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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2023年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点(第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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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强网络保护

7.加强网络环境治理。开展"清朗·未成年人网络环境整治"等系列专项行动,督促网络平台实施"青少年模式"并切实发挥作用。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涉未成年人网课平台规范管理的通知》,规范建设青少年在线教育和网课平台,推动涉未成年人网课平台健康有序发展,营造未成年人良好网络学习环境。(市委网信办、市委宣传部、市教育体育局、市公安局、团市委、市关工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8.强化网络安全保护。依托全国未成年人网络游戏电子身份认证系统,严格落实网络游戏账号实名注册制度。推广落实《网络游戏适龄提示》团体标准,向未成年人提供正面引导,营造健康文明的网络环境。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宣传教育,监督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履行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义务,在每日二十二时至次日八时,不以任何形式向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游戏服务。建立"网络空间青少年权益保护"机制,提升青少年保护模式效能。加强互联网上网服务设施未成年人网络安全保护措施。开展网络安全宣传周系列活动,加强未成年人网络安全素养教育。(市委网信办、市委宣传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团市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9.加强网络监测管理。开展网络空间治理,加强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压实网站平台主体责任,积极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依法处置违法违规网站、APP等。严厉打击通过网络以文字、图片、音视频等形式对未成年人实施侮辱、诽谤、猥亵或恶意损害形象等网络欺凌行为。推动制定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行业规范和行为准则,发挥网络行业组织的引领和行业管理作用,做好涉未成年人网络不良信息举报受理和处置工作。督促网络运营者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和用户协议收集和使用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依法及时更正、删除未成年人个人信息。落实网络表演经纪机构管理政策,加强对在线演出活动的监督管理。(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文化和旅游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政府保护

10.夯实工作基础。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承担未成年人保护热线职能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对各行业系统涉及未成年人保护有关诉求办理工作的指导,各县(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对12345未成年人保护热线中反应的突出问题、普遍问题等,定期进行分析研究。分级分类开展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等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力量培训,加强社区工作者未成年人保护能力培训,提升基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队伍业务能力。鼓励支持高等院校建设相关学科、设置相关专业,指导中职学校开设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相关课程。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开发工作,编制提供全市未成年人有关数据,开展未成年人相关统计分析。组织动员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申报实施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孤儿、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指导各县(区)加大政府购买未成年人关爱服务力度或开展项目合作,在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等设立社会工作专业岗位,支持引导志愿者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志愿服务活动。依托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2.0版本上线运行,加强志愿服务管理。(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1.履行兜底监护。做好《关于进一步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支持市级或承担区域性的县级儿童福利设施和未成年人保护设施建设,提升集中养育专业化水平和优化未成年人救助服务网络;推动县级儿童福利机构转型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待国家出台《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办法》后,及时做好贯彻实施。加强政府监护机制建设,对存在临时监护和长期监护情形的未成年人,依法及时做好监护照料。贯彻落实《关于做好因突发事件影响造成监护缺失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做好因突发事件影响造成监护缺失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应急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2.做好基本保障。贯彻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和特困人员认定办法,将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纳入保障范围。指导做好流浪乞讨未成年人照料服务、身份查询、接送返回等救助工作。做好残疾儿童保障工作,及时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精细排查、精确认定、精准保障工作。规范实施"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活动。(市民政局、市残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3.加强关爱服务。持续完善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常态化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排查,加强数据台账动态管理,组织指导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加大入户探访、跟进回访力度、开展关爱服务活动。统筹推进"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活动,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继续开展寒暑假期儿童关爱服务。深入开展农村少年儿童阅读实践活动,留守儿童"童心港湾"建设,深化"情暖童心"关爱行动和"守护健康,益动起来"青少年健康守护行动公益项目等;开展"五老关爱工程",深化关爱助学工作。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实施意见》精神,推进解决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生活无着落长期流浪乞讨人员等无户籍未成年人落户问题。大力推动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优先支持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落实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备案登记制度、信息公示制度和质量评估制度;依法加强安全监管,严防安全事故发生。继续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指导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指导。贯彻实施第三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出台《**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21-2025)》,健全完善特殊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和特殊教育学校规范管理机制。贯彻实施《第二期国家手语和盲文规范化行动计划(2021-2025年)》。对符合劳动年龄的劳动者,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并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促进其实现就业。(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体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市关工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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