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
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乡镇版)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积极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层层压实责任,规范权力运行制约,持之以恒纠"四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化标本兼治,扎实有效地推进XX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特制定本乡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及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要求,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加强纪律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重点,狠抓落实。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改进作风和规范权力运行为关键,紧密结合XX乡实际,更加注重日常思想教育和监督管理,更加注重制度落实和纪律执行,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组织领导
乡党委成立XX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乡纪委书记担任办公室主任,乡纪委其他人员为成员,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的日常工作。
三、工作任务
1、深入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
一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乡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结合XX乡实际,制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做到早部署、早安排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二要定期召开会议,经常化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情况汇报,解决责任制落实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三要切实保持层层压实的工作态势,坚持"党委书记负总责,党委班子成员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主体责任的要求,进一步细化责任、健全制度、强化措施,全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
2、有效落实"一岗双责",深化责任意识。
一要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乡党委与各分管领导、各村党支部、各股室长分别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责任目标和任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二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承担起分管股室、联系村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将分管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3、持续加强作风建设,保持作风建设常态化。
一要持续深化作风建设,进一步改进全乡工作作风,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地落实其他相关规定。加大对厉行节约、公务接待、职务消费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干部作风状况的评价和考核,保持作风建设常抓的韧劲和长抓的耐心,巩固和深化全乡作风建设的新常态。二要围绕作风建设中存在的"怕、慢、假、庸、散"等突出问题,以问题为导向,敢于较真碰硬,集中发力,坚决整治当前干部队伍中的作风问题,切实把坏风气破除掉、把好作风立起来,使全乡党员干部作风全面过硬起来。三要增强全乡干部职工的纪律意识。加强对干部职工在履行职责、遵守纪律等方面的教育,落实好上下班打卡考勤制度和请销假制度、外出报备等制度,使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工作水平不断提高,工作作风明显改观,努力实现我乡党员干部作风的进一步好转。
4、抓好党风廉政教育和宣传工作,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道德防线。
一要全乡各党支部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学习《党章》,学习贯彻《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对党的法规制度心存敬畏、模范遵守、坚守底线。二要加强全乡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教育,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要从预防、监督、警示入手,建立健全反腐倡廉教育的长效机制,把廉洁自律教育贯穿于党员干部成长的全过程,实行乡党委与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三要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和法制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市委、市纪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及会议精神,并通报学习各种典型案例,从而起到警示作用。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牢固树立法治意识,使党纪国法入心入脑,严明党纪筑牢思想防线,切实把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摆在首位,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四要全乡各党支部大力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工作。每个村委会和村小组都要悬挂宣传横幅,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栏要做到及时更新,宣传栏不足的要及时增设。要在各村醒目位置、重要路段设立长期宣传牌,提高群众的知晓率,为党风廉政建设营造良好的氛围。
5、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廉洁务实。
一要乡纪委定期到各村督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情况,及时向乡党委报告各村工作进展及督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将督查结果与各村的年终考核挂钩。二要在全乡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加大对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的宣传力度,严厉查处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吃拿卡要、优亲厚友以及在脱贫攻坚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数字脱贫等问题,对乡村干部存在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及时处理、严厉惩治。三要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采取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定期组织乡纪委人员对辖区内各村各单位进行督查,严厉查处涉黑涉恶问题。同时,要动员广大群众积极提供问题线索,坚决铲除黑恶势力,严肃查处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党员干部。着力纠正少数单位和农村基层干部作风不实、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办事不公等问题。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规定予以追究责任,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贯彻落实。
四、检查考核
年终乡党委对各村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督促整改落实。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对各村党支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
五、责任追究
领导干部违反或者未能正确履行责任制规定的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进行责任追究:1、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以致职责范围内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造成不良影响的;2、对上级机关部署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范围内的事项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督促落实,或者拒不办理的;3、对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的;4、疏于监督管理,致使发生违纪违法问题的;5、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或者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6、放任、包庇、纵容下属人员违反财政、金融、审计、统计等法律法规,弄虚作假的;7、有其他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行为的。
受到责任追究的领导班子成员、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取消年度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并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