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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32篇(第8/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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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强化严格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坚决破除监管执法"宽松软",坚持严格执法,对待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形成监管执法威慑力,提升监管工作效能,推动建材行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提升行动持续深化开展。在开展执法检查期间,发现的问题和隐患,下达执法文书,督促企业限期整改,依法严格实施行政处罚;发现企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停产整顿并倒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责情况,依法对企业和主要负责人实施行政处罚;不配合执法检查、限期内未整改隐患的企业,依法按上限实施行政处罚;存在非法行为、拒不整改安全隐患、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相应条件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113条的,依法提请地方政府予以取缔关闭;涉嫌安全生产犯罪案件的,强化行刑衔接,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发现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低端低效产能设备,依法予以淘汰,涉及其他部门职能职责的,依法移交有关部门予以处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合法合规企业,实施差异化监管,减少执法检查频次,督促其持续运行以安全风险"码上查"信息系统为载体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五)强化信息归集,及时报送情况。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和有关企业要及时向省应急厅报送本地区工作信息、典型经验做法以及执法案例。州市级应急局和中央驻滇及省属企业须于5月底前报送本地区或本企业实施方案和建材企业基础台账清单(附件2),6月中旬前报送本地区建材企业自查情况汇总表(附件3-1),7月中旬前汇总报送本地区县级应急局执法检查建材企业情况(附件3-2),8月中旬前报送州市级应急局督导检查以及重点执法检查有关工作情况(附件3-3),9月底前向省应急厅报送交叉执法检查工作报告,10月底前报送建材行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提升行动"回头看"部署情况,12月25日前汇总报送本地区开展建材行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提升行动工作总结建材企业执法检查总体情况(附件3-4)。建材行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提升行动开展情况及有关信息报送情况将纳入2023年度州、市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重要内容。

街道安全生产"迎大运·保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遂宁市委市政府和市安办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持续深化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有效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坚决守牢安全生产底线。按照省安委会统一部署,街道决定在辖区内开展安全生产"迎大运·保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引,紧紧围绕"强责任、控风险、除隐患、防事故"工作总要求,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扎实开展为期5个月的专项行动,切实整治一批重大安全隐患、查处一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关闭一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有效补齐工作短板、堵塞监管漏洞,推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要求走实走细,努力实现减少一般事故、确保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目标,为成都大运会成功举办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XX同志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收集、汇总、整理、上报信息,统筹协调、督促指导隐患排查整治日常工作。

三、集中整治内容

各社区(村)、街道各部门要深刻汲取近期全国重特大安全事故教训,结合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和时间节点,针对重点行业领域以及人员密集场所,加强地质灾害防御,落实重点区域、重要部位、重点环节日常巡查检查责任,严格执行"三个避让"刚性要求,扎实开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对发现的隐患列出清单,明确整改要求,压实整改责任,限期完成整改,坚决防止风险隐患酿成重特大事故。

(一)消防安全。重点排查整治劳动密集型企业、高层建筑、自建房、老旧小区、大型商业综合体、诊所、学校、宾馆饭店、养老院、商场市场、体育场馆、餐饮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及"九小场所"的重大火灾隐患,全力攻坚治理仓储物流、易燃易爆场所、文物古建筑等高风险场所火灾隐患。逐一排查上述场所消防实施设备是否完好,工作人员是否会使用,倒逼业主履行主体责任。联合社区民警、发动物业服务企业等各类力量,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提示宣传,全力确保安全形势稳定。加强老旧小区、电动自行车、外墙保温材料、彩钢板建筑、家庭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等风险管控,不断提高城乡结合部、农村等低设防区域消防安全风险防范能力。

(二)燃气安全。深化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对出租房、民宿、商住混合体、餐饮经营场所、老旧小区、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以及使用瓶装液化气的小吃店、烧烤店等场所,开展燃气使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持续开展燃气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各社区(村)要充分借助LED显示屏、小喇叭、微信、QQ群等媒介,以"燃气明白卡""燃气监督卡"为抓手,向居民群众、经营者宣传燃气安全知识,树牢燃气安全意识。鼓励居民和非居民用户自查燃气隐患,要督促存在燃气安全隐患的用户整改到位,尤其涉及私搭乱接、转供燃气的住户,必须要宣传告知到位,明确隐患必须整改没有丝毫周展空间,并第一时间上报燃气经营企业配合整改。

(三)森林防火。涉林社区(村)要做好森林防火值班值守巡查,做到巡查有登记、有记录。广泛宣传射洪市森林防火命令。涉林社区(村)要做好火源管控,管好进山人员,用好集中焚烧池。

(四)地质灾害。各社区(村)雨季要加强易滑坡、塌陷区域巡查,采取有效措施处置防范地质灾害,必要时落实观察值守员,及时转移地质灾害区域群众,重大隐患及时报告。

(五)食品安全。针对辖区内各大小餐饮店、小作坊等,对从业者健康证、后厨及就餐场所环境卫生、食品储存、餐具洗消、废弃物处理、有无过期食品、进货台账等环节进行检查。

(六)在建项目。各社区(村)在自身委托建设项目中要落实安全管理,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工地、在建工地进行巡查,提醒施工单位落实安全措施。

(七)烟花爆竹。根据上级要求,XX街道辖区烟花爆竹零售店规划数量为0,各社区(村)要常态化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售巡查,与辖区派出所一道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八)自建房、危旧房安全。各社区(村)要持续开展自建房、危旧房屋巡查,存在安全隐患房屋的户主主体责任要告知到位,督促业主维修加固房屋,加强"三避三防"落实力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房屋住户要动员搬离。

(九)寺庙安全。重点查看寺庙内厨房设施设备安全、食品卫生、寺庙内有无灭火设备、寺庙安全责任人是否能正确使用灭火器、是否清楚发生安全事故时的处置方式和报告途径。

(十)危险化学品方面。重点对新上岗人员、特种作业岗位人员、特殊作业监护人员等的培训教育或持资格证情况进行检查;多渠道获取非法违法信息,坚决打击柴油等危险化学品的非法经营储存行为。

(十一)工贸企业方面。进一步巩固"百日清零行动"成果,对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和有限空间作业重点企业开展排查,强化对人群密集场所、高风险工序的隐患排查治理,重点关注动火、临时用电、有限空间、吊装、涉危险化学品使用等作业环节安全管控,严格一线作业岗位的现场管理,切实落实防火灾、防物体打击、防中毒窒息等安全措施,防止因抢进度、超能力生产引发人员伤亡事故。

(十二)农业生产方面。持续开展农业生产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农业机械田间生产、农村沼气使用、沼气池及畜禽粪污贮存池清掏等环节安全隐患。深入开展农村沼气、畜禽养殖粪污贮存池安全风险集中治理,重点排查出料、清池、盖板、用气,沼气工程发酵、储气、避雷、阻火、消防设施设备等易发事故关键环节的安全隐患,严密防范畜禽粪污贮存池、农村沼气池等有限空间中毒事故发生。

(十三)涉水安全。各社区(村)、街道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引以为戒、抓早抓实,紧盯塘、库、堰、游泳场(馆)等涉水场所,加强管理,守牢涉水安全底线。要通过多手段、多形式加大涉水安全宣传力度,确保宣传到户、到个人。突出抓好学生、儿童、从事水上作业人员等重点群体涉水安全风险研判和安全管理,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十四)其他行业领域方面。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持续做好养老院、水电站、商贸流通、能源等其他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扎实开展集中整治专项活动,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易发势头。做到不留安全监管死角和盲区,确保街道辖区内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四、时间安排

2023年4月起至8月底,在街道范围内开展为期5个月"迎大运·保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改阶段(4月10日至5月31日)。各社区(村)、各部门要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结合企业自身实际,全面开展安全风险隐患辨识,采取有效措施管控安全风险,认真开展安全隐患及"三违"行为的自查自改自报,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管控、消除事故隐患,实现问题隐患闭环管理、动态清零。同时,督促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健全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员工教育培训,从根本上提升企业事故防范能力。

(二)综合检查阶段(6月1日至7月25日)。按照"属地管理"和"三管三必须"的原则,由街道各部门、各社区(村)、派出所等组织开展综合检查,对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和其他行业的重点企业要实行全覆盖检查,及时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及违法行为,迅速督促整改和上报相关行业部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督导检查阶段(7月26日至8月10日)。成都大运会期间,省安委会将组织由厅级领导带队、省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执法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行业专家等为成员的督导组,采取"四不两直""三带三查"以及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查阅资料、现场核查检查等方式,对遂宁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迎大运·保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不少于15天的驻扎式督导检查;遂宁市安委会8个综合督导组将下沉一线与省督导组同步开展督导检查;市安办将对街道工作情况开展抽查检查;街道将对各社区(村)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并将有关情况纳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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