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方案(第2/3页)
2.工作目标。全市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100%,建设改造农村公路265公里,完成472个村庄村内道路硬化任务,建设10千伏及以下电力线路255公里。
3.完成时限。12月底前。
4.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通信办、市文广旅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持续推动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1.工作任务。加强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按规定配齐村卫生室和乡镇卫生院人、财、物、药、房等。巩固农村幼儿园全覆盖成果,持续扩充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加强校车安全、用餐安全、校园安全监督管理。健全县乡村衔接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县级成立养老服务指导中心,乡镇建设具备综合功能的区域养老服务中心,依托农村幸福院、邻里互助点等发展农村互助性养老。加强农村综合服务站建设,全面打造办理政务服务、便民服务、生活服务等于一体的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全面加强农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普及"五个一"要求(一个文体广场、一个多功能文化活动室、一个图书阅览室、一套音响设备等文艺器材、一个球类运动场地或一套健身路径),切实满足农村群众文化生活和体育健身需求。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继续大力推进"快递进村",鼓励发展多站合一的乡镇客货邮综合服务站,加快建设"一点多能"的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点。
2.工作目标。卫生室标准化建设率达到92%,农村学前教育覆盖率达到100%,农村综合服务站覆盖率和综合服务功能达标率分别达到100%、50%,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五个一"标准达标率达到90%,行政村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设点率达到95%。
3.完成时限。12月底前。
4.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行政审批局、市文广旅局、市体育局、市邮政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五项工程
(一)开展"刷村"行动工程
在全市范围内推广X市、X县定期开展"刷村"行动经验做法,由县级领导带队,组织相关部门,不定路线,随机抽查,拉练观摩,现场打分,每次抽查村庄不重复。拉练后立刻召开调度会,会上通报各乡镇、抽查村,对排名前三名的乡镇进行通报表扬,排名后三名的乡镇主要负责人现场做表态发言,增强乡镇、村街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市人居办将不定时、不定县(市、区)、不定人参与"刷村"行动,并对行动全程进行监督。对工作完成好的县(市、区)提出表扬,对县级领导无故不参加、工作走过场、打分不认真等行为进行通报批评。
(二)开展星级评定工程
以县(市、区)为单位,结合实际制定星级评定标准,村庄评定等级从高到低依次为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二星级、一星级。乡镇根据星级评定标准,每个季度对所属行政村进行评分。其中,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村庄由乡镇自行掌握;四星级、五星级村庄由乡镇推荐、县级评定,并给予适当奖励。县人居办年底对五星四星村庄比例排名前三名的乡镇进行通报表扬,对二星一星村庄比例排名前三名的乡镇进行通报批评。
(三)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擂台赛工程
市人居办将定期从每个县抽取一定比例的村庄,由市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员单位带队,组织县(市、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员单位人员,通过县(市、区)人工互查方式,逐村进行检查,打出分数,进行综合排名。年底对排名前三的县(市、区)进行通报表扬,对排名后三的县(市、区)进行通报批评,主管领导进行表态发言。
(四)开展精品片区打造工程
紧密结合和美乡村示范区创建,围绕环京津、高铁高速沿线、大运河文化示范带等重点区域布局,在全市范围内,每个县(市、区)选择2个左右的乡镇、20个左右的村开展试点,集中打造1个县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精品片区,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五)开展招商引资工程
通过发行专项债券及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投资收益较好、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农村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逐步建立以农民筹资筹劳和集体经济补充为主、政府适当补助为辅的设施运行管理资金保障机制。支持有实力、有责任心的社会资本在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划、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因地制宜探索区域整体开发模式,统筹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产业融合发展等进行整体化投资,建立完善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为当地发展提供区域性、系统性解决方案,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带动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农民收入持续提升,实现社会资本与农户互惠共赢。
四、强化四项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战略高度,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强力组织推进。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市直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分工抓好工作指导和协同支持。各县(市、区)制定本地区年度工作方案。县级党委、政府落实实施主体责任,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做好项目谋划、资金安排、组织推动等工作,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明确财政具体支持额度,安排配套资金,保障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落实。乡、村负责贯彻落实市、县各级安排部署,结合村庄实际分解细化任务,建立村级台账,组织做好项目实施各项工作。
(二)细化工作安排。各县(市、区)根据本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推进实际,制定工作计划,确定年度任务清单,按季度、按月份细化安排项目实施、工作调度、督导检查、工程验收、整体评价等工作。在全市农村地区开展垃圾污水和黑臭水体整治集中攻坚行动,实施大清理、大整治、大督导,尽快清除全市面上顽疾。有条件的县(市、区)在完成既定建设任务的基础上同步开展提档升级,统筹考虑建筑风貌、人文景观等要素,进一步提升村庄品味,打造省级美丽乡村和国家级美丽宜居村庄。
(三)强化督导考核。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纳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任务清单,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定期报告、专题调度、集中督导制度,推进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抓好考核评价和结果运用,在工作一线考察干部,看能力、看贡献,抓两头、带中间,对成效显著的给予通报表扬、提拔重用,对推诿扯皮、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依纪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