辆的良好车况,随时做好接送伤病员的救援任务,按照指挥部的要求接收伤病员,承担伤病员现场和院内抢救、治疗任务。伤病员需要向上级医院转诊的,按照指挥部的要求进行,每天向指挥部报告病情发展和救治进展情况,特殊情况随时报告。
风险评估
认真学习《重大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熟练掌握疾病预防控制的相关专业知识,根据常规监测报告的信息及流行病学调查、监测资料,进行综合分析,预测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可能出现的危险程度或潜在的危险,并提出针对性的防控对策和措施建议。目前境外疫情仍持续蔓延,国外入境人员无症状感染者造成社区疫情扩散,国内本地疫情传播已基本阻断,但零星散发病例和局部暴发疫情的风险仍然存在。据公开信息得知,国内已多次在进口冷冻肉制品和水产品包装上检测发现新冠病毒,新冠病毒借助冷链运输的畜禽肉、水产品及其外包装等物品传播蔓延的风险仍然存在。
第四部分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的响应和终止
一、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分级响应
(一)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一般事件的应急响应
瓯海人民医院接到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报告后,立即报告街道办事处,经批准启动街道医疗救援应急预案,迅速组织实施现场急救、病员转运和院内救治。街道卫生院将医疗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向街道办事处和区医疗救援指挥部定期报告。
(二)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较大事件的应急响应
瓯海人民医院接到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报告后,立即报告街道办事处,经批准启动街道医疗救援应急预案,迅速组织现场急救、病员转运和院内救治。瓯海人民医院将医疗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向街道办事处和区医疗救援指挥部及时报告。
(三)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重大、特别重大事件的应急响应
按照国家和省、市、区级《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预案》中关于"医疗救援分级应急响应"的规定,对重大和特别重大的突发公共事件,在积极开展紧急救援的同时,按规定上报,并在区政府或市区生行政主管部门统一部署下,开展救援工作。
二、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及指挥
救援应急队伍在接到救援指令后要及时赶赴现场,并根据现场情况全力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在实施医疗卫生救援的过程中,既要积极开展救治,又要注重自我防护,确保安全。街道卫生院应在事发现场设置临时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和专线电话,实行24小时现场指挥,加强与现场各救援部门的沟通与协调。
(一)现场抢救
1、参加医疗救援的单位和个人,到达现场后,应立即向救援现场指挥部报到,并接受其统一指挥,与其他医疗救护队(组)相互配合,划分抢救区域,对伤员进行分检、医疗救护和转运。
2、到达现场的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要迅速将伤员转送出危险街道,本着"先救命后治伤、先救重后救轻"的原则开展救援工作,按照国际统一的标准对伤病员进行检伤分类,分别用蓝、黄、红、黑四种颜色,对轻、重、危重伤病员和死亡人员作出标志,扣系在伤病员或死亡人员的手腕或脚踝部位,以便后续救治辨认或采取相应的措施。
3、救护队现场抢救的主要措施是止血、包扎、固定和正确搬运,准备转至适宜的医院,并根据现场伤员情况设手术、急救处置室。
4、救护人员要将经治伤员的伤情、急救处置、注意事项等逐一填写《伤员情况单》,并置于伤员在口袋内。
(二)转送伤员
当现场环境处于危险或在伤病员情况允许时,要尽快将伤病员转送并做好以下工作:
1、对已经检伤分类待送的伤病员进行复检。对有活动性大出血或转运途中有生命危险的急危重症者,应就地先予抢救、治疗,做必要的处理后再进行监护下转运。
2、认真填写《转运卡》提交接纳的医疗机构,并报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汇总。
3、在转运中,医护人员必须在医疗仓内密切观察伤病员病情变化,并确保治疗持续进行。
4、在转运过程中要科学搬运,避免造成二次损伤。
5、合理分流伤病员或按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指定的地点转送,任何医疗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拒诊伤病员。
(三)接诊医院的救治
1、接诊医院应立即开通"绿色通道",对医院资源进行调整,尽最大可能满足抢救的需要,对接收伤员进行早期处理,包括纠正包扎、固定、清创、止血、抗休克、抗感染,对有生命危险的伤员实施紧急处理;同时要有专人做好救治伤员的统计汇总工作,包括伤员的数量、病情以及医院能承受的最大抢救能力,及时上报,便于统一安排抢救工作;
2、超出接诊医院救治能力的伤员,接诊医院要写好病历,在指挥部的统一安排下,及时将其转往就近或指定的后方医院,并妥善安排转运途中的医疗监护。
(四)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街道卫生院要根据情况组织疾病预防控制有关人员,开展卫生学调查和评价,采取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次生或衍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
(五)信息报告和发布
医疗机构接到突发公共事件的报告后,在迅速开展应急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同时,立即将人员伤亡、抢救等情况报告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或区卫生行政部门。
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承担医疗卫生救援任务的医疗机构要每日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伤病员情况、医疗救治进展等,重要情况要随时报告。街道卫生院要在12小时内向街道办事处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中心书面报告有关情况。
医疗卫生机构在突发事件处理结束后,应及时将处理结果、原因分析形成书面材料,报街道卫生院,并提出预防及控制该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建议。
(六)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的终止
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完成,伤病员在医疗机构得到救治,经街道办事处批准,街道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指挥部可宣布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终止;同时,街道卫生院要将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终止的信息报告区卫生行政部门。
第五部分医疗卫生救援的保障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医疗卫生救援机构和队伍的建设,是我街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街道卫生院应遵循"平战结合、常备不懈"的原则,加强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组织和队伍建设,组建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制订各种医疗卫生救援应急技术方案,保证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信息系统
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建设医疗救治信息网络,实现医疗机构与卫生行政部门之间,以及卫生行政部门与相关部门间的信息共享。
二、急救机构
完善急救网络的建立,由区卫生健康局牵头与就近的综合急救力量较强的三级医院取得联系,随时为我街道的突发公共事件提供及时有效的医疗急治。
三、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
瓯海人民医院组建综合性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人员不少于10人。瓯海人民医院要保证医疗卫生救援工作队伍的稳定,严格管理,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救治能力。医疗卫生救援演练需要公众参与的,必须报经街道办事处同意。
四、物资储备
卫生院提出医疗卫生救援应急药品、医疗器械、设备、快速检测器材和试剂、卫生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储备计划建议。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应急物资的生产、储备和调运,保证供应,维护市场秩序,保持物价稳定。医药储备物资的动用,按发展改革委《国家医药储备应急预案》执行。应急储备物资使用后要及时补充。
五、医疗卫生救援经费
财政所负责安排应由政府承担的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所必需的经费,并做好经费使用情况监督工作。
自然灾害导致的人员伤亡,街道财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承担医疗救治费用或给予补助。
安全生产事故引起的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单位应向相关医疗机构支付医疗卫生救援过程中发生的费用,有关部门应负责督促落实。
社会安全突发事件中发生的人员伤亡,由有关部门确定促落实。街道财政所可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或街道人民政府的决定对医疗救治费用给予补助。
六、医疗卫生救援的交通运输保障
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备救护车辆、交通工具和通讯设备。
第六部分附则
一、评估
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工作结束后,街道卫生院组织有关人员对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工作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事件概况、现场救治处理概况、患者(伤员)救治康复情况、所采取措施的效果评价、医疗救援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等,评估报告上报街道办事处和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二、奖励
街道办事处对在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在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工作中英勇献身的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追认为嘉奖。
三、责任
对在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的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四、抚恤和补助
街道办事处要组织有关部门对因参与应急处理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对参加应急处理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给予补助。
五、补偿
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工作结束后,街道办事处应组织有关部门对应急处理期间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物资和劳务进行合理评估,给予补偿。
xx街道重大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
一、目的
重大传染病和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重特大传染病疫情在我街道的发生、流行,保障全街道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与应急实施办法》、《浙江省救灾防病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本街道区域内涉及重特大传染病疫情
和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及其他严重公众健康事件(以下简称重特大疫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具体使用范围如下:
某种传染病在短时间内发生、波及范围广泛,出
现大量的病人或死亡病例,其发病率远远超过常年发病率的重特大传染病疫情。
在一定时间内同时或者相继出现相同临床表现的
病人、病例不断增加、呈现蔓延趋势又暂时不能明确诊断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具有重大疫病特征,针对的是不特定的社会群体,
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突发性事件。
三、基本原则
1、预防为主:宣传卫生与健康,预防职业中毒的知识,提高公众防范和卫生健康知识,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切断传途径,控制疫情传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3、属地负责:疾病的预防与控制工作实行条块结合,以片为主,属地处理。各社区,企事业单位按本预案规定职责开展工作;
4、快速反应:建立应急处理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五早"要求,保证预防、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出现疫情,快速反应,及时处置;
四、组织体系
1、xx街道办事处成立重大传染病和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社会事务办、党政办、经发办、综治办、城建办、瓯海人民医院,派出所、市场监管等科室站所组成,下设综合协调组、物资保障组、宣传组、防治组。街道主要领导担任组长,负责指挥本行政区域内重大传染病和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防治。
上一篇:提高基层党建质量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