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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32篇(第2/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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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交通运输领域。要立即组织开展道路运输专项执法行动,加密巡检频次,强化危险路段巡查治理,严厉打击超载、超限、超速、超员和醉驾、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牵头领导:李跃平,牵头部门:镇道交办;配合单位:镇派出所、辖区各村居民委员会)

(六)消防安全领域。要针对节后复工复产特点,对各类宾馆饭店、大型综合体和"多合一"场所、临街门店、仓储物流场所等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严防火灾亡人事故发生。(牵头领导:罗凯,牵头部门:镇应急办;配合单位:XX社区居民委员会)

(七)森林防灭火领域。要从严管野外火源,通过压实压紧各级各方责任、做好应急准备、加强宣传教育、强化检查督导、突出风险隐患排查等多措并举,切实把防控关口前移落到实处。要做足应急准备,动态完善预案,抓实力量、装备、指挥准备,一旦发现火情要快速反应、科学组织、有序扑救。(牵头领导:罗凯,牵头部门:镇农业中心;配合单位:镇应急办、辖区各村民委员会)

另外,有限空间、农业生产、校园、燃气、水务等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结合本行业领域实际,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严格落实防控责任和安全措施,确保"两会"期间不发生安全事故。

四、强化应急值守,确保"两会"期间安全稳定

各村(社区)、各驻留单位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提前进入应急状态。要建立完善应急值班值守工作机制,提前做好值班值守人员安排,建立并完善应急值班记录台账,要健全灾害应急预警响应机制,对由县、镇发出的各类灾害预警信息要做到及时响应,按照信息指示要求立即落实人员开展隐患巡查、排查、群众转移疏散等各项工作,确保辖区安全稳定。镇村各级干部要做到24小时联络通畅,严格落实"两会"等安全生产重点时段离境请销假制度,严禁各村(社区)常职干部全员离开本辖区,坚决防止"两会"期间发生伤人亡人等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维护我镇"两会"期间安全生产秩序和谐稳定。

XX自治州打好安全生产翻身仗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省打好安全生产翻身仗部署安排,按照"四最"工作要求,坚持"主动防、超前治、全力救",全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结合我州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实现"三坚决三确保":即坚决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坚决遏制较大安全事故,坚决防范自然灾害致重大人员伤亡,确保全州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持续下降,确保防灾减灾救灾形势持续稳定可控,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推动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二、工作任务

(一)强化安全监管

1.开展隐患清零行动。按照"三管三必须"和"业务相近""管合法也要管非法"的要求,深入开展隐患清零行动。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潜在风险隐患排查和平时执法检查、巡查督查发现出来的重大隐患进行回头看,确保100%按期整改到位。对商场、影院、医院、养老院、学校、幼儿园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高层建筑封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确保100%限期整改到位。高危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及时报告主管和监管部门,严格按照"一单四制"管理,确保100%按期整改到位。(州安委办及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严格监管执法。继续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互联网+执法""执法+专家",分级分类精准执法,高危企业监管执法覆盖率100%。建立健全异地交叉执法常态化工作机制,严惩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整治执法"宽松软"等突出问题。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刑法修正案(十一)》,依法推进"行刑衔接",加大危险作业行为刑事责任追究力度。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具有导致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行为,及时向司法机关移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深入开展"强执法、防事故"活动,健全安全监管执法典型案例月报告和不定期通报公示制度,切实解决"只检查不执法、有执法无处罚"的痼疾。继续对县市应急管理、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8部门实行"每季一排名一通报"。对在全省执法排名靠后的州直部门严格实行"四子"严厉措施,严肃问责。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州安委办及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强力打非治违。严格落实县、乡两级政府"打非"主体责任,严厉打击矿山非法盗采、危化品非法生产运输经营、无资质施工和层层转包、客车客船非法营运、违规电气焊、油气管道乱挖乱钻等典型非法违法行为,每季度公开曝光一批"非法违法"典型案例。对顶风作案、屡禁不止,以及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的,依纪依法从重惩处。(州安委办及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深化专项整治

1.建筑领域专项整治(含自建房)。深入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突出深基坑、高支模、高边坡、起重机械、长大隧道桥梁等,房屋市政工程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双下降",建筑业百亿元产值死亡率控制在0.8以内。持续推进居民自建房专项整治,对已经排查出来的问题隐患整改率100%。(州住建局牵头,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利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市场监管局、州消防救援支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消防和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整治。深入推进、持续巩固冬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成果,持续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敲门行动",紧盯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厂房仓储物流、劳动密集型企业等高风险场所,以及经营性自建房、群租房"多合一""九小场所"、农村大屋场、农村团寨等低设防区域,突出违规使用醇基燃料、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堵塞消防车通道、违规动火动焊等问题隐患专项治理。较大以上火灾事故责任追究率100%。(州消防救援支队牵头,州公安局、州住建局、州工信局、州商务局、州应急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推进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积极争取中央省预算内补助资金,2023年底前更新改造燃气管道14.1公里(市政管道3.9公里,庭院管道10.2公里),燃气立管12.6公里,户内设施8200户。(州住建局、州发改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完成两轮"消地协作"重大危险源联合督导检查,企业对标自查率100%,县市、XX高新区交叉执法检查覆盖率100%。组织对涉及危险化工工艺企业开展专家指导服务及"回头看","一企一策"整改率100%。推动精细化工企业反映安全风险评估、自动化控制装备改造、从业人员学历资质达标、人员密集场所搬迁改造"四项清零"100%达标。持续推进危险化学品重点企业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班组长"三类人员"培训率不少于60%,危险化学品企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高风险岗位操作人员资质达标率100%。(州应急管理局、州消防救援支队、州人社局、州科技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认真组织化工园区申报,积极争取泸溪县化工园区获批,规范化工园区建设管理,提升化工园区安全生产和绿色发展水平。化工园区获批后,持续推进"十有两禁"安全整治提升、安全监管力量建设,确保保持一般或较低安全风险等级。承接产业时,加强项目安全评估与论证,严禁淘汰落后产能进入园区。(州发改委、州应急管理局、州消防救援支队、州科技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批发企业"六严禁"落实率100%,零售店"下店上宅、前店后宅"关闭取缔率100%。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坚持露头就打。(州应急管理局、州公安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市场监管局、州邮政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矿山安全专项整治。紧盯非煤地下矿山采空区、水害、中毒窒息等重大风险,盯紧看牢尾矿库特别是头顶库,加强监测和巡查,及时排查管控风险隐患。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非煤矿山10座以上、尾矿库闭库销号10座以上;到2023年底,全州非煤矿山2个以上固定岗位实现自动化无人值守;正常生产的非煤地下矿山100%配备五职矿长,没有条件配备的必须委托科研技术机构提供技术服务。严厉查处无证勘查开采、越界勘查开采、以采代探、以整治修复名义违法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历史关闭矿硐全面封堵到位,严防生态保护红线内退出及关闭矿山"死灰复燃"。(州应急管理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财政局、州发改委、州公安局、州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7.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持续推进交通顽瘴痼疾整治。深入实施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和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千灯万带"示范工程。加强"两客一危"以及农村客运车辆智能监控、不停车治超以及水上视频监控建设,充分发挥科技治安作用。强化部门联动和信息共享,加强低速电动车、变型拖拉机、"大吨小标"等非法非标车辆源头治理,落实道路运输车辆及校车动态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超速、超员、疲劳驾驶以及三轮车、农用车、面包车非法营运、非法载人和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等违法违规行为。抓实农机安全基础工作,规范农机监理能力标准化建设,全面推进农机安全知识宣传"五进"工作,坚决遏制农机事故发生。加强"两站两员"队伍建设,夯实农村地区交通安全管理基础。(州交通运输局、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州财政局、州工信局、州教体局、州农业农村局、州住建局、州市场监管局、州应急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8.工贸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全面启动金属冶炼、铝加工和涉爆粉尘、有限空间作业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清零"回头看行动,确保重大事故隐患100%"清零"。推进工贸行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2023年底前规模以上工贸企业100%完成建设。全面启动工贸监管信息化应用,四季度前100%规模以上工贸企业使用系统。严格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所有入园新建企业100%做到安全设施"三同时"要求。加强工贸安全监管人员能力培训,新调整人员培训率100%。(州应急管理局、州工信局、州商务局、州消防救援支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9.危险废物及辐射安全专项整治。强化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事中事后监管。将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日常环境监管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系统并实现100%全覆盖,开展全州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环境安全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抓好2022年危险废物规范化评估发现问题整改及2023年危险废物规范化评估,组织全州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人员及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专题培训,持续提升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经营管理水平,推进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运试点建设,确保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不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强化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开展2023年度辐射安全监督检查,全州重点核技术利用单位实现检查全覆盖,一般核技术利用单位检查率不低于30%,确保辐射安全许可证发证率、换证率均达到100%。提升辐射监测能力,做好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点运行、维护。(州生态环境局、州应急管理局、州消防救援支队、州公安局、州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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