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晓玲同志:在全市棚户区改造工作视察座谈会上的讲话
杨晓玲同志在全市棚户区改造工作视察座谈会上的讲话
(2017年9月27日根据录音整理)
这次视察是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计划安排,经主任会议研究,并报经市委批准开展的。主要目的是,通过视察深入了解情况、总结成绩、发现问题、提出建议,促进我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有序健康开展。昨天,我们分四组赴各县区实地察看了棚户区改造工作现场;刚才,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棚改工作情况的汇报;部分视察组成员进行了发言,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建议,希望有关方面认真研究、抓好办理落实。对本次视察,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做了大量工作,进行了精心准备;昨天,王忠想副市长和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不辞劳苦,陪同了视察;今天,曹升灵副市长在百忙之中前来参加了会议,这充分体现了对市人大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一并表示衷心感谢。下面,结合这次视察的情况,我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关于本次视察的主要考虑
实施棚户区改造是中央和省市委执政为民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我市抢抓机遇、破解城市内部二元结构的关键举措,是加快改善棚户区群众生活状况的一项政治任务,对菏泽的科学赶超发展具有特殊而重要的意义。
(一)本次视察是落实市委决策部署促进棚改工作的有力举措。孙爱军书记在市十三次党代会上明确提出,"要全面完成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彻底改变部分片区住房低矮潮湿、环境脏乱拥挤的状况",并多次强调,实施棚户区改造具有"十个有利于"的综合作用,是市委审时度势、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加快打造区域中心城市的重要载体,是贯彻以人为本发展理念、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指数的有效途径,是推动新型城镇化、提升城市整体形象的龙头抓手,是推动"决胜全面小康、实现后来居上"的关键举措。通过视察,监督和支持政府及有关部门强化措施、攻坚克难,加快进度、兑现承诺,必将对市委这一决策部署的更好落实起到有力的促进作用。
(二)本次视察是市人大常委会回应社会关切和关注民生的现实需要。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快速推进,长期生活在棚户区的人们盼望住上好房子、要求改造的愿望越来越强烈。2015年以来,我市已累计完成棚改26万户,2018年至2020年还要计划改造25万户。棚户区改造已经成为全市上下、街头巷尾的热议话题,成为一项重大的发展工程、民生工程和民心工程。民之所望,施政所向。市人大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肩负着为民代言、为民谋利的重要职责。所以,市人大常委会站在为民依法行权的高度,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把棚户区改造列入了今年的视察计划。通过开展视察,必将对政府及其部门更好地贯彻执政为民理念,更好地维护人民利益,更好地推进棚改工作,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
(三)本次视察是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监督职权的具体体现。依法监督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责。开展视察是人大依法监督的重要手段。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在强化监督方面,采取了一系列创新性举措,取得了良好成效,但还存在着监督刚性不足等问题。孙爱军书记在今年2月26日的市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主任会议上,做出了"人大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增强监督刚性"的重要指示。这次视察,邀请新闻媒体全方位、多角度地进行集中深度报道,把人大监督与舆论监督、社会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就是围绕贯彻落实孙书记的指示精神、产生组合监督效应的一次有益探索,必将对政府及其部门更加积极主动地强化措施、改进工作,确保全面完成棚改工作任务发挥出有力的推进作用。
二、关于棚改工作的基本评价
我市棚户区改造启动实施以来,市、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认识到位,抢抓机遇、超前谋划,科学组织、创新举措,攻坚克难、强力推进,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付出了艰辛努力,取得了显著成绩。突出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组织科学,实现了"有序棚改",跑出了菏泽"加速度"。面对征收规模大、时间紧、任务重的实际,市委、市政府超前谋划、创新举措、强力推进,实现了棚改征收工作高效有序快速推进。一是领导重视。成立了以市长任组长、市四大班子有关领导任副组长的棚改工作领导小组,把棚改纳入全市科学发展考核体系,在科学发展现场观摩时作为必看内容,市委书记、市长、分管市长亲自部署、亲自调度。各县区都成立了党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棚改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了责任包干制、项目会战制、一线工作制、挂牌督办制、设立红黄榜、绘置进展图等多种推进措施,形成了党政主导、部门参与、齐抓共管、全面推进的强大工作合力。二是规划先行。在实施棚户区改造过程中,充分发挥规划引领建设的作用,严格依据菏泽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对地块指标进行控制,严格按照要求配套建设学校、医院、道路、绿地公园、休闲广场等公共服务设施,着力改善群众居住环境,完善配套设施,提升城市功能。同时,注重文化遗址的保护,做到了传承历史风貌,留住城市记忆。三是组织得力。针对改造项目范围广、涉及人口多,个别片区情况复杂、历史遗留问题多的实际情况,坚持"先易后难、有序推进"的原则,科学制定年度棚改计划,明确改造的具体范围、改造规模。科学安排项目征收时序,确保棚改征收推得动、签得下、稳得住。几年来,全市累计实施棚改项目312个,涉及征收面积4350万平方米,惠及群众100多万人,连续两年改造数量居全国设区市首位,全省棚改工作现场会连续两年在我市召开。创造出了平均不到10天拆迁一个片区的"菏泽记录",形成了引人注目的"菏泽棚改加速度"。
(二)操作规范,实现了"依法棚改",创出了棚改"新模式"。始终坚持从实际出发、从征收群众利益出发,积极探索棚改的新方法、新模式,确保了棚改征收工作的规范有序推进。一是调查摸底清楚。对全市范围内符合改造要求的棚户区住户全部登记造册,实行一户一档,做到"房产状况清、征收面积清、补偿数量清、安置意愿清",为项目顺利推进创造了良好的基础和条件。二是推进制度规范。编印了棚户区改造政策文件汇编,制定下发了《市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有关标准的通知》,明晰了入户调查、征求意见、公示公告、未经登记建筑物认定、签约补偿等法定程序,建立了定期例会、集中会办、重点问题交办、随时磋商等工作制度,形成了法律法规全面有效覆盖的棚改工作推进机制。三是服务快速有效。建立了项目并联审批绿色通道,对涉及棚改项目的规划审批流程问题,按照"从优、从简、从快"的原则,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程序、压缩审批时限,助推棚改工作提速。
(三)群众满意,实现了"和谐棚改",改出了为民"新气象"。在实施棚户区改造过程中,强化资金保障,完善安置措施,让征收群众愿意搬、住得好,棚户区改造成为了得民心顺民意的德政工程。一是群众工作到位。始终把和谐征收放在首位,主动调处矛盾、化解纠纷。针对群众反映的租房难、租房贵问题,把临时安置费标准由每月每平方米8元提高至10元。针对群众诉求多元、涉及问题千差万别的情况,帮助群众算好"机遇账、经济账、生活账、环境账、安全账",让征收群众在观念上从"要我改"主动转变为"我要改"。同时,建立分地块、分区县联系责任制度,畅通信访渠道,保障棚改工作和谐稳定推进。二是资金保障到位。坚持把棚改资金筹集作为重中之重,统筹谋划、多方筹集。抢抓国家棚改政策机遇,积极向上争取。同时,市、县区都成立了融资平台,主动扩大融资规模。2016年,全市共获得政策性银行贷款授信214亿元,今年已争取各类棚改贷款382亿元,确保了棚改工作的顺利推进。三是分类安置到位。在货币化安置方面,以群众合理心理期待为前提,以第三方评估机构综合测算为依据,由相关职能部门联合确定货币补偿标准,不断提高了货币化安置水平。在商品房安置方面,各县区都通过先谈判确定最高限价、后招投标的方式,尽量争取优质的库存商品房,以最优惠的价格用于群众安置,最大程度为棚户区居民争取利益。
通过大规模实施棚户区改造,不仅实现了群众的"安居梦"、改善了人居环境、提升了城市形象,而且优化了城市布局、促进了经济发展,锤炼了干部作风、密切了党群关系,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在经济欠发达、财政基础薄弱、改造任务十分繁重的情况下,我市棚改工作在短期内能取得这样好的成绩,实属不易。这是市委正确决策和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的政绩观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工作理念的充分体现。对此,市人大常委会和各级代表是满意的,对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围绕棚改所做的工作、所取得的成绩予以充分肯定和认可。
虽然我市棚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从视察情况看,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棚改安置进度较慢。棚户区居民最关心的是安置问题,棚户区居民得到妥善安置是棚改工作的最终目的,是衡量棚改工作成效的关键指标。目前,个别县区部分安置房建设速度还较慢,临时安置期限内难以达到入住条件。二是规划水平仍需提高。棚户区改造不是简单的拆旧房盖新房,目的在于改善群众住房条件,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加快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目前,个别县区一些安置项目规划建设水平还偏低,仍是一排排兵营式建筑,城市特色体现不足。有的公共基础设施配套也不够。三是风险点依然较多。全市棚改面广量大,涉及居民群众多,在征收拆迁、资金使用、建筑质量、施工安全等方面都存在一些风险点。同时,环保要求越来越严、标准越来越高,拆迁现场和建设工地的扬尘治理还需加强。对此,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予以解决,推动我市棚改工作更加科学有序开展。
三、关于进一步做好棚改工作的几点建议
实施大规模棚户区改造,是市委立足菏泽实际、抢抓国家政策机遇做出的正确决策。打好棚改攻坚战,是对政府及有关部门攻坚克难、引领发展能力的一次检验。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勇挑重担,强化措施,进一步把棚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更大成效。
(一)汇聚更大合力,加大推进力度。实施棚户区改造是一项系统工程。市、县区政府作为棚改工作实施主体,要对棚改工作负总责。各有关部门单位、各金融机构、各建设主体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要充分发挥各级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健全完善联席会议机制、协调联动机制,坚持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问题、通报进度、交流经验、提出要求,组织、指导、协调好征收建设过程中的各项工作。要进一步强化舆论宣传引导,形成上下左右支持棚改、共同参与棚改的良好社会氛围。要抢抓我市棚改工作赢得省委、省政府充分肯定和大力支持的大好机遇,加大向上争取力度,不断拓宽资金筹集渠道。要继续采取跟踪督查、现场督查等形式,加大对建设进度、资金管理、质量安全等重点环节的督促检查力度,及时掌握情况,层层传导压力,督促县区全面落实各项措施,进一步加大推进力度,确保圆满完成棚改任务。
(二)严格工作程序,坚决依法实施。棚户区改造政策性强,坚持依法实施是棚户区改造工作顺利推进的最有力保障。一要严把政策界限。国家和省围绕棚户区改造下发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涉及项目申报、资金运作、手续办理等各个环节,这是我们推进棚改工作的基本遵循,应自觉贯彻执行。在方案制定上,既要考虑与先期改造政策的有效衔接,又要创新工作思路,充分发挥好补助和奖励政策的激励作用,严格执行有关土地和资金使用管理、城镇建设管理、城镇房屋征收和征地拆迁及工程建设的有关规定,坚持标准前后一致,一碗水端平,一把尺子量到底,决不让积极配合征收的群众吃亏,更不能让想占便宜的人沾光,切实体现政府公信力。要盯紧丈量评估、补偿标准、签订协议、征收拆迁安置等关键环节,大力推进阳光拆迁,切实做到标准公开、程序公正、人人公平。二要加强项目管理。要完善棚改计划,严格项目认定,规范报批程序。要进一步加强棚改资金监管,确保安全、规范、高效使用。要强化精品意识,严格棚改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强化工程质量验收监管,严把工程建设质量关,在确保施工安全的前提下,力争把每个棚改项目都打造成"满意工程""放心工程"。三要做好群众工作。用群众方法做群众工作,用群众智慧解决群众难题,是我市棚改工作的一条重要经验。要让群众深度参与项目推进、全程监督项目实施,组织群众代表参与项目前期调研、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