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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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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六)营造慈善事业发展氛围。做好"中华慈善日""江苏慈善周"主题宣传和"99公益日"网络募捐活动,系列报道第七届"江苏慈善奖"和第五届"徐州慈善奖"获奖对象先进事迹,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慈善事业的良好氛围。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公益慈善表彰制度。(责任处室: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

(二十七)推动福利彩票事业高质量发展。优化销售模式,创新营销方式,统筹推进福利彩票重点营销项目和特色营销活动。加快渠道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探索推进渠道转型新模式。开展"即开票管理服务提升年"行动。加强各类渠道网点管理,全面管控好即开票流通。积极争创省级福利彩票销售示范区,省级示范点规模达100家,打造一批高质量福彩主题销售厅。推广代销证管理系统,探索建立渠道差异化管理机制。开展"福彩·爱心助学""福彩·爱满彭城"和"福彩公益进社区"等活动,创新开展社会公益项目,增强福彩公益品牌渗透力。开展系列培训竞赛活动,提升福彩人才队伍能力素质。推广使用江苏福彩APP功能。强化民政部门对福利彩票销售行为监管,重点加强福利彩票代销行为监管。(责任处室: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

七、提升区划地名管理服务水平

(二十八)加强改进行政区划工作。加强党对行政区划工作的领导,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区划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国家和省行政区划总体规划思路为引领,结合徐州新型城镇化、主体功能区建设、国土空间及区域发展等规划,加强市辖区基层行政体制、优化街道布局、功能区(开发区)和行政区融合发展等重点领域行政区划研究。积极推进优化管理体制相关的行政区划调整工作,规范履行区划调整联审、组织实施、效果评估等工作制度。多措并举加强行政区划历史文化传承保护利用。(责任处室:区划地名处)

(二十九)提升地名管理服务水平。贯彻落实《地名管理条例》及实施办法、民政部地名档案管理、地名文化保护等配套制度文件和标准规范。组织开展《徐州市地名管理条例》修订论证,指导各地建立健全乡村地名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地名执法监督长效机制,会同相关部门完成城区内道路不规范地名标志专项排查整治。严格落实地名备案公告管理制度,按照规定及时在国家地名信息库开展地名备案公告。持续优化完善国家地名信息库数据信息,建立健全分级分类管理维护工作机制。推进地名保护名录建设,开展省、市、县三级地名文化遗产评定,力争实现省、市级地名文化遗产全部设立保护碑牌。(责任处室:区划地名处)

(三十)深入推进"乡村著名行动"。完成"深化乡村地名服务·点亮美好家园"试点地区评估验收。全面推进乡村地名建设,高标准做好"乡村著名行动"工作,推进乡村地名管理制度建设、乡镇地名规划实施、乡村地名设标、"互联网+地名"服务体系建设等工作,力争年内实现全部97个镇的镇区道路命名和道路标志设置任务。(责任处室:区划地名处)

(三十一)深化平安边界建设。规范开展市界、县界矢量化工作。实施丰铜线、沛铜线、贾邳线、铜邳线4条县(市、区)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深入开展平安边界建设,定期开展边界纠纷隐患排查,重点关注微山湖区域边界稳定,妥善化解边界矛盾,确保边界区域安全稳定。创新推动边界文化建设,积极配合山东省枣庄市开展苏鲁边界文化园区建设,共同打造苏鲁边界文化建设新亮点。(责任处室:区划地名处)

八、优化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服务

(三十二)深化殡葬服务改革。持续推进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巡察整改工作。落实殡葬设施布局规划,推动城乡公益性殡葬设施、配套设施建设和节地生态葬建设,补齐殡葬设施供给短板。加大"三沿六区"和耕地等重点区域散坟清理整治,5月前完成"三沿六区"等重点区域整治任务。用好用实骨灰流向跟踪系统,实现骨灰流向闭环管理。按照"一县一策""一墓一案"原则,平稳有序开展"私转公"等规范化运管工作。发挥市、县殡葬联席会议长效机制,强化部门联动,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执法。发挥殡葬行业协会自律作用,促进殡葬服务公开透明、合法诚信。指导开展第二批省级丧葬礼俗改革试点。积极推进"身后一件事"改革,提升殡葬信息化建设水平。大力弘扬尊重生命、孝老敬亲、厚养礼葬等优秀传统殡葬文化。制定殡葬礼仪规范指引,培育推广现代殡葬礼仪。推进徐州市殡葬管理服务中心"三温三精"管理服务能力建设。(责任处室:社会事务处)

(三十三)提升婚姻登记管理服务水平。持续开展省级第二批、第三批婚俗改革试点,积极创建全国婚俗改革示范区。鼓励试点开展集中补领婚姻登记证。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建设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平台。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打造具有特色人文环境的景区结婚登记点,创设公园式室外颁证基地,健全结婚登记颁证服务机制,支持各地积极举办集体婚礼。持续推进公民婚育"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推进婚姻档案在线移交工作。组织开展市级婚姻登记业务培训。(责任处室:社会事务处)

(三十四)大力推进残疾人服务工作。建立业务工作人员全员培训机制,各地每年组织不少于1次培训。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管理制度,制定残疾人两项补贴档案管理办法,研究探索电子档案管理办法。开展"精康融合行动",优化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建设布局,畅通精神障碍治疗与康复双向转介。加强精神卫生福利机构管理,助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推进康复辅助器具"辅佑康健"行动,试点推进康复辅助器具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五个一流"建设。(责任处室:社会事务处)

(三十五)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开展救助管理工作区域性中心试点,探索和推广救助管理工作区域一体化新模式新机制。加强流出地、户籍地民政部门职责,督促主城区民政局落实受助人员源头治理、回归稳固和帮扶政策。配合妇联、公安等职能部门探索构建家庭暴力庇护工作体系,为遭遇家庭暴力、虐待等问题的受害人提供临时庇护。健全市-县-基层服务点立体的救助寻亲服务网络,打造全国救助寻亲服务品牌。推广救助管理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做法。组织开展市级流浪乞讨救助管理培训。指导各地扎实开展"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组织开展"6.19"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活动。推进徐州市救助管理站迁建工程于7月前完工,积极打造全省首家家庭暴力庇护工作特色品牌。(责任处室:社会事务处)

九、着力夯实民政事业发展根基

(三十六)加强民政法治化和标准化建设。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做好《徐州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立法调研准备,推进社会救助、殡葬管理等领域政策取得突破。加强民政领域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效力状态台账制度和失效前提醒机制。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完善依法决策机制,严把合法性审查质量。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加强涉企行政合规制度建设。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和复议应诉人员培训。落实《全省民政系统机关工作人员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章清单》,加强民政系统干部职工法治教育。贯彻"八五"普法要求,将普法融入民政立法、执法和管理服务全过程。深化民政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务服务。积极组织申报制修订相关领域的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积极争取标准立项。加快已立项标准的研制,规范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大力开展标准宣贯。紧贴民政领域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形成一批前瞻性研究成果。(责任处室:行政审批处)

(三十七)深化民政数字化转型。全面推广业务系统并做好现行系统的清理整合工作,有序接入省民政一体化信息平台。常态化开展全量民政业务数据回流,推进民政数据分级分类规范管理,优化数据共享交换机制。深化"智慧民政"建设,发挥民政系统数字化转型优秀案例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各业务信息化平台的统、用、跨、转,拓展数字化服务和监管能力。持续推进"一件事"改革,促进民政业务跨区域通办。全面落实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强化网络安全综合治理,推进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责任处室:办公室、社会救助处、区划地名处、养老服务处、社会事务处)

(三十八)打造高质量民政干部队伍。全面落实机构改革任务,做好人员转隶、"三定"方案制定等工作。统筹用好公务员职务职级两条晋升通道,规范开展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公务员职级晋升,发挥选人用人激励导向作用。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培养力度,不断完善年轻干部培养选拔机制,改善干部队伍结构。积极争取公开招录、遴选、"名校优生"等名额,多层次、多渠道,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加强直属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选优配强领导班子。加强民政系统干部学习培训,不断提升干部素质能力。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责任处室:组织人事处)

(三十九)夯实民政基础工作。落实"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项目建设。推进"102项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项目储备及建设。开展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项目和省级福彩公益金支持项目抽查,加强项目规范管理及资金使用。全面开展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杜绝评价结果和预算安排及实际使用"两张皮"现象。开展直属单位财务支出年度审计、福彩公益金项目"本级全审、下级抽审"。加强民政事业统计调查,开展统计数据监督检查。推动民政领域数字人民币试点应用。做好对口支援等专项工作。加强公文处理、建议提案办理、保密管理、政府信息公开、档案管理等工作。统筹开展督查考核。精心策划信息宣传,加大信息报道,讲好徐州民政故事,开展宣传评先活动。加强舆情监测处置能力建设,有效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风险。持续推进徐州民政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规范化建设。(责任处室:规划财务审计处、办公室)

(四十)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压紧压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机构责任和个人责任,落实民政服务机构专兼职消防安全员配备。深化燃气安全整治,动态清零用气机构问题"灶管阀"。开展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抓实民政服务机构制度、设施、消防、队伍、教育、执法、演练和值守"八项工作",加快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坚决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不断提升本质安全。定期排查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等设施,及时消除建筑安全隐患。督促民政服务机构安装建设集中充电设施或使用社区充电桩,杜绝电动自行车或其蓄电池进楼入室充电。分层分批组织民政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实现安全教育培训全覆盖。(责任处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各处室、各单位)

(四十一)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严格落实《信访工作条例》,推广使用信访法治化工作指南和"路线图"。学习贯彻《民政信访工作办法》。全面畅通信访渠道,严格落实首接首办、即接即办责任制,加强法规政策宣传和思想疏导,提高初次信访一次性化解率和群众满意率。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开展信访问题源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进一步压降进京赴省、民政部投诉、重复信访量。严格落实信访形势分析研判制度,健全舆情监测及应对机制,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大力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作风,推动各级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及时回应群众诉求,依法保障群众权益。(责任处室:办公室、各处室、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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