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2023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第2/2页)
(八)开展冬春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火灾防控准备工作。
要结合实际对冬春期间可能出现的疫情反弹做到未雨绸缪,制定冬春火灾防控应急方案,在出现疫情反弹的紧急情况下,及时启动应急方案,实时调整防控重点、缩小或扩大防控区域。要总结上半年疫情防控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中产生的新隐患、新问题,制定针对性的火灾防控措施。
三、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2年12月15日前)。要印发方案、召开会议,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12月15日至2023年全国两会结束)。组织分辖区、分场所、分领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针对突出风险召开约谈会、推进会,发出提示函、建议书,曝光重大火灾隐患,重点结合三年行动各项工作,立足九项攻坚治理,两项提升工程,加大消防安全执法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力度,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3年全国两会结束至3月底)。认真总结工作,固化经验做法,立足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进一步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各科室要从立足"两个大局"、坚持"两个至上"、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参照县上模式按照三年行动组织领导原则,成立组织机构,要立足已成熟的工作制度和机制,统筹做好三年行动专项整治、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冬春火灾防控等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取得实效,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
(二)坚持共管共治。要积极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做实"一警六员",拓宽基层安全监管广度。同时,要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分类列出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各项任务措施照单履责、照单检查、照单督导照单销账,形成工作闭环。
(三)严格执法检查。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发现单位承诺安全弄作假或者存在突出风险隐患的,要用足用好执法手段,依法从严查处。对严重失信、久拖不改的,要列入"黑名单"管理,实施联合惩戒。冬春期间,要挂牌一批、公布一批、处理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强化行业监督,推动隐患整改。
(四)严肃督导问责。要加强对本辖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监督,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方式开展督导检查,统筹纳入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内容。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要及时发出建议函、督办单,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对发生较大及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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