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
财政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
为坚持和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全面领导,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党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有关要求和省、市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担当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严格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主动权,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全局重点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二、遵循原则
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主管主办和属地管理;坚持重在建设、立破并举;坚持守正创新、正本清源;坚持敢于斗争、善于斗争。
三、职责分工
党组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承担全面领导责任;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应当旗帜鲜明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的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把方向、抓导向、管阵地、强队伍,带头批驳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事件亲自处置。
党组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组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
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四、主要工作职责
(一)坚持和完善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制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把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核心地位、全党的核心地位落到实处。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工作相关纪律要求。
(二)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健全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全党、教育人民工作体系,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各层级学习制度,建设和用好网络学习平台。
(三)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清主流支流,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建立完善监测、研判、回应机制,健全重大舆情和突发事件舆论引导机制,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党组每年至少召开2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将意识形态相关内容列入中心组学习计划,及时部署防范和打击非法传教等工作。
(四)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统筹协调本部门科室、单位在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社会管理中体现意识形态的工作要求,在全局形成党组统一领导、办公室组织协调、科室(单位)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指导和督促检查各科室(单位)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增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政治鉴别能力。
(五)坚持正能量是总要求、管得住是硬道理、用得好是真本事,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控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加强财政内网网络信息管控,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严密防范网上意识形态渗透,旗帜鲜明与不良风气斗争到底。
(六)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注意区分政治原则问题、思想认识问题、学术观点问题,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观点。对否定中国共产党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思潮和言论,应当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及时有效发声,要亮明态度,理直气壮加以批驳,有理有利有节开展思想舆论斗争。
(七)做好局内民主党派财政干部团结引导服务工作,加强对党外知识分子的关心和培养,引导他们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最大限度地把他们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
(八)对敢抓敢管、敢于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同志,应当公开支持、大胆使用,对不适合、不适应的应当及时调整。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求实创新、能打胜仗的工作队伍。
五、考核要求
局办公室具体负责研究部署和协调指导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履行指导、组织、协调、管理、督查和抓好落实的职责。每年对全局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专项督查。
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干部考核,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在考察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时,注重了解考察对象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