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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45篇(第30/5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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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强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10.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聚焦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和外来施工队伍、变更管理等事故易发环节,实施精准化风险管控和排查治理。(应急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单位负责)落实危险废物分级分类管理制度,继续深化辐射安全隐患排查。(生态环境分局会同有关部门单位负责)

11.强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聚焦"两客一危一货一面"等重点车辆,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非法营运、货车和农用车违法载人、非法改装、违法超限、"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开展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交警大队、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深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持续开展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提升恶劣天气交通气象预警能力。加强农机安全监管执法,强化拖拉机运输机组监管,巩固变型拖拉机清理整治成效。(交警大队、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等有关部门单位分工负责)

12.强化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巩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效,在生命通道、大型商业综合体示范创建等方面持续发力,确保新建小区、新投用综合体、高层建筑等符合消防安全标准要求。紧盯劳动密集型企业、仓储物流企业、"合用场所"等传统高风险领域,光伏使用场所、密室逃脱、"剧本杀"、室内冰雪活动场所等新业态新风险,以及经营性自建房、群租房、"九小场所"沿街门店等低设防场所,养老院、商业经营单建人防工程等人员密集和敏感场所,重点整治违章搭建使用彩钢板、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违规电气焊作业、电源火源管理不到位、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突出安全隐患。深化"专家查隐患",对重点单位开展专项检查,推动隐患整改。强化冬春等重点时段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公安分局、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国土住建局、投资促进局、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行政审批局等分工负责)

13.强化建设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深入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加快推进经营性自建房分类整治和其他自建房排查整治,6月底前完成全面摸排。持续推进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严格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强化高处作业、有限空间、动火、用电等特殊作业管理。严格公路、铁路、电力、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开展公路危旧桥梁改造,严厉打击未批先建、转包、违法分包和出借资质等行为。(国土住建局、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4.强化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持续开展城镇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开展燃气管道老化、燃气工程隐患排查等6个专项行动,督促餐饮经营场所依法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和自动切断装置,严格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伪劣燃气具行为,有序推进燃气安全"四个全面更新、两个应改尽改"。严格实施燃气经营企业市场准入和安全生产标准化,推动"小、散、弱"企业整合提升,规范燃气市场秩序。(经济发展局、财政金融局、国土住建局、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投资促进局、应急管理局、行政审批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5.强化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持续强化涉爆粉尘、有限空间作业等工贸行业重点领域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实施机械伤害、物体打击风险隐患等专项整治。(应急管理局负责)强化特种设备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加强电站锅炉、危化品特种设备、快开门压力容器、电梯、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起重机械等设备隐患排查治理。(行政审批局负责)强化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监管,引导民爆企业整合重组,深入开展民爆生产、销售企业安全检查。(经济发展局、公安分局分工负责)加强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安全管理,严格安全许可审批。(公安分局、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应急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监管。(各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新冠病毒疫苗流通、储存等环节安全监管工作。(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6.强化铁路安全专项整治。持续开展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加强铁路道口等防护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其他行业领域,结合实际开展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

五、全面强化依法治安

17.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刑法修正案(十一),加强事故前严重违法行为刑事责任追究。进一步落实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民爆、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的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筑牢安全底线,织密风险防控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8.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对违法违规行为、弄虚作假行为坚决"零容忍",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建设等违法行为。深入推进"互联网+执法",持续规范执法流程,推进执法全过程"上线入网"。定期向社会公开发布典型执法案例,结合实际开展全域性、示范式和帮扶式异地执法活动。加大行刑衔接力度,定期报送涉及行刑衔接执法案例。坚持严格执法与指导服务相结合,进一步规范检查程序,探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模式。完善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专家指导服务机制。(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探索推进"局队合一"、全员执法等改革机制,加强区、街执法力量调用管理,加强执法队伍标准化建设。(应急管理局负责)

19.严格事故责任追究和警示教育。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追究有关规定,严格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扎实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及时下达警示教育告知书,督促分级分类组织召开现场会,举一反三汲取教训,严防类似事故重复发生。(区安委会办公室牵头,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六、持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20.持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深化"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行动计划落实,加快重点行业领域"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进程。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实施一批安全生产重点工程项目、科技攻关项目,探索使用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加快智慧园区、智慧交通、智慧工地等建设。(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21.持续提升应急救援水平。健全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处置工作机制。加大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预防补助资金争取力度,支持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先进适用装备配备水平,强化储备,推进生活保障应急物资储备规模尽快达标。发展壮大社会救援队伍,形成互为补充的应急救援力量体系。提升区级专业救援队伍装备水平,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培训交流,强化应急救援队伍拉动演练,提升应急救援队伍实战救援能力。健全街道、村(社区)应急管理体系,合理布局应急避难场所和防汛、消防等救灾设施设备,畅通安全通道。加强应急指挥通信保障,建成370MHz应急指挥窄带无线通信网。(应急管理局会同各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发展壮大安全应急产业,持续开展安全应急装备推广应用。(经济发展局牵头,科技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22.健全安全生产社会化机制。推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政策落实,加强企业安全费用提取使用监督。广泛发动社会公众进行安全生产有奖举报,优化举报受理、现场核查、奖金发放流程,依规重奖、快奖。深化安全评价、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安责险承保机构专项整治,强化资质动态管理,提升信息化监管水平。加强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倒逼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应急管理局牵头,党群工作部、财政金融局、政法委配合,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23.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全国消防日""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全国交通安全日"等主题活动,积极参加第二届山东省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在主流媒体公开播放先进典型经验做法教学片和警示教育片。组织实施重点行业领域全员定向安全生产大培训。持续开展安全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严厉查处安全培训机构、考试机构和工矿商贸企业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企业从业人员和各类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区民防办公室2023年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工作要点

2023 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统筹发展和安全任务艰巨,全力稳经济防风险保安全责任重大。民防系统安全生产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人民城市建设重要理念,主动适应安全发展新要求,立足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提升全主体协同治理、全方位支撑保障、全要素系统防控、全周期闭环管理能力,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现结合民防系统的实际,对今年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主体责任落实

一是全面动员部署。召开民防系统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工作会议,认真总结2022年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工作,对2023年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工作进行部署,秉持"开局就是决战,起步就是冲刺"的自觉,坚持抓安全生产必须"直奔主体、从头抓起,善作善成,直击痛处、直逼要害",很抓责任落实、制度落实、措施落实,夯实稳固的安全基础。二是要加强工作研究。将安全管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分析安全形势,布置安排安全管理工作,着力提升统筹安全发展的能力;发挥"一网统管"及网格化管理的功能优势,提升安全管理的信息化、智能化、规范化水平。三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责任体系,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与民防工程管理所、民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抗灾救灾工作站三个所属基层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综合管理责任书,层层压实责任。四是加强监督检查考核。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考核,采取基层单位经常性检查与本办不定期督查、随时抽查等相结合的办法,促进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工作的落实;进一步规范各基层单位履职情况报告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职责的监督,督促各基层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管理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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