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似观山不喜平 — — 观山文库◆记住我,来上我~

县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的实施方案(第2/3页)

admin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共计6224个字,预计阅读时长21分钟

责任单位:县法院、县检察院、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人社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医保局、县政数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县各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三)全面深化法治建设关键环节工作

1.提升规范性文件制定科学化水平。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制度。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制度,为我县制定规范性文件法治化积累探索经验,及时确定并向社会公布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文件目录清单。加强备案审查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

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工委、县各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2.提高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水平。各级人民政府要制定细化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有效开展公众参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决策后评估等工作,推动普遍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并向社会公开。明确党政机关应当听取公职律师、法律顾问意见的决策事项,健全保障公职律师、法律顾问有效参与决策论证、提供法律意见的机制。"十四五"时期实现公职律师工作全覆盖。推进镇(街道)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健全守信践诺机制,深入治理债务融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等领域失信行为。县执法部门制定执法细则和工作指南,建立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加强政府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将行政复议决定履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裁判执行、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反馈与落实等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范围。

责任单位: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发改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科工贸和信息化局、县招商局、县金融工作局,县各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3.深化执法体制机制改革。持续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积极稳妥、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地将基层治理迫切需要且能够有效承接的行政执法事项依法下放给镇(街道),适时组织评估并动态调整;坚持权随事转、编随事转、钱随事转,配齐配强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力量,在编制、人员、资金、技术等方面向基层倾斜,并充分考虑综合行政执法统筹协调机构工作所需,强化检查评估。加强对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统一部署、统一培训、统一指导、统一监督,县委依法治县办要配备综合行政执法统筹协调工作专职人员。进一步明确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与业务主管部门职责范围,完善衔接机制,完善跨部门跨领域跨区域联合执法和协作机制。强化镇(街道)在执法中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职责,赋予其在工作考核、人员管理等方面更大权限。推进移动执法、非现场执法等场景应用。加强县镇两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责任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各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4.深入推进严格公正司法。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度。深化司法公开,积极推进人民法院庭审直播、人民检察院公开听证工作,严格规范推进公开裁判文书工作。强化对司法活动的制约监督,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完善法官、检察官办案责任清单,健全案件评查、司法责任认定和追究机制。

探索符合人民法庭审判工作特点的审判团队组建和运行模式。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强化督导考核和监督检查。深化诉讼收费制度改革。完善跨行政区划司法管辖制度。完善统一调用检察人员办理案件机制。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深入推进看守所巡回检察工作,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完善公益诉讼制度。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委员会依法统筹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的社区矫正工作的作用。有序扩大民事、行政法律援助范围,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值班律师法律帮助全覆盖。

责任单位: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司法局。

5.深化普法和依法治理。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基层普法工作首要任务。持续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法律法规普及工作,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每个村(社区)至少有一个法治文化阵地。创新普法形式和载体,全面提升智慧普法效能,开展对象化、分众化普法宣传。充分发挥共建共治共享在基层的作用,推进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深化法治建设"四级同创"活动。加强和规范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实施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镇(街道)指导村(社区)进一步规范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推行村级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建立"两代表一委员"定期联系社区制度。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各镇(街道)。

三、强化法治建设的组织保障

(一)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扛起政治责任,研究解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组织、编制、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健全完善人员保障、经费支持向基层一线倾斜的政策措施,完善法治建设经费保障机制。加快制定不同层级行政执法装备配备标准。制定并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镇(街道)参照制定职责清单,实现全县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全覆盖。加大法治建设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中的权重,在干部评优评先、提拔使用、职级晋升等工作中充分运用考核结果。推进法治建设考核评估工作。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直工委、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各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二)强化法治建设力量保障

加强法治建设议事协调领域专门人才培养,实施依法治县工作队伍素质提升行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招聘等方式,加强县和镇(街道)法治工作力量。继续推进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分类考录。统筹调配执法人员和资源力量,推动人员编制向基层和一线倾斜。确保行政复议机关人员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依法加强社区矫正、法律援助机构和队伍建设。优化人民法庭、检察室、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等派出机构建设,确保中央政法专项编制专编专用、用足用好。完善执法司法人员依法履职免予追责机制,落实执法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推进基层执法司法人员挂职工作,开展法治工作部门人员交流。加强县、镇法治工作人员培训轮训,开展适应基层特点的统一职前培训、法律职业人员同堂培训。采用传帮带、跟班学习等创新方式开展培训轮训。

221381
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