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汇编(45篇)(第16/29页)
(一)执法准备
1.承担安全监管执法的股室、大队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和全局监管执法计划安排,做好年度监管执法工作部署和安排。要根据各自执法力量和工作任务,以及监管行业领域的实际情况,统筹处理好监管执法与日常工作的关系,主动做好安全监管执法的相互衔接工作。
2.承担安全监管执法的股室、大队要充分掌握监管执法生产经营单位的基本情况,制定监管执法检查方案,明确监管执法重点内容,深入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好监管执法工作,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现场检查、现场处理和处罚
1.监管执法人员应当按照监管执法检查方案,开展执法活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监管执法过程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以及事故隐患,应当依法现场作出处理决定,并在规定时间内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2.监管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依照法定程序和要求,做好相关记录和证据固定,并完善所有执法检查文书。
3.监管执法人员发现的违法行为需要进行立案查处的,经分管领导同意,报主要领导批准后,将相关文书、证据、资料移交执法大队负责调查取证,予以行政处罚。
(三)公开
行政执法工作结束后,按照局《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制度》的要求,执法人员要及时将执法案卷完善并交与行权平台负责人进行录入,涉及行政处罚的信息要及时依规定上网公开。
(四)归档
监管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的资料卷宗,由各股室、大队收集整理。行政检查文书资料由股室、大队按时间先后顺序依次编号存放。行政处罚案件卷宗等相关资料应当在结案后30日内交办公室归档统一保存。
(五)移送
监管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监察中发现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应及时填写《案件移送审批表》,经局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制作《案件移送书》,连同相关材料移送有权管辖的部门,并登记备查;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制作《移送案件决定书》,经局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连同有关证据材料移送同级司法机关,严禁越权管辖或以罚代刑。
(六)纪律要求
监管执法人员要牢固树立廉洁执法意识,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如实填写执法、行政检查《廉政监督卡》,接受监督。监管执法要做到忠于职守、坚持原则,严格、文明、公正执法,坚持做到履职和人民群众利益相结合,努力维护好安全监管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
XX镇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规范全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责任的落实,提高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应急部9号令))和《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XXX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强化"红线"意识,筑牢"底线思维",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依法行政,依法监管,深化"打非治违",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发生,实现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以XXXXXX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强力推进依法治安,严格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有效防范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三、编制原则及考量因素
(一)编制原则。
按照统筹兼顾、分类分级、突出重点、提高效能的原则编制监督检查计划。
(二)考量因素。
1.应急办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的数量、分布、生产规模及其安全生产状况;
2.重点检查的行业领域及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程度;
3.行政执法人员的数量;
4.执法车辆、技术装备配备和执法经费情况;
5.影响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执行的其他因素。
四、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测算
(一)执法人员编制及任职等情况
目前XX镇应急办现有工作人员7人(公务员1人,事业编制4人,其他人员2),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1人,安全监察人员3人。按照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规定,确定行政执法人员4人。
(二)工作日确定
1.总法定工作日1000天=250天(全年天数-全年公休日数-国家法定节假日数)×4(人)。
2.非执法工作日480天=120天(包括:学习、会议、培训、考核、病事假、法定年休假、参加党群活动等)×4(人)。
3.其他行政执法工作日包括320天= 80天(包括:行政许可、专项检查、举报查处、事故案件调查、机动执法、行政执法统计及信息报送等工作) ×4人)。
4.执法工作日测算:200天=1000-480-320,应确定监督检查企业数为200÷2÷2=50家次,综合考量确定76家次。
五、执法监察工作计划的要求及内容
(一)执法监察的覆盖率及频率
1.切实做到监督检查全覆盖。2023年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计划,根据人员力量情况按每人每年检查次数不少于15家次的要求确定执法检查任务;对因人员力量不足不能涵盖到所有的企业单位时,要充分发挥安全监管包保责任制的作用,落实好对每个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确保每个生产经营单位不脱管、漏管、失控。
2.检查频次要得当。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其危险性特点合理安排执法次数。参与执法人数不得低于应急办总人数的90%,监督检查企业数量每人不得低于15家,要实现危化、冶金、涉氨涉煤气等重点企业执法全覆盖,其他一般企业两年覆盖一次。
(二)执法监察的主要内容
一是,按照山东省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表规定,根据生产经营单位行业特点、危险因素、执法装备、执法时间确定检查内容。并将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双重预防体系建立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源头防控情况、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落实情况、现场作业安全管理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落实情况、外来施工队伍安全管理情况等作为重点内容进行检查。对生产经营单位可进行全面检查,也可视生产经营单位的实际情况选择部分检查项进行执法检查。在对每个企业单位开展执法检查时,要制定具体的现场检查方案,检查内容应涵盖《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第八条规定的二十项内容。对所检查企业涉及安全评价及检测检验的,执法人员应同时对作出报告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的资质、报告真实性、是否向市应急部门报告从业告知书等进行检查。执法人员要将执法检查方案提前一周通知企业,由企业开展自查;在正式检查前,应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通知企业。
二是,执法检查过程中,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采集证据,实现全过程记录,正确使用执法记录仪。在采取强制措施,包括停电、停止供应民爆器材、先行登记保存、查封扣押时要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一般执法中亮证执法、现场执法、调查取证、举行听证、留置送达和公告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执法环节,要进行音像记录。执法中发现违法行为的应及时立案处罚,做到应罚尽罚,属于省应急厅公布的轻微情节不予处罚的,不进行处罚。三是检查完毕,要督促企业将安全问题整改到位,形成闭环。进行处罚的,不能以罚代改,切实起到处罚一家,警示万家的作用。
三是,规范制作执法案卷。1.处罚案卷要做到处罚主体合法、程序适当、违法事实清楚、处罚依据准确、证据齐全、自由裁量种类和幅度得当。自由裁量标准按照山东省应急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执行。2.规范填写执法文号。
四是,严肃执法纪律。执法人员要严格执行各项廉政纪律规定,严格依法行政,公正公开公平执法,并接受执法对象的监督,亮证执法。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处罚到位,督促企业整改到位。对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不作为、乱作为,导致行政复议驳回或行政诉讼败诉的,依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六、执法监察工作计划的备案
2023年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计划由镇人民政府行文公布,因情况变化需要对执法监察计划作出重大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当将新计划及调整变更原因自作出决定以后3个工作日内报告邹平市应急局政策法规股备案。
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为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做到依法履职、科学履职,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0〕183号)和《关于实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制度的意见》(鲁安监发〔2015〕166号),按照分级分类监管、突出重点、量力而行、提高效能的原则,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数量,车辆装备情况和重点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数量等因素,制定本执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紧紧围绕市、区应急管理局年度工作目标和总体部署,全面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积极有效地开展执法监察工作,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促进辖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一)对列入年度执法计划的生产经营单位执法检查覆盖率达100%;
(二)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率达到100%;
(三)对责令限期整改的生产经营单位到期整改复查率达100%;
三、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加大执法监察工作力度。一是按照执法计划对列入年度执法计划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执法检查;二是按照市、区局通知要求开展专项执法活动;三是协助区应急管理局开展执法联动活动,提升办事处安监中队的执法能力。四是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对发现的重大非法违法行为,特别是拒绝配合检查、拒不整改、屡教不改、死灰复燃的非法违法行为,坚决移交区应急管理局监察大队,依法从重处罚,切实树立起安监执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