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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工作方案-45篇(第28/5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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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着力破解老楼加装电梯难题。绘制全市老楼加装电梯地图,向社会公开,并进行动态管理。建立加装电梯诉求办理督导机制,完善项目启动工作流程。出台利益平衡指引,指导居民依法协商,促进达成共识。支持各区搭建加装电梯服务平台,提供一站式服务。对于不具备加装电梯条件的楼栋,鼓励安装爬楼代步设备等为老年人出行提供便利。鼓励租赁企业搭建平台,探索采取以租换租的方式解决老年人上下楼问题。
四、推动各类市政专业管线只改一次、各类改造一次到位
(十四)统筹同步实施各类市政专业管线改造。积极申请国家层面对市政专业管线改造的专项资金支持,加大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对市政专业管线改造支持力度。创新老旧小区红线内市政专业管线改造施工总承包模式,优化红线外市政专业管线改造审批流程,实现管线改造与综合整治同步实施。管线改造移交后,水电气热等市政服务延伸至产权分界点,特别是推动排水企业管理服务进小区,实现管理服务入楼入户。制定老楼加装电梯管线改移成本控制措施,统筹老旧小区管线改造和加装电梯管线改移,优化施工方案,降低改移费用。明确专业公司改造责任,研究制定相应措施保证其履行企业社会责任。鼓励由一家通信公司统筹负责改造项目内的架空线规整(入地),与公共区域环境整治提升同设计、同实施、同验收。
(十五)细化楼内上下水管线改造措施。完善楼内上下水管线改造申请制,利用好协商议事平台,充分开展民主协商,引导居民达成共识。细化施工方案,充分考虑居民正常生活需求,明确临时供水、排水措施,减少对居民日常生活的影响。提前公示改造计划,避免因居民新装修房屋等原因造成经济损失;明确改造申请截止时间,充分预留居民协商和申请时间。明确政府支持楼内上下水管线改造的标准,支持业主出资同步进行个性化装修改造。
(十六)推动各类改造一次到位。利用大数据平台实现与老旧小区相关的市政专业管线、道路、绿化、"海绵城市"、"雪亮工程"等各类改造信息共享,统筹用好各类改造资金、资源,实现以块统条,推进一张图作业、一本账管理,力争一次改到位。
五、优化规划建设管理措施
(十七)完善存量资源整合利用机制。进一步梳理老旧小区及周边市、区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产权的存量配套设施,建设便民服务设施。加强存量配套设施用途管控,推进将已挪作他用的配套设施恢复原规划用途,或按照居民实际需要使用,优先配建卫生防疫、养老和社区活动中心等公共服务和便民服务设施。探索存量资源统筹利用利益补偿机制,鼓励存量资源授权经营使用,加强授权经营使用期内的用途管控和使用监管。
(十八)创新规划建设审批管理。全市设立老旧小区新建改建配套设施规划指标"流量池",对于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实施市政基础设施改造、公共服务设施改造、公共安全设施改造、危旧楼房成套化改造的,增加的建筑规模计入各区建筑管控规模,可由各区单独备案统计,进行全区统筹。创新规划管理措施,允许土地性质兼容和建筑功能混合。可利用现状使用的车棚、门房以及闲置的锅炉房、煤棚(场)等房屋设施,改建便民服务设施,依据规划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的意见办理相关经营证照。出台老旧小区改造设计指引,制定楼本体、公共空间、配套设施等改造内容设计标准,提升改造项目设计质量。
(十九)压减规划建设审批时限。加快调整新建、改扩建配套设施规划审批,属于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范围的,按规定简化审批流程。不涉及新建、改建的政府投资改造项目,力争将审批手续压缩到100天内。研究优化施工许可审批流程。优化招标公示程序,完善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全面推行工程总承包模式,在责任规划师团队确定规划设计方案后,由招标人进行工程总承包招标。区总责任规划师和街道责任规划师对设计方案出具意见的时限原则上不超过5个工作日。进一步提高区发展改革部门项目审批、财政部门财政评审效率。
(二十)健全工程组织实施和质量安全管理机制。统筹老旧小区改造施工安全、消防安全、绿色施工、疫情防控等各项工作,开展质量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状况测评。制定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指引和标准化图集。对于无需办理施工许可的单项改造和环境整治提升改造项目,由属地相关部门按职责进行质量安全监管。支持各区将技术服务、察访核验和其他辅助性事项,按照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给具备相应条件的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承担,加强工程组织实施和质量安全监管。落实实施主体在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鼓励实施主体投保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
(二十一)加强科技创新和技术攻关。鼓励科技创新,创建智慧工地。对居民诉求集中的屋面防水、外墙保温、楼内上下水管线改造等涉及的建筑材料、施工工艺问题,采取"揭榜挂帅"方式,鼓励企业和科研机构开展创新研究。支持施工单位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机具,破解技术难题,提高改造效率。
(二十二)改革竣工验收备案制度。项目竣工验收后,街道(乡镇)应牵头组织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业主代表和参建单位,对改造效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于不改变使用功能的改造工程,应执行现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鼓励整体提升消防安全水平;确有困难的,可按不低于建成时的消防技术标准进行设计和验收备案。外窗更换、楼内上下水管线改造等老旧小区专有部分完工后,邀请住户参与分户验收。对于因住户不同意或其他客观因素导致内墙加固、外窗更换、管线改造等工程不能全部完成的,由实施主体获得住户签字、提交书面说明并依法完成设计变更后,组织工程竣工验收,依据验收结果办理备案手续。
(二十三)实施全过程跟踪审计。鼓励各区通过第三方机构,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进行开工前审计、跟踪审计和竣工决算审计,加快办理工程结算,将事后审查与事前、事中监督并举,强化全方位审计监督。完善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计价依据、标准、指标指数等,严格控制项目投资,严格监管补助资金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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