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5年
XX县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5年)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中共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疾病康复中的重要作用,提升我县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根据市卫生健康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医疗保障局、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XX市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X卫〔2021〕15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全国、全省、全市中医药大会精神,按照国家、省、市"十四五"规划的相关部署要求,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疾病康复中的重要作用,促进中医药、中华传统体育与现代康复技术融合,推动中医药康复服务高质量发展,让广大人民群众享有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康复服务。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构建以县中医院康复科为龙头、县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等非中医类医疗机构康复科为骨干、乡镇卫生院中医馆为基础、康养机构为补充的中医药康复服务网络,中医药康复人才数量明显增加,中医药康复服务范围得到拓展,中医药康复科研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
到2022年,实现二甲以上中医医院设置康复科全覆盖,长期护理机构和其他提供康复服务的医疗机构具备中医药服务能力。
到2025年,公立中医医院设置康复科全覆盖,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建设中西医结合特色的康复科,康复专科医院和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中医馆设置中医药康复室;中医药康复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初步形成布局合理、优质高效的中医药康复服务发展格局。
三、工作任务
(一)完善中医药康复服务体系。
1.加强医疗机构康复科建设。加强中医医院康复科建设,到2022年实现二甲以上公立中医医院康复科全覆盖,2025年公立中医医院康复科全覆盖,增加中医药康复床位设置,设施设备和人员配备达到《中医医院康复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相应标准。综合医院强化中医药康复特色能力建设,康复医学科传统康复治疗室、中医类别执业医师、传统康复治疗设备等应达到《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基本标准(试行)》要求。康复医院应按照《康复医院基本标准(2012年版)》要求设置传统康复治疗室,提供中医药服务,有条件的康复医院设置中医科。康复医疗中心应按照《康复医疗中心基本标准(试行)》要求提供中医药康复治疗服务。县妇幼保健院设置中医科,推广建设妇孺中医堂,为妇女儿童提供中医药康复服务。(县卫健局)
2.夯实基层中医药康复服务基础。县域医共体内强化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建设,配强康复类科室中医药康复设备和人员,在医共体内推广使用中医药康复技术。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提供中医药康复服务,有条件的设置中医药康复室,配备中医药康复设备,夯实基层中医药康复服务基础。支持发展适用于基层、社区的小型化、专业化的中医药康复设备和康复适宜技术,扩大康复教育、辅具指导、居家康复训练指导的覆盖面。扩大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康复服务范围,推动中医药康复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在养老、护理机构中推广中医药特色康复服务。
(县卫健局、县文广旅体局)
(二)提升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
1.提高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支持县中医院康复科建设中医临床重点专科,定期派员到市第一、市第二中医医院康复科培训学习,继承发扬传统中医药康复技术,探索中医药康复新技术,注重与现代康复医学相结合,优化中医药康复服务流程,将中医药康复技术纳入康复医学疾病诊疗护理规范和常规。并向各医疗机构推广,带动全县医疗机构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和水平提升。(县卫健局)
2.促进康复领域中西医协作发展。构建中西协作、优势互补的中医药康复医疗模式。提升二级以上非中医类医疗机构的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加强中医药科室与康复医学科(中心)的协作,重视中医药康复早期介入,积极运用针灸、推拿等中医药技术方法和中医药康复设备开展康复服务,减少康复患者并发症、缩短治疗时间、提高生存质量。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院积极开展康复领域的中西医协作攻关,促进中医药、中华传统体育与现代康复技术有效结合,开拓中西医多学科联合康复治疗(MDT)的新局面,实现临床康复一体化,探索一批疗效确切的中西医结合康复诊疗
方案并向全县推广。(县卫健局、县残联、县文广旅体局)
3.加强中医药康复服务质量控制。县中医院、县人民医院要牵头建设中医药康复专科联盟,发挥区域辐射带动作用,开展专科共建和学术交流,完善与其他医疗机构中医药康复资源的整合利用和分工协作机制,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的康复服务指导,落实康复患者双向转诊制度。完善并落实中医药康复服务质量控制管理制度,持续改进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医药康复服务医疗质量,规范提供中医药康复服务,促进中医药康复服务同质化和优质化。(县卫健局)
(三)壮大中医药康复人才队伍。
1.加强中医药康复人才培养。鼓励医疗机构积极引进中医药康复专业学科带头人,依托中医药康复临床重点学科,培育多学科背景的中医药康复专业学科团队、临床骨干人才和基层实用型人才。增加中医康复技术人才培养数量,提高从业人员职业能力。(县卫健局、县教育局)
2.加大中医药康复人才培训力度。通过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培训、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名老中医师承教育等中医药人才培养方式,着重加强中医药康复专业人才培训。加强中医药康复技术人才继续教育与培训,医护人员参与科学健身指导工作。依托县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视频网络平台、名老中医传承工作室,加强对中医医师、康复治疗师、护士和基层全科医生中医药康复适宜技术技能培训,提升日常康复训练、康复、健康教育和咨询、中医保健等服务能力。支持县中医院定期开设中医康复学知识讲座,;各级医疗机构定期派员到上级中医医院接受中医药康复职业技能培训。(县卫健局)
(四)加强中医药康复科研创新能力建设。
1.促进中医药康复理论和技术传承创新。依托县中医院的基层名老中医传承工作室开展中医药康复理论和技术"师带徒"工作,鼓励民间中医药康复人才通过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考核,取得行医资格,挖掘传承民间中医传统康复疗法。加大中医药科研投入,支持中医康复临床重点专科开展中医康复方案和技术规范的创新研究,发挥其在重大疾病、疑难疾病、新发突发传染病康复中的作用,努力争取省级以上中医药康复科研项目。(县卫健局)
2.加强中医药康复服务的信息化建设。依托省级中医药康复服务数据库,在医院信息化建设中完善中医药康复服务信息。推进"互联网+中医药康复",鼓励医疗机构充分利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技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拓展中医药康复服务空间,创新服务运营理念和流程,构建覆盖诊前、诊中、诊后的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模式。配合市做好基层中医馆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和培训,提升中医馆信息化水平。(县卫健局)
四、重点建设项目
(一)中医药康复服务网络建设项目。遴选县中医院和县人民医院康复科,分别按照《中医医院康复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等加强专科建设。遴选部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建设中医药康复室,支持县域医共体中医药康复室建设。
(二)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支持县中医院康复科建设市级重点专科,建立中医康复质量控制体系,完善基础设施设备,提升中医药康复传承创新能力,推广应用中医药康复方案和技术。
(三)中医药康复人才培养项目。依托县中医院开展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技术人员的中医适宜技术培训,突出中医药康复技术培训,培养一批基层中医药康复人才,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中医药康复技能和水平。
五、组织实施
(一)工作实施(2021年7月一2025年12月)。县卫生健康局会同县文广旅体局、县医保局、县残联制定印发《XX县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5年)》(年度工作内容与目标详见附件),并组织实施。各单位根据职责分工,结合工作实际,共同实施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各项工作任务。
(二)年度总结(每年度11-12月)。各医疗机构按年度对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进展情况进行总结,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和效果,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并和县职能部门于每年11月15日前将本部门、本辖区内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进展情况总结报送至县卫生健康局中医股。县卫生健康局于12月1日前汇总本县年度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进展情况报市卫生健康局。
(三)总结评估(2025年10-12月)。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省中医药局、市卫生健康局的安排,县卫生健康局会同有关部门对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评估,交流工作经验,发现和推广典型。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卫健、医保、文广旅体、残联4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工作实际,各司其职、形成合力推进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各相关医疗机构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开展和推进中医药康复工作,保障中医药康复服务质量和医疗安全。
(二)加强统筹协调。县卫生健康局要加强与财政、发改、医保、人社、体育、残联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有利于中医药特色康复服务发展的政策支持和财政投入;要简化审批备案等手续,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发展中医药康复服务,推动康复服务与功能状态检测、养老、护理、体育、健康保险等相关产业的融合。医保部门要研究探索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药特色康复医疗服务项目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体育部门要大力推广太极拳、八段锦等中医传统运动,促进中医药和中华传统体育融合发展。残联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落实针对伤残的中医药康复技术和方案,支持指导残疾人康复中心等机构开展具有中医特色的康复服务。
(三)加强督促检查。县卫生健康局要及时掌握本辖区中医药康复服务工作情况,督促各相关单位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