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税务局“一件事一次办”工作方案
xx市税务局"一件事一次办"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扎实推进相关工作,按照全市"纠四风、转作风、优化营商环境我先行"会议精神要求,认真领会《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工作要求,持续推进办税缴费便利化改革,促进税收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结合xx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XX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纳税人和缴费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吸纳优秀经验,对标先进水平,结合营商环境集中评价要求,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全面提升税收治理能力,努力打造全市前列、全省一流的税收营商环境,为xx全面振兴提供坚强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纳税人、缴费人办税缴费痛点堵点,综合施策、标本兼治、注重体验,努力创造流程更优、效率更高、服务更好的税收营商环境。
坚持对标先进。借鉴国内发达地区先进经验和前沿实践,精准对标、深挖潜力、大胆创新,打造一流的税费管理和服务体系,助力城市综合竞争力提高。
坚持共治格局。坚持开放共治的税费治理方式,融入全面治理体系,主动作为,内外联动,推动税务部门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管理共促、服务共融,实现税收共治。
三、工作目标
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聚焦重点难点问题,持续推进办税缴费便利化改革,不让纳税人再多跑,继续严格落实"最多跑一次"政策,执行"容缺办"提高纳税人的办税体验,形成充满活力、富有效率、体验更好、更加开放、满意度更高的法治化、便利化的税收营商环境。
四、工作任务
(一)日常工作任务
1.简化办税流程。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取消和下放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留税务许可事项的许可范围、条件和环节等的规定,能简化的都要尽量简化。
2.简化表证单书。取消税务证明事项。认真落实税务总局取消税务证明事项工作要求,不得保留或变相保留,进一步减少涉税资料报送。
3.推进"一网"办税。大力推进电子税务局建设,主要涉税服务事项100%实现网上办理。
4.加强宣传咨询。实施税收(非税收入)政策发布、政策解读、政策宣传同步,根据工作实际制作纳税人学堂专题培训辅导课件。
5.信息同步共享。
(1)加强与不动产登记、住建等部门合作,推动实现不动产登记、网签合同备案等信息共享。推行一窗受理和业务联办。
(2)实现耕地占用税、水资源税、环境保护税等信息共享。与自然资源部门实现批地数据共享,实现耕地占用税网上缴税。
(3)实现出口退税信息共享。与商务部门、海关部门、外汇管理部门共享相关电子信息,纳税人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时不再提供对应纸质资料。
6.推动涉税专业服务发展。加强涉税专业服务监管。推进涉税专业服务实名信息采集和信用管理,完善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制度,规范涉税专业服务行为。
7.强化执法公平。规范涉税事项行政处罚。推行"首违不罚"制度,对当事人的同一个税收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对存在从轻、减轻或者免予行政处罚情形的,应当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予行政处罚。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给予行政处罚,当事人首次违反且情节轻微,并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期限内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
8.强化执法透明。
(1)全面推行"三项制度"。认真落实《税务系统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
(2)推行税收权力和责任清单。参照税务总局制定的范本,按照税务总局及各级政府的相关要求完善制定税务机关权力和责任清单。
9.复制推广京沪浙优化营商环境举措。
对标京沪浙优化营商环境可复制推广借鉴的先进改革举措及优秀经验做法,立足国家要求必须进行复制推广的纳税"最多跑一次"这一事项进行场景优化,在复制推广过程中,要始终突出问题导向,坚持从纳税人体验角度出发,要严格对标,要明确具体的量化指标,工作举措要重点突出,系统详实,指向明确,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二)纳税人满意度调查。
扎实有效地做好税收各项工作,全面提升纳税人满意度,提升税务机关的社会形象,是我们今后一段时期十分重要的一项任务。要以2022年纳税人满意度调查指标,即政策落实、规范执法、便捷服务、信息化建设、廉洁自律5大类,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好今年的纳税人满意度调查。
1.加强组织领导。纳税人满意度调查是一项全局性、综合性的系统性工作,绝不是一两个部门能够完成的。主要领导要亲自指挥,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形成工作合力。要结合地方的实际情况,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对照2022年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存在的缺点和不足,认真分析成因,补齐工作短板。同时要对照今年2023年下发的调查指标,有针对性地强化各项工作。要通过各种渠道广泛收集纳税人的意见建议和诉求,加强上下沟通和部门协调,有效解决问题并化解矛盾。
2.提高全局统筹协调能力。既要做好各项满意度调查指标落实的相关牵头工作,又要加强上下、平行各部门间的沟通协调,不断结合实际情况优化工作方法,保障各类问题的有效解决,保证各项指标任务得到有效落实。各单位既要熟悉掌握2023年纳税人满意度调查指标的具体内容,也要细化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具体目标的承接责任部门。对于本级部门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上级汇报反应,形成上下合力,共同解决制约工作落实的各种阻碍。
3.强化各项工作落实。要结合日常工作开展,重点关注影响服务质量的相关指标,坚决杜绝因业务不熟、宣传不力、服务不畅、窗口执法不规范等原因造成的侵害纳税人合法权益的情况。在政策宣传培训方面,要积极探索形式多样性、培训及时性,形成税企良性互动的格局;在办税的关键环节上,尤其在发票领用、延期申报、税务注销等方面,要进一步畅通渠道,简化手续,减少环节,提高工作效率。要进一步提高窗口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完善办税服务相关制度,加强防疫措施,保证各项服务设备正常运转,确保"最多跑一次"落实到位,为广大纳税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各级各部门要共同努力创造税务系统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以良好的业绩赢得广大纳税人的认可,全面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五、保障机制
(一)工作推进机制。坚持把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作为"一把手"工程,加大工作组织领导、指导督促和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市局将成立优化税收营商环境领导小组,统筹全市税务系统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工作。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强化责任协同、联动推进、统筹推进,认真落实税务系统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改革各项措施。
(二)监督检查机制。建立完善联合监督检查机制,市局纳税服务科与相关部门组成联合监督检查组,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情况专项检查,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三)宣传推介机制。要加强沟通,做好改革宣传,县、(市)区税务机关要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报告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工作,要加强部门合作,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要把营商环境宣传作为年度宣传工作重点,积极应用新媒体、移动终端等渠道,从纳税人、缴费人视角,大力宣传关于优化提升税收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政策措施和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税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扩大政策可及性和覆盖面;全面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扩大全社会的知晓率和认知度;深入宣传我市税务系统优化营商环境正面典型和改革成效,多渠道多方式宣传典型企业的社会贡献、弘扬企业家精神,报道企业和群众对我市改善营商环境的反响体会等典型事例,生动呈现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成果,凝聚营商共识,创造良好氛围。
(四)考核评价机制。结合税务系统近年来的工作实际,研究建立了税收营商环境考评指标体系,将通过日常重点工作督导检查、第三方评估、服务对象评议(满意度调查)相结合等方式适时组织开展综合考评工作,并将评价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和领导班子综合考评体系,实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全面实行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真正由纳税人评判服务绩效。
(五)责任追究机制。对优化营商环境相关部署要求落实不力、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优化营商环境职责等损害营商环境情形,依法依规严肃问责,以问责利剑护航营商环境建设,有效整治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