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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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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报告

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报告区委、区政府:近年来,市自然资源局高栏港分局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和市自然资源局工作部署,以服务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目标导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扎实推进"两个专项整治",竭力提供高效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服务。现将开发区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然资源管理机构

(一)党支部设置中共珠海市自然资源局高栏港分局支部委员会于2019年9月29日正式成立,现有党员35名,共划分3个党小组。党支部设置支部委员5名,分别为支部书记徐旅雄、支部副书记孟倩、宣传委员温杏芳、纪检委员郭敏、组织委员程文克。

(二)人员编制市自然资源局高栏港分局于2019年9月4日正式挂牌成立,是珠海市自然资源局正科级派出机构。按照三定方案,核定分局行政执法专项编制共41名,核定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所长2名、执法大队长1名,分局现有工作人员72人,其中在编45人(含公务员37人,工勤8人),劳务派遣人员27人。

(三)内设科室市自然资源局高栏港分局内设办公室、调查确权与权益科、空间规划与用途管制科、海洋林业与生态修复科、建筑与交通市政科、执法大队共6个科室;下辖平沙自然资源管理所和南水自然资源管理所。

二、规划编制情况

(一)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扎实开展"三区三线"(城镇空间、农业空间、生态空间;以及城镇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三条控制线)划定工作。全区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共200.14k㎡。其中陆域生态红线共56.85k㎡,海域生态红线共143.29k㎡。全区当前永久基本农田面积共53.70k㎡。初步划定城镇开发边界:229.17平方公里,其中,城镇集中建设区:198.70平方公;城镇弹性发展区:15.11平方公里;特别用途区:15.39平方公里。全区2035年规划建设用地总面积223.80平方公里(大方案),其中,金湾片108.97平方公里,高栏片114.82平方公里。规划可建设用地约73.53平方公里(大方案),其中,政府掌握存量建设用地约为20.18平方公里;规划纯新增建设用地约为53.35平方公里。(注:小方案划定城镇开发边界为191.27平方公里,其中金湾片91.95平方公里,高栏片99.33平方公里;规划纯新增建设用地31.54平方公里,主要以工业用地、居住用地为主,产业用地(工业+仓储)为12.14平方公里。)目前上述三区三线初步方案已上报。本规划期内,在建设用地规划安排上,优先保障区域基础设施和十四五重大项目落地;在产业以及服务配套空间布局方面,规划安排产业用地(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总面积47.11km2(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安排居住、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商业服务、交通与公用设施、城市绿地等用地规模控制约58平方公里。扎实开展"三区三线"划定工作,2020年12月,已启动《高栏港经济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工作。金湾区与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一体化运作后,该项目与金湾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同步推进,统筹谋划。科学优化农业空间、生态空间和城镇空间布局,初步构建可持续的区域城乡融合空间发展新格局。目前已完成三区三线初步方案上报,与市总规进行多轮沟通协调,并已形成阶段性成果报区委区政府研究。

(二)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已完成11个片区(南水生活区、南迳湾油气化学品仓储区、榕树湾-南虎片区、石油化工区、装备制造区、平沙新城起步区及装备北区、平沙镇中心区、平沙镇连湾东片区、平沙新城海泉湾片区、精细化工区、广珠铁路珠海西站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和报批,覆盖面积约112平方公里(16.8万亩);正在推进南水码头作业区、南水河一河两岸2个片区控规编制项目,覆盖面积约39平方公里(5.9万亩)。下一步计划推进石油化工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

(三)其他专项规划编制:正在开展工业用地控制线、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的划定工作;正在开展南水镇南场村、飞沙村、沙白石村、高栏村4个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计划编制综合交通规划和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三、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情况

土地资源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辖总面积约2405.56平方公里,其中陆域面积约301.98平方公里,海域面积约1211.42平方公里(领海基线以内,含海岛面积)。海域面积约2103.58平方公里(实际管理面积)。经国务院批准,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规划面积约15.88平方公里。1.按用途划分:(1)平沙镇国土调查面积为152.85平方公里,其中农用地112.77平方公里(含耕地7.19平方公里)、建设用地26.02平方公里、未利用地14.06平方公里。(2)南水镇国土调查面积为149.13平方公里,其中农用地78.84平方公里(含耕地0.79平方公里)、建设用地39.07平方公里、未利用地32.22平方公里。2.按土规划分:(1)平沙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覆盖总面积为148.16平方公里,其中农用地98.42平方公里、建设用地43.8平方公里、其他土地5.94平方公里。(2)南水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覆盖总面积为158.23平方公里,其中农用地61.55平方公里、建设用地62.06平方公里、其他土地34.63平方公里。3.按城规划分:(1)平沙镇控规覆盖(除城市道路用地)总面积约38平方公里。(2)南水镇控规覆盖(除城市道路用地)总面积约59平方公里。2.按土规划分:(1)平沙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覆盖总面积为148.16平方公里,其中农用地98.42平方公里、建设用地43.8平方公里、其他土地5.94平方公里。(2)南水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覆盖总面积为158.23平方公里,其中农用地61.55平方公里、建设用地62.06平方公里、其他土地34.63平方公里。3.按城规划分:(1)平沙镇控规覆盖(除城市道路用地)总面积约38平方公里。(2)南水镇控规覆盖(除城市道路用地)总面积约59平方公里。平沙镇土地开发强度为17.02%,南水镇土地开发强度为26.20%。

(二)海域海岛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位于珠海市西南端、珠江鸡啼门至虎跳门出海口之间,东临三灶镇,与澳门隔海相望,东北接小林镇、红旗镇、斗门区,东南、西南临南海,由高栏、南水两个半岛和三角山、荷包、大杧等41个海岛及黄茅海东部沿岸陆域和海域组成,海域面积约1211.42平方公里(领海基线以内,含海岛面积),海岛面积56平方公里,海岸线长55.75公里,岛岸线长91.76公里,滩涂面积1.82平方公里,距离香港、澳门分别为45海里和11海里,最南端泊位距离国际主航道仅1海里。(三)土地资源保障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2025年可用建设用地共1501.72公顷,其中即可出让用地624.81公顷,一年内可出让用地425.38公顷,十四五期间可出让用地451.53公顷。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即可出让用地611.93公顷,一年内可出让用地522.06公顷,十四五期间可出让用地769.99公顷,其中529.64公顷,主要分布在南水码头作业区(293.12公顷已围填海、控规未完成、需落实土规建设规模)、广珠西站物流园区(98.68公顷需落实土规建设规模)、平沙镇纳思达项目北侧区域(137.84公顷需落实控规、土规、报批);已供地至今仍未建设的低效利用土地208.15公顷;一年内未到期临时用地32.20公顷。积极配合完成省、市、区重点项目挂图作战工作,2021年度完成格力二期工业用地报批工作后,相继完成格力高端智能制造产业项目158公顷土地挂牌出让工作。根据产业项目招商要求,完成兴盛、创智成功、神剑、平沙镇自动化设备智能制造项目等项目用地选址、挂牌等工作。

(三四)矿产资源1.非煤矿山:(1)现有非煤矿山企业2家:港中旅(珠海)海泉湾有限公司平沙温泉和珠海市平沙孖髻山矿泉水;(2)拟设矿区5个:根据正在修编的《珠海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平沙南水拟设矿区有5个,合计储量11736万立方米,分别为连湾山建筑用花岗岩开采规划区块,矿区面积0.393公顷,储量950万立方米;大片地建筑用花岗岩开采规划区块,矿区面积0.536公顷,储量1650万立方米;大岩口建筑用砂岩开采规划区块,矿区面积0.608公顷,储量1338万立方米;马骝头建筑用花岗岩开采规划区块,矿区面积0.932公顷,储量3500万立方米;第一角建筑用花岗岩开采规划区块,矿区面积1.214公顷,储量4300万立方米。2.平基工程:完成钰海电力、粤裕丰钢铁和裕珑石化平基工程砂石土余渣处置,处置砂石土余渣253.24万立方米,收取余渣处置费约0.13亿元。3.地灾整治:登记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共3处,整治进展如下:(1)平沙大港湾南咀地质灾害隐患点应急抢险工程主体工程已完成,将进行后续复绿工作;(2)珠海电厂公交站旁危险边坡工程主体工程已完成验收;(3)观音山地质灾害隐患点应急抢险工程转为动态监测点。

(五)用海审批和海洋生态修复1.综合保税区用海:主动服务,加强协调积极推动高栏港综合保税区项目用海工作;珠海高栏港综合保税区项目于2021年10月25日取得自然资源部用海批复,批准用海面积251.4314公顷,项目用海年限50年。12月15日,自然资源部已颁发海域使用权证(国(2021)海不动产权第0000098号)。目前正在加快推进填海竣工验收工作,力争在明年4月底前完成填海竣工验收。2.珠海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海岸带保护与利用综合示范区项目:主动服务、做好政策指引,积极配合完善项目涉及用海手续。3.珠海高栏港西滩片区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承诺生态修复项目事项:2007年11月,《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区域建设用海总体规划》获原国家海洋局批复,2008年12月,原国家海洋局出台《关于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好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国海发(2008]29号,以下简称"海十条"),据此原高栏港经济区依据该文规定及区域建设用海规划获得批复的实际情况,开始在西滩片区、南水作业区、南迳湾作业区实施大规模围填海活动。国务院办公厅于2018年7月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国发〔2018〕24号,以下简称《国发24号文》),要求各地加快处理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加强海洋生态保护修复。珠海高栏港综合保税区项目位于上述西滩片区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区域内,根据自然资源部海域海岛司要求,在上报综合保税区用海申请之前,必须先完成珠海高栏港西滩片区围填海项目历史遗留问题备案。据此,原高栏港经济区委托编制单位针对西滩片区编写了《珠海高栏港西滩片区围填海项目生态保护修复方案》《珠海高栏港西滩片区围填海项目生态评估报告》,针对南水作业区、南迳湾作业区编写了《珠海市西部片区围填海项目生态保护修复方案》《珠海市西部片区围填海项目生态评估报告》。为加快综保区项目申报进展,原高栏港区管委会将上述西滩片区两个报告连同珠海高栏港经济区西滩片区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一同上报自然资源部申请备案,申报过程中自然资源部要求各地方政府做出投入资金开展生态修复的承诺,因此原高栏港经区管委会根据西滩生态保护修复方案内容要求,承诺投入2.9958亿元资金对西滩片区进行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并出具承诺函。自然资源部于2019年9月出具珠海高栏港经济区西滩片区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备案意见的批复,批复明确要求"由南海局负责对珠海高栏港经济区西滩片区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情况进行监管,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责成有关方面按要求向南海局报送生态保护修复、开发利用等工作进展情况并配合接受监督管理"。此后,自然资源部南海局已分别发出五份关于开展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监管工作的函,并5次委托国家海洋局珠海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对西滩片区海洋生态修复工作开展现场核查。金湾区实行一体化运作后,西滩片区海洋生态修复工作已明确由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牵头推进,截至目前为止已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编制完成《高栏港经济区西滩片区生态修复实施方案》;二是推进东大堤百年一遇加固达标工程的可研报告编制工作,工程处于前期设计阶段;三是积极开展增殖放流活动,2020年共投放对虾1122万尾,黑鲷鱼12.2万尾,黄鳍鲷13.7万尾,2021年共投放红笛鲷30万尾,紫红笛鲷30万尾,斑节虾2500万尾;四是积极开展非法养殖清理工作,共清理约4.3万亩非法渔业设施;五是推进已填成陆区生态空间建设及区域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完成高栏港石化区工业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的建设并推动试运行。4.北方石油历史围填海问题:北方石油化工(珠海)有限公司62万立方米油库工程于2018年4月27日获得用海批复,批复用海总面积为16.8720公顷,由于海域使用权人北方石油化工(珠海)有限公司2018年因受原股东华信事件影响未能按时缴纳海域使用金,项目也未动工填海。下一步我局将积极配合该公司重新启动项目用海报批,争取早日完善用海手续。(四)海域海岛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位于珠海市西南端、珠江鸡啼门至虎跳门出海口之间,东临三灶镇,与澳门隔海相望,东北接小林镇、红旗镇、斗门区,东南、西南临南海,由高栏、南水两个半岛和三角山、荷包、大杧等41个海岛及黄茅海东部沿岸陆域和海域组成,海域面积2103.58平方公里(实际管理面积),海岛面积56平方公里,海岸线长55.75公里,岛岸线长91.76公里,滩涂面积1.82平方公里,距离香港、澳门分别为45海里和11海里,最南端泊位距离国际主航道仅1海里。分局主动服务,加强协调积极推动高栏港综合保税区项目用海工作;珠海高栏港综合保税区项目于2021年10月25日取得自然资源部用海批复,批准用海面积251.4314公顷,项目用海年限50年。积极推进乾务赤坎大联围平沙段海堤百年一遇达标加固工程(平沙东堤)用海前期工作;全力积极推进海岸带保护与利用综合示范区建设工作。(五)林业资源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地带性植被类型为亚热带季风常绿阔叶林,组成种类多样,森林主要树种有相思、松树、桉树等,其中阔叶林面积较多。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水镇、平沙镇)林地面积7364.2185公顷,其中生态公益林面积6052.6665公顷,商品林地面积1311.552公顷。

森林蓄积量224349立方米,森林覆盖率30.67%。(数据来源: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2020年度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2021年林业工作稳步推进,有害生物防治,造林更新,复绿修复,保护古树名木,推行林长制、公益林确权到户、林保规划、火灾风险普查防范等多个着力点多处发力,保护森林资源、深化林改、强化森林生态安全多方面齐头并进。锐意进取,深化林改,以林长制工作为抓手完善林权改革提高行政效能,制度护航助推森林生态安全稳中求进。薇甘菊防治,松材线虫普查,白蚁防治,多方管控严防有害生物造成林业资源损失。土壤调查、更新造林、复绿修复,系列举措确保森林资源保量提质,让青山绿水绿色满人间。古树名木名录完善,实时保护,多点巡查稳步推进珍贵绿色资源重焕新生。2021和2022年计划新造林1651亩,荒山造林、退化林修复、造林更新,多举措并行保质保量完成造林任务,以脚步丈量青山,扎实推进森林绿化提升工作。(七)耕地保护2020年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耕地保有量约为6061公顷(9.09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3117公顷(4.68万亩)。有效完成市政府下达我区的4265公顷(6.4万亩)耕地保有量和3087公顷(4.63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目标。高质量完成耕地提质改造工作。2017年度平沙镇前西社区、前锋社区现有耕地提质改造项目(垦造水田项目)最终完成建设规模1847.21亩,新增纯水田面积1639亩,按照指标省、市4:6比例分配要求,辖区可使用的水田指标约为65.57公顷(984亩)。已由市里统筹用于偿还全市水田历史欠账。该项目在广东省首届垦造水田典型案例评选中被评为广东省十大典型案例之一,获得省自然资源厅表彰。该项目形成水田指标1639亩,按照指标省、市4:6比例分配要求,珠海市可使用的水田指标约为65.57公顷(984亩),已优先用于偿还我市各区水田历史欠账共835.1455亩(其中斗门309.509亩),仍剩余147.2425亩暂时留存在省级指标储备库,由省自然资源厅视情况逐步归还。(八)批而未供、供而未用、闲置土地等情况1.批而未供:2007-2019年已批复用地2250.86公顷,已供地1638.83公顷,未供525.23公顷,供地率约72.8%;2009-2017年已批复用地1928.34公顷,已供地1555.46公顷,未供372.88公顷,供地率约80.7%;近五年(2015-2019年)已批复用地770.42公顷,已供地439.66公顷,未供330.76公顷,供地率约57.1%。2.已供未用:经开区纳入已供未用专项整治行动共35宗,面积共294.13公顷。其中已完成处置18宗,完成面积117.93公顷,处置宗数完成率51.43%,处置面积完成率40.11%;正在处置17宗,面积176.2公顷,其中已明确处置方案7宗,面积16.49公顷,正在调查核实10宗,面积159.71公顷。3.闲置土地:根据省、市两级要求,我区今年闲置任务基数面积为40.59公顷,处置率需达到25%。目前处置面积达到17.27公顷,处置率42.55%,完成处置任务。4.国有空闲地:辖区国有空闲地面积为3963.01公顷(其中平沙镇1582.44公顷,南水镇2380.57公顷),符合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面积约2625.71公顷,现状建设用地面积(存量)为734.5公顷,纳入7.45万亩历史遗留用地面积约248.75公顷。辖区将国有空闲地委托南水、平沙两镇负责日常管理工作。5.预征折地:辖区预征折地范围面积为752.6313公顷,属于1988至1994年期间按照原国家土地管理局部署,探索实施"五统一"土地管理模式时统征和预征的土地,2013年经原国土资源部备案。折地总面积752.6313公顷,已使用219.04公顷,剩余533.5913公顷。辖区预征折地范围面积为752.6313公顷,属于1988至1994年期间按照原国家土地管理局部署,探索实施"五统一"土地管理模式时统征和预征的土地,2013年经原国土资源部备案。折地总面积752.6313公顷,已使用219.04公顷,剩余533.5913公顷。6.村留用地:经统计,南水镇各村(联社)预留留用地的总面积共1057亩(其中生产留用地面积644亩,生活留用地面积413亩)。截至目前,南水镇各村(联社)已落地的留用地共504.06亩,其中生产留用地为244.72亩,生活留用地259.34亩;剩余未落地的留用地552.94亩,其中生产留用地指标为399.28亩,生活留用地为153.66亩。三、需区政府协调解决事项(一)保障分局技术服务人员和经费稳定。我分局自2019年9月机构改革成立后,除保留原来的规划、国土管理和土地执法监察职能外,还合并划入了原林业、海洋机构的职能,实行自然资源统一管理。随着我区深度融入大湾区建设,分局肩负起规划、土地、矿产资源、林业、海洋管理、土地执法、耕地保护等多项巨大任务,工作强度大幅提升,机构改革以来在编人员和技术服务人员不断流失,严重影响了分局的工作效能,制约了自然资源高质、高效服务。金湾区、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一体化运行后,按照区《关于印发集中统一管理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珠金办〔2021〕29号)要求,由区委编委统筹,实行全区各类人员"一盘棋"管理,清理核定各类人员及购买服务项目。为确保我分局人员稳定和工作正常开展,请求区政府保障我分局目前技术服务人员和经费稳定。(二)保障分局专项项目预算。为充分保障自然资源各项要素工作顺利开展,我分局共编制45个项目入库,申请预算金额45,443,206元。"一上"阶段:第一次上报时区财政局共通过39个项目,总金额30,658,206元。"二上"阶段,区财政局仅批复8个项目,预算控制数4420000元。我分局编制的"一上"项目库中取得原高栏港批复已签合同待支付项目共13个,预算金额20603630元,此类已签合同的连续性项目将面临无法足额支付而违约;无合同但是为考核项目或常态化支出项目共26个,预算金额10054576元,考核项目若因无预算安排无法顺利开展将面临考核无法通过风险。现有预算缺口大,恳请区政府在预算方面予以倾斜。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一)科学编制空间规划、提升规划管控水平。系统推进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科学指引,加强国土空间规划与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产业相关规划的有机衔接,推动开发区布局优化调整,引导产业向开发区集聚,切实发挥开发区在产业集聚和带动经济增长的引领示范作用。加速完成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近期建设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和专项规划编制工作。高质量推进综合交通及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为交通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规划指引;主动对接珠海--江门大型产业园区规划编制工作。(二)配合完善用地出让和监管的体制机制。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和省市优化营商环境有关部署,加快推进产业项目落地投产,推动"拿地即开工"。探索产业项目"标准低"供应,"带项目""带方案"出让用地,实行"预审查"等措施,推动实现"拿地即开工"目标。进一步深化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提升工业用地精准配置水平,严格落实"增存挂钩"机制,加强用地供后监管,推动开发区土地利用效率提升。(三)积极推进用海用林业务开展。做好海洋资源管理工作,做好辖区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继续推进海洋督查整改工作,落实海洋生态修复、岸线占补、海洋经济调查等工作,依法依规开展海域海岛管理审批审查工作;做好林业工作管理职责,组织开展全区森林、湿地和陆生野生动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健全全区森林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动态管理机制,推进林地、林权流转的审核报批、林权登记、发证工作,组织实施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计划。(四)全力推进重大项目落地建设聚焦黄茅海跨海通道工程、鹤港高速公路高栏港段、格力高端智能制造产业(二期)、宝能城等一批重大项目建设,全力推进500千伏浪白输变电工程(变电站及配套线路)、经开区天然气管网建设工程、格力电器生活配套、平沙奥园、平沙华侨农场砖瓦房安置等民生实事建设项目,切实保障港区各类项目自然资源要素需求。(五)加快完成生态整治修复、"房地一体"确权登记等专项工作加快推进平沙南新岭和南水大杧岛裸露山体整治复绿事项,明确复绿整治责任主体单位,编制裸露山体整治复绿方案,确定监管部门、经费来源以及后续维护管养等事项。力争年底前完成"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正确处理疫情防控和工作推进的关系,在强化疫情防控的同时,积极作为,认真部署,稳步推进确权登记工作,向经开区所有符合登记发证条件的农村不动产进行统一确权登记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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