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医保局工作计划
2023年医保局工作计划
(一)健全多层次保障体系
1.巩固全民参保成果,优化参保结构。鼓励个体工商户、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等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打通劳动年龄段居民向职工医保转换路径。
2.完善医保门诊待遇支付政策。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健全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制度,改革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规范个人账户使用。
3.完善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强化行政推动,注重宣传发动,以点带面全面开花,全力以赴推广"江苏医惠保1号",掀起人人参与的热潮,加大线上购买、一站式理赔或线上快赔等支持力度。
4.打造"情暖皋城、照护万家"服务品牌。以"三工程""五活动"为载体,完善"市-镇-村"三级经办服务网络,将居家、社区、机构三个功能有机融合,不断提升照护保险的能力、丰富服务内涵。
注:"三工程"是指:服务能力提升、便民便捷提升、监管质量提升工程。"五活动"是指:照护保险面对面、群众满意度测评、十佳护工评选、经办示范点评选、照护示范点创建活动。
(二)深入推进医保供给侧改革
1.加强总额预算管理。通过精算、协商谈判等方式,精准、科学地制定总额预算方案。加强精细化管理,完善执行监督、绩效评价、清算清账等全流程管理制度体系,强化总额预算执行刚性约束,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2.推进支付方式改革。全面开展总额预算管理下的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结算改革,充实付费改革专家库,聘请专家讲解"DRG点数法实际付费"方法,组织定点医疗机构学习掌握结算要求,重点推进DRG分组方案,建立DRG付费有效运行管理机制。
3.创新开展阳光采购程序规范化、数据一体化试点。指导督促公立医疗机构严格执行阳光采购政策,除符合规定的应急采购外,使用药品(医用耗材)均在省平台阳光采购、议价交易、应采尽采。全面推动公立医疗机构网上采购率达标,规范网上采购行为、提升网上采购率。力争至2023年底,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网上采购率分别达到98%、95%,指标位于全市前列。
(三)更大力度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1.强化基金监管法治保障。健全执法清单和稽核清单,规范监管权限、程序、处罚标准等,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程序规则,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机制,建立健全重大欺诈骗保案件审理制度,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
2.持续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精心组织专项检查行动,重点针对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牙科收费高、医疗救助对象医疗费用偏高等问题开展专项行动。拓宽监管渠道,聘请社会监督员,收集、反馈定点医药机构在履行服务协议和就医购药服务中存在的问题。
3.创新基金监管方式。一是探索实施定点机构"白名单"制度,综合医保服务、内部管理及费用控制情况,明确定点机构"白名单"准入条件。二是根据定点机构"白名单"准入情况、医保服务等级、诊疗服务类别等确定检查方式和频次,开展分级分类监管,并将监管结果运用于"白名单",实行动态优化调整。三是强化智能监管,深入研究各级各类定点机构医药数据特点,设定监控规则,提高数据报警触发点的灵敏度和准确性。
(四)全面优化医保公共服务
1.擦亮如皋医保服务品牌。一是推进"便捷办",扩大窗口智能自助服务区域,安排专人加强自助服务指导,引导群众从"窗口办"转向"自助办"。二是推进"即时办",将窗口热线87286151开通为"座席"电话,提高有效接通率。推进"网上办""不见面办",让群众少跑路、数据多跑腿。三是推进"就近办",加大对"15分钟医保服务圈"示范点人员培训和业务指导力度,确保医保高频事项就近办,建立上下联动、城乡一体的高效服务网络。
2.推进医保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执行省、市统一的医保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实现全市医保经办服务事项名称、事项编码、办理材料、办理事限、办理环节、服务标准"六统一"。全面实施"好差评"制度,建立服务绩效评价体系,强化医保经办政务服务内控机制建设。
3.提升医保公共服务效能。推行医保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改革和"减证便民"行动,精简和优化各类证明,推动服务创新与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加强与国家医保电子凭证、江苏医保云、江苏政务服务、南通百通、南通医保等平台的衔接,推进经办服务高效化、智能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