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市属国有企业“靠企吃企”专项治理工作的方案(第2/2页)
2.是否存在为亲友贷款、融资等提供便利或优惠条件,谋取私利;
3.是否存在企业员工勾结外部企业或人员,编造虚假手续骗取贷款或融资,给企业造成损失;
4.是否存在企业领导干部在招录、聘用、提拔等人事工作中优亲厚友,裙带关系复杂;
5.是否存在领导干部操控内部招标、采购,安排有利益关系的企业中标企业项目;
6.是否存在企业领导干部"靠企吃企",利用职权帮助亲戚、朋友的公司同本企业进行经济交往、合作,分包发包工程项目等谋取私利;
7.是否存在领导干部滥用职权或工作履职不力,个人独断乱投资、乱上项目,给企业造成损失,且背后涉嫌利益输送;
8.是否存在企业领导干部搞小圈子,任人唯亲,违规进行人事任用,在人事任用中进行利益互换,帮助其亲属、朋友、利益关系人的亲友在本企业或下属企业安排工作;
9.是否存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的不实,对严的形式认识不足,管党治党责任缺失等问题;
10.是否存在廉洁风险隐患问题,违纪违法问题多发易发等情况;
11.是否存在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收受礼金礼品,接受吃请和请吃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八条禁令等问题;
12.是否存在领导干部作风霸道,侵犯员工权益,违反生活纪律、群众纪律等问题。
13.是否存在财务管理混乱、财务造假、违规使用或套用专项资金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14.是否存在一岗多人、机构臃肿、吃空饷等情况。
15.是否存在虚假合同、阴阳合同等以合法形式掩盖违法目的等情况。
(二)重点检查(2023年4月1日--2023年5月31日)
市国资委要结合自查自纠、信访举报、大数据分析结果等对各国有企业"靠企吃企"情况开展重点检查,重点对安排部署不到位、自查自纠不彻底、整改措施不具体的国有企业进行重点检查。
(三)问题整改(2023年3月31日--2023年10月31日)
各国有企业要坚持立行立改、边查边改,将问题整改贯穿专项治理始终,对于浮在面上的问题,要及时整改纠治,对于深层次问题,要深挖彻查,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严防表面整改和虚假整改。要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自查中主动向组织说明问题的,从轻处理,对心存侥幸,对抗组织审查的,从严从重处理。
(四)问题线索查办(2023年3月1日--2023年10月31日)
市纪委监委要加大问题线索查办力度,对于反复举报、问题详实的,经综合研判后,提级复核办理。坚持"以案促治、以案促改",对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突出惩治重点,严肃查处一批违纪违法案件,形成强烈震慑。要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事求是、不枉不纵,对查处的典型案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市国资委要加强行业监管,严厉打击相关违规违法行为,形成有力震慑。
(五)建章立制(2023年9月1日--2023年11月30日)
市国资委要按照工作职责指导督促各国有企业"立行立改、边查边改、边查边建",构建较为完备的企业内控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建立健全长效管控机制。各国有企业要针对专项治理发现的突出问题、暴露出的管理漏洞,加快补齐制度建设短板。
六、工作机构设置
建立市纪委监委主导,市国资委牵头主推、国有企业主责的工作协调机制,定期调度通报、约谈问责,统筹协调推进专项治理工作,成立专项治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纪委监委第一监督检查室,XXX、XX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抽调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工作人员参与专治办日常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统筹协调。市纪委监委、市审计局、市国资委及市属各国有企业要切实负起责任,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及时沟通进展情况,共同研究工作推进中的主要问题和矛盾,协同发力,齐抓共管,形成专项治理合力,推动专项治理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二)强化工作责任。市国资委要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要求,明确工作责任和工作步骤,确保工作时效。进一步拓展线索举报渠道,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市纪委监委、市国资委分别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及时受理来信来访。市属各国有企业对专项治理工作负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做好统筹安排,确保专项治理工作落实到位。
(三)严肃工作纪律。市属各国有企业要高度重视"靠企吃企"专项治理工作,对于不担当、不作为、失职渎职等行为造成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不力、效果不佳、突出问题整改不到位的人员,严肃追责问责,对典型问题进行通报。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制度不健全、程序不规范、管理不到位等问题,致使国有资产流失、损害国有企业利益的,要依纪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