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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45篇(第50/5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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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加强青少年防溺水工作。5-10月份,组织开展防溺水专项行动,加强宣传教育,全面排查隐患,进一步完善监护管护措施、健全安全提示提醒机制,全面压实责任,严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加强家校联动和宣传引导,营造家庭、学校、社会全面深度参与的防溺水工作格局。

13.加强建设领域安全风险防控。常态化推进城乡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聚焦3层及以上、人员密集、违规改扩建等经营性自建房,严格落实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措施,完善整治台账,加快推进分类整治;积极构建自建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探索房屋定期体检等创新制度。严格落实建设单位安全生产首要责任和施工单位主体责任,强化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监管,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违法改建扩建等行为。强化对生产经营单位内部有关建设施工活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行为。

14.推进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深化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常态化推进燃气行业管理部门牵头,公安、交通运输、商务、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参与的排查整治工作,并组织餐饮经营场所依法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严格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伪劣燃气具行为。

15.加强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防控。以粉尘涉爆、金属冶炼、有限空间作业等为重点,加大专家指导服务工作力度,强化安全隐患整治。开展未经登记违法使用特种设备治理。扎实开展水利工程、水利设施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强化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监管。加强公共场所人群聚集活动安全管理,严格安全许可审批和公众聚集场所许可管理。加强对镇域内环保设施设备安全监管。

16.加强防雷安全风险防控。紧盯油库、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场所、雷击灾害高风险场所以及学校、医院、养老院、等人员密集和敏感场所的雷电防护装置定期检测和隐患排查工作。加强农村防雷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农村雷电灾害综合治理能力。

三、严格监管执法,全面提升依法治安能力水平

17.加强安全生产法规标准体系宣贯。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和《刑法修正案(十一)》等法规标准宣贯。落实好有关重点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18.严格精准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积极推动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人员、职责运行流畅、保障到位。加强"打非治违",集中整治严重违法行为。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分类分级执法,坚持重点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差异化执法方式,推动精准执法。

19.规范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大力宣传贯彻《安徽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等制度规定,鼓励检举重大风险隐患和企业违法行为。

四、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升安全生产支撑和保障能力

20.强化安全生产规划落实。落实好"十四五"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安全生产规划各项工作任务。10月底前,组织开展"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

21.提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水平。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推进应急物资储备库项目建设。健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管理。严格落实灾害事故应急联动工作机制。

22.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消防安全日"、"交通安全日"等活动。常态化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利用好镇村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公共场所和应急广播等媒介,对公众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

镇安全生产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

2023年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县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着力实施安全稳定绿色振兴赶超发展保健型工程,严格落实"应在当下,急在日常"的预防为主的工作机制,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深入推进"三个狠抓"专项整治,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要将学习党的二十大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部署纳入学习内容。要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宣传工作重点,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对新调整的党政领导干部、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负责人开展培训,开展领导干部带头讲、专家学者深入讲、一线工作者互动讲。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引导,强化社会面安全意识。(牵头责任单位:党政办、党建办、宣传办、安监所,协同责任单位: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二、统筹发展和安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推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安全监管责任,建立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履职档案。(牵头单位:镇安委办)

2.各行业监管部门依据《XX镇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按照"三个必须"原则,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根据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特点,研究制定"一业一策"精准化治理方案,指导督促企业健全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牵头单位: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3.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企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报告工作,落实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制度。(牵头单位:负有安全监管职责各有关部门)

4.督促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依法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督促保险企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安全生产服务。(牵头单位:安监所、农综站、派出所、财政所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5.持续改进安委办工作作风,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和突出问题"交办督办",对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和明察暗访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由镇安委办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任务交办单,对未按期整改落实或屡次出现同样问题的,将及时发出督办并视情向镇安委会领导报告。(牵头单位:镇安委办,协同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6.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巡查工作流程和工作制度,对镇安委会主任、副主任履职情况进行提示和资料汇总,推动巡查工作规范化、程序化。(牵头单位:镇安委办,协同责任单位: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三、不断加强安全生产日常监管,筑牢基层安全生产防线

1.不断完善"应在当下,急在日常"安全监管机制,聚焦安全生产"三个狠抓"专项整治,将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落到日常。(牵头单位:镇安委办,协同单位: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

2.以村(社区)为单位摸清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底数,明确每一个生产经营单位监管主体,细化量化小微企业基本安全条件,打通安全监管"最后一公里",消除监管盲区和漏洞。建立安全生产重点监管任务清单,探索建立监管部门与村(社区)的安全监管衔接机制。(牵头单位:镇安委办,协同单位: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

3.针对开发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未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不闭环、安全治理不彻底等问题,明确监管责任、时限、措施,有效防范遏制的目标。(牵头单位:镇安委办,协同单位: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

4.有效摸排辖区内应急救援队伍、装备、设施、物资,统计好现有物资储备情况,制定物资储备布局图,落实好物资联络人、运输方式、运输工具等调运保障措施,不断提升安全生产应急处突能力。细化落实应急队伍的基础,建立队伍台账,进行随机抽查,确保"队伍要见人",做到有急速应、有灾能救。(牵头单位:安监所,协同单位: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5.持续推动全镇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工作(修订、备案、演练)。(牵头单位:镇安委办,协同单位: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四、紧抓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坚决防控安全生产风险

1.持续推行建筑施工工程安全标准化管理,强化施工现场监管,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巩固建筑施工防高坠专项治理成果。强化对生产经营单位内部有关建设施工活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行为。(牵头单位:项目办、派出所、水保站)

2.围绕校园安全开展专项整治,突出学生防溺水专项治理。(牵头单位:XX中心校)

3.围绕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持续加强酒驾醉驾、违法载人、"一盔一带"、"三超一疲劳"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常态开展"两客一危一货一校一面"等重点车辆排查,清查逾期未检验、未报废车辆,做到问题车辆坚决"清零";动态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落实目标任务、牵头领导及责任单位、完成标准、完成时限、奖惩措施"五要件"清单。持续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牵头单位:派出所)

4.开展民政福利机构季度联查机制,推进消防控制室、视频监控室、值班室三位一体安全管理。(牵头单位:民政办)

5.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综合治理,通过实施搬迁避让,排危除险,工程治理等方式,消除一批稳定状态一般,威胁人数较多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保障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牵头单位:国土所)

6.以固废监管为重点,加大社会源危险废物监管力度。推进中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智慧监管平台建设。(牵头单位:生态办)

7.持续深化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雷霆"专项行动并贯穿全年,将危大工程、防高坠、建筑起重机械等专项整治纳入综合治理,持续牵头开展燃气安全治理。(牵头单位:项目办)

8.开展危险货物运输专项整治,建立健全危险货物市场淘汰机制,严厉非法挂靠经营行为;坚持运用科技手段,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道路运输行为。(牵头单位:派出所)

9.加强水利设施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突出汛前、汛期、年终岁尾等重点时段,重点整治有限空间作业等关键环节安全措施不落实和设施设备失修失养、超负荷使用等风险隐患,严防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窒息、中毒等事故。(牵头单位:水保站)

10.针对农民自备船,畜牧业沼气、用电及消防安全开展专项治理。(牵头单位:农综站、派出所)

11.积极组织开展物流、餐饮经营场所和农贸市场燃气使用安全,成品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牵头单位:市监所,协同单位: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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