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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省自然保护地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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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省自然保护地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省自然保护地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国林业草原工作视频会议和全省林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20年全省自然保护地工作,部署安排2021年重点工作。刚才,何平同志宣读了《关于表扬全省整合优化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衡阳市和浏阳市、华容县、汉寿县、永顺县林业局等5个单位作了典型发言,希望大家互相学习借鉴。待会,长清局长将作重要讲话,同志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先讲两个方面的意见。

一、回顾总结2020年工作

2020年是自然保护地工作任务异常艰巨的一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林业系统认真贯彻省局党组的决策部署,戮力同心、真抓实干,圆满完成了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各项任务,为全省林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贡献。

1、保护地体系《实施意见》顺利出台。省局组建工作专班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在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历经28次修改完善,并经省政府常务会议、省委常委会议审议后,争取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于去年9月27日下发了《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实施意见》。我省成为全国较快出台专门落实文件的省份。《实施意见》提出了我省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的目标任务、实现路径以及保障措施,在体制机制等方面均有一定程度的创新和突破,为今后一个时期自然保护地建设发展指明了方向。《实施意见》印发后,各市州积极主动研究贯彻,湘潭市拟定了《湘潭市建立自然保护地体系的实施办法》,并通过了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2、整合优化前期工作圆满完成。省林业局党组把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作为头等大事,按照国家林草局的部署组织动员全系统力量狠抓落实。报请省政府成立了以文浩副省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和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省政府专门召开全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和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推进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文浩副省长亲自主持召开7次专题会议,长清局长等局领导组织召开工作会、现场会、调度会10余次,就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进行了全面研究部署和周密安排。各市州、县市区按要求建立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层层压实责任,市县党委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均专题研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全省近5200人参与、投入2.38亿元工作经费,形成了上下联动齐频共振的良好局面。切实加强技术指导和质量把关,先后印发了指导性文件和技术规范26个,组织中南院、设计院、林科院等6个单位成立了技术支撑专家组和7个技术指导小组加强市县指导服务,举办培训班155场次,协调省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水利厅等厅局的相关负责同志和专家集中审核市州预案及相关成果。在各级林业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历时近一年,经过摸底调查、评估论证、空缺分析、整合优化等环节,最终形成了14个市州级预案、111个县市区级预案、306个分述报告,汇总、分析近200万个矢量数据。以此为基础,编制形成了全省省级预案并报国家审查,拟将全省438个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为306个,总面积199.93万公顷,自然保护地总面积占全省国土面积的9.13%,比整合优化前净面积增加2.28万公顷,增加0.11个百分点。通过整合优化,有效解决了空间布局不完善、历史遗留问题突出、现实矛盾冲突尖锐、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不够等问题,形成了全省自然保护地矢量数据库,为后续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得到了国家林草局的充分肯定。李春良副局长在全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编制工作总结视频交流会上3次点名表扬我省。

3、国家公园体制试点稳步推进。根据国家公园管理办公室反馈的南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中期评估意见,报请建辉常务副省长、文浩副省长两次召开省建立国家公园体制试点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研究制定了9项内容的工作责任清单、38个项目总金额5.75亿元的试点项目清单,并召开现场推进会,组织动员省委编办等15个省直单位及邵阳市、南山国家公园管理局和城步县等各方力量,全面推进南山国家公园试点工作,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家公园的决策部署。经过努力,南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不论是在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生态保护方面,还是社区协调、教育宣传和保障措施方面,特别是在行政权力清单集中授权、一级账户统筹资金使用管理、管退结合构建产业管控机制创新等方面,都取得了较好成效。国家林草局组织的第三方专家评估组现场核查评估验收后认为,南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基本完成了试点阶段各项任务,取得了较为显著的生态和社会效益。针对评估验收指出的两个主要问题,省局按照省领导的指示批示,积极推进了试点区范围调整优化和省直管相关工作,并形成了初步方案。

4、洞庭湖综合治理成效明显。全面完成了中央环保督察指出的洞庭湖自然保护区内大面积种植欧美黑杨问题整改任务,2020年洞庭湖4个自然保护区清理欧美黑杨7.77万亩,三年共计清理28.75万亩。同时,按照"边清理、边修复"的思路和"自然修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的原则,继续组织实施洞庭湖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试点项目,2020年投入生态修复资金1.02亿元,修复湿地面积22.77万亩。全面完成了洞庭湖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指出的精养鱼塘投肥投饵问题整治任务,生态退养0.83万亩,生态化治理3.62万亩。以实施洞庭湖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可持续发展GEF项目为抓手和示范,促进种养产业的生态转型,重点推进了西洞庭湖生态旅游与自然教育示范点建设、南洞庭湖芦菇产业扶贫示范点建设等,直接或间接受益群众超800人。积极组织中科院亚热带农业生态研究所、省林科院等科研院所开展了洞庭湖杨树清理、芦苇弃割、矮围拆除等专项监测和评估工作,形成了《洞庭湖保护区杨树清理迹地生态修复过程监测阶段性总结报告》《2019-2020年芦苇弃收对洞庭湖生态环境的影响效应监测评估报告》《洞庭湖区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评估》《洞庭湖关键物种威胁分析报告》等,为进一步加强洞庭湖湿地保护、优化治理模式、提升湿地保护成效提供了科学依据。据调查监测显示,洞庭湖区生物多样性稳步提升,洞庭湖越冬候鸟数量达到28.8万只,较上年增加4.1万只,增长16.6%;东洞庭湖野生麋鹿种群由1998年的10头增加至210余头,成为国内最大的麋鹿自然野化种群;习近平总书记亲临视察的东洞庭湖林阁老监测站河段,长江江豚聚集分布,成为名副其实的"江豚湾",且分布范围不断扩大。

5、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基本完成。配合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有序推进长江经济带、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绿盾2020"等问题整改,全省自然保护地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累计3330个,已完成整改3299个,完成率99%。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2020年度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结果的通报,授予省林业局优秀等次。组织开展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常态化监管和人类活动核查,核查问题线索2万余条。积极配合开展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先后组织5次排查、8轮督察,筛查疑似图斑点位637个,清理整改自然保护地内违建别墅151宗、802栋,其中拆除499栋、部分拆除19栋、没收95栋,全面完成了违建别墅清查整治省级核销工作。组织开展小水电清理整改涉林工作,出台了《湖南省林业局关于加快小水电清理整改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政策规定,明确了补办林地手续七个方面的办事指南和具体要求,开展了3轮督察和多次核查,同步开辟行政审批绿色通道,高效办理林地手续,按时完成了省联席办交办的1456座整改类小水电的补办林地占用手续任务。

6、保护地保护建设迈上新台阶。保护地喜添新成员,经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209次会议批准,湘西地质公园获世界地质公园称号,并成功举办了开园仪式;桑植县南滩草场、江永县燕子山草场成功入选首批国家草原自然公园试点。世界自然遗产保护成效获国际认可,世界自然保护联盟向全球发布的世界自然遗产第三期保护展望显示,中国丹霞崀山世界自然遗产地持续保持第一档"好"的等级,中国湖南张家界武陵源世界自然遗产地从第三档"重点关注"成功晋级第二档"较好",树立了我省世界自然遗产保护管理的良好国际形象。保护地投资不断增长,争取申报中央预算内资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全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湿地公园、国际和国家重要湿地共获批中央资金1.75亿元。同时,积极申报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共申报9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巡护监测项目、5个国家重要湿地和7个国家湿地公园保护与建设项目,累计申报资金达4.2亿元。科研监测水平持续提升,壶瓶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持续开展了兽类、鸟类九项常规监测,发现湖南动物新记录种5种、湖南植物新记录种3种,发表科研论文8篇;莽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开展了黄腹角雉、仙八色鸫、中华鬣羚等多种珍稀野生动物专项监测;娄底水府庙和新化龙湾国家湿地公园制定了湿地巡护监测制度;怀化市借母溪和鹰嘴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积极开展"天空地一体化"监测网络体系建设。生态旅游产业发展态势良好,以森林公园为基础成功创建了5个国家级和22个省级森林康养基地;大围山举办了第十二届中国国际杜鹃花节,沩山风景名胜区举办了茶旅文化节、森林康养避暑节。据初步统计,全年风景名胜区和森林公园共接待游客1.4亿人次,旅游总收入达1050亿元。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省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不够,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意识树得不牢,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处理得还不够好。二是我省国家公园空间布局研究不够,国家公园建设还较为滞后。三是保护地体系建设整体进展不快,受空间规划和整合优化的影响,保护地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勘界立标、建设项目负面清单、构建统一管理体制等任务还非常繁重。四是多元化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尚未建立,严重制约了保护管理工作开展。五是保护地建设管理队伍的整体素质还不高,特别是高层次人才严重缺乏。这些都亟待在今后工作中抓紧解决。

二、安排部署2021年工作

2021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局之年,是落实省委省政府"三高四新"战略的起步之年,也是全面谱写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新篇章的第一年。今年保护地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理念,坚持以落实《指导意见》和《实施意见》为抓手,以构建统一规范的管理体制机制为重点,以保护地整合优化为主线,大力建设国家公园,切实加强保护地监督管理,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完善保护地监测评价,全面推进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为建设现代化新湖南和美丽中国作出新贡献。

1、建立健全保护地体制机制。认真贯彻落实《指导意见》和《实施意见》的规定,建立健全统筹推进自然保护地建设和发展的体制机制。重点有三:一是建立领导工作机制。抓紧建立省自然保护地领导协调机制,统一组织领导自然保护地相关工作,统筹协调自然保护地建设发展重大事项。设立省级自然保护地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自然保护地的设立、规划、建设、晋(降)级、调整和退出等重要事项。各地要向党委政府汇报,积极争取建立本地的保护地领导协调机制,统一组织协调自然保护地建设发展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落地。二是健全分级管理体制。省局将认真开展调研,逐步制定落实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由省局负责管理、国家级自然公园由市州林业局负责管理、省级自然保护地由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负责管理的具体规定和办法。下步开展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省直管"试点,在争取省委编办、省财政支持的基础上,先行选取生态系统原真性高、管理基础好、国有比例高、市县有意愿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行省直管,为保护地建设管理提供示范、积累经验。三是完善管控机制。要逐步建立保护地分区管控机制,在整合优化结束前继续按照原保护地范围及功能分区进行管理,同时积极学习适应即将出台的《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的规定,有效规范人为活动管控。要依据国家制定发布的《自然保护地负面清单》,制定执行我省保护地负面清单,有效管控项目建设和发展。要按照国家林草局发布的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工作规范和工作安排,继续组织推动自然保护地的勘界立标工作,强化边界管理。

2、大力推进国家公园建设。国家公园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中居首要地位,在保护最珍贵最重要生物多样性集中分布区中居主导地位,其保护价值和生态功能在保护地体系中居主体地位。要按照中办国办《建立国家公园体制总体方案》和国家林草局的部署,大力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重点有三:一是抓紧进行国家公园空间布局研究。根据生态地理分区和生态系统类型、重点保护物种、代表性自然景观的空间分布,按照国家代表性、生态重要性和管理可行性等国家公园设立条件,科学提出湖南国家公园空间布局,并争取纳入国家层面的国家公园空间布局和发展规划。二是大力完善南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建设。以纳入国家第一批国家公园授牌为目标,积极争取国家林草局和省委省政府重视支持,大力推进南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后续完善相关工作,在继续实施完成"工作责任清单"和"试点项目清单"任务的基础上,按照要求妥善做好试点区范围调整优化工作,推动落实省直管,确保全面完成试点建设任务。三是积极推进全省国家公园建设。根据国家公园空间布局和国家林草局的部署,坚持生态保护第一、国家代表性、全民公益性的国家公园理念,扎实做好相关筹建工作,积极推进国家公园建设。保护地建设项目资金对待建区域重点倾斜。

3、深入做好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任务重、情况复杂、涉及面广。要在去年完成前期工作、预案编制的基础上,深入持续推进保护地整合优化后续工作。重点有三:一是修改完善整合优化预案。最近按照国家林草局部署,我省对保护地的永久基本农田、矿业权、集体人工商品林、村庄及居民聚集区作了新一轮调整,再次调出以集体人工商品林为主要内容的矛盾冲突面积6.6万公顷。同时,我们按照国家公园管理办公室的要求,提报了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矛盾冲突问题情况,解决了市县提出的历史遗留问题,完成了南山国家公园试点区和新纳入范围的整合优化任务。由于保护地整合优化政策一直处于调整中,下步可能还有一些政策调整,各地要继续做好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的修改完善工作。二是做好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工作。风景名胜区是上一轮整合优化工作中遗留下来的工作,国家林草局正在制定风景名胜区的整合优化规则和方案。待国家政策出台后,各地要继续发扬前阶段的优良作风,精准施策,科学优化,确保高质量提交相关成果,彻底解决自然保护地交叉重叠的问题。三是编制上报整合优化方案。待国家进一步修改完善保护地整合优化有关规则和管控措施后,各地要按要求组织编制整合优化正式方案,并上报国家审批通过。在此过程中,各地要进一步梳理核实预案中自然保护地的数量、冲突、面积等各种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4、有序推进保护地规划编制。规划是自然保护地开展保护管理、项目建设、科学利用的行动指南和纲领性文件,是当前涉保护地建设项目行政许可和审批的重要依据,各地要高度重视规划编制工作。重点有三:一是摸清规划底数。各地要建立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台账,按照自然保护地类型分门别类统计,查清每一类自然保护地现有规划的编制情况,包括是否编制规划、是否处于规划有效期、规划执行实施情况等。二是逐步编制规划。保护地设立后至今无总体规划的要抓紧编制,总体规划已过有效期的要抓紧修编。我省保护地规划编制有两种情形,一种情形是保护地申报设立时就规定须编制总体规划的,包括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和石漠公园,这三类保护地的规划编制情况较好,重点核查设立较早的省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的编制情况,如江永源口省级自然保护区1982年设立以来一直没有编制总体规划。另一种情形是规定保护地批准设立后编制总体规划的,涉及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这三类保护地规划编制情况不甚理想,去年底省局还专门召开了风景名胜区规划编制推进会。各地要按照相关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的规定,充分纳入整合优化相关成果,扎实做好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的规划编制工作。三是编制"十四五"发展规划和保护地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省局重点编制好《自然保护地'十四五'和2035年远景目标发展规划》,提出我省保护地体系建设的目标、任务及措施。各地要结合实际编制发展规划,并纳入当地"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同时,省局会配合自然资源厅编制自然保护地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各地要积极做好对接工作,为自然保护地的保护建设活动提供可靠依据。按照自然资源厅和省发改委的安排,省局会牵头做好风景名胜区和湿地保护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各地要积极支持配合做好这两项国土空间专项规划。今年,国家将继续按照现行管理制度,启动自然保护地的新设、晋升和调整工作,各地有相应需求的,可按照规定申报。

5、强化自然保护地制度建设。保护地体系建设是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当前林业建设发展领域的新生事物,相关制度建设任务繁重。国家关于保护地的顶层设计除了两个中办国办文件外,今年重点推进相关制度建设,主要包括制定《国家公园法》《自然保护地法》,修订《自然保护区条例》《风景名胜区条例》,制定《国家地质公园管理办法》《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办法》《自然保护地特许经营办法》《自然保护地考核评价办法》《世界自然遗产、自然与文化双遗产申报和保护管理办法》等。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林草局的部署,结合我省实际情况,亟待加强保护地制度建设。重点有三:一是报请省人大省政府立法事项。启动修制订《湖南省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湖南省风景名胜区条例》《湖南省地质公园管理办法》。二是省林业局出台的制度规定。目前,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修筑设施行政许可事项已下放到省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省局将制定发布相关的审批制度和流程。针对其他自然保护地内的建设项目,制定完善相应的审查制度和规范。各地要认真执行,切实履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管职责。同时,研究制定自然教育、生态旅游、生态修复、特许经营、科研监测、评估考核等方面的规程规范和标准体系。三是推进一区一法(一园一法)事项。各地要对照国家和省里出台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一区一法、一园一法工作,推进建设管理法治化、规范化。

6、加快自然保护地建设发展。自然保护地是生态建设的核心载体、中华民族的宝贵财富、美丽中国的重要象征。要切实加强自然生态系统、自然遗迹、自然景观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探索自然保护和资源利用新模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优良生态产品、优质生态服务的需要。重点有三:一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要积极争取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的重视支持,逐步建立以财政投入为主体的多元化资金保障制度,切实加强保护管理站房、科研监测、巡护路网、森林防火、野生动物保护救护等保护性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水电路、通信网络等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生态旅游、科普教育、自然体验等服务性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技术装备的信息化、智能化、规范化水平。二是实施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各地要按照国家和省里的部署,积极申报实施保护地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重点修复退化破碎化生态系统、野生动物栖息地和野生植物生境,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要切实加强基础设施和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建设的施工管理,充分发挥投资效益,及时报请竣工验收,同时做好项目储备工作。三是推进科学利用。要制定推行自然保护地特许经营管理办法,鼓励原住居民参与特许经营活动。在保护的前提下,大力推进自然保护地开展生态旅游、自然教育活动,探索发展生态产业,打造一批生态旅游精品线路,推广一批生态旅游高端产品,培养一批自然教育专业人员,构建高品质、多样化的生态产品体系,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7、切实抓好执法监督和问题整改。近年来,国家和省里陆续开展了各类生态环境问题专项督察检查行动,整改整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部分自然保护地内的违法违规活动和生态环境问题依然时有发生,屡禁不止,迫切需要建立健全有效化、常态化的监管机制。重点有三:一是推进综合执法工作。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林草行政执法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衔接的通知》要求,与生态环境部门做好自然保护地内"进行非法开矿、修路、筑坝、建设造成生态破坏的行政处罚"的执法衔接工作,特别是做好四类行为之外的执法工作。同时,各地要学习借鉴西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及授权南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集中行使省市县三级197项行政权力的先进经验,积极探索推进依法授权或者委托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行使对自然保护地内破坏生态资源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二是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要联合有关部门开展自然保护地执法专项行动,重点打击非法采石采砂、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滥挖野生植物、非法开发建设等活动,同时加大对舆情、信访案件的督办力度,保障保护地的平和安宁。三是整改生态环境问题。各地要按照省局要求,切实抓好2020年风景名胜区专项检查通报的违法违规问题的整改,涉及21个风景名胜区的37个问题,确保违法违规活动停止、行政处罚执行到位、相关责任追究到位、生态修复到位。要继续配合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绿盾2021"专项行动,开展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遥感监测,及时整改查出的各类问题,特别是新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指出的问题。属于林业部门牵头负责的,一定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确保限期整改到位和及时销号。

8、着力强化保护地科研监测评估工作。科研监测是保护地推进工作、评估成效的重要依据。科研监测活动的活跃程度,是衡量自然保护地保护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重点有三:一是大力推进科研监测体系建设。在省级层面设立林科大国家公园研究院、林科院保护地研究院等科研机构的基础上,鼓励支持各地设立保护地科研机构,搭建科研平台,创建科研基地,围绕生态保护修复、生物多样性、生态产业、监测评估、技术标准等重点问题开展研究。各保护地管理机构要积极开展自然生态系统、自然景观、自然遗迹、生物多样性和人类活动的监测,同时与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气象、水利等部门对接,利用其已建成的监管平台和监测网点,优化完善保护地监测网络体系,实现部门数据共享,编制年度监测报告。二是完善评估考核制度。省局将研究制定发布自然保护地评估考核制度、标准、内容、程序,重点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进行评估考核,及时掌握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建设保护和管理成效,并将评估结果与评先评优、项目资金安排挂钩。各地要按照要求支持配合做好评估考核工作。三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各地要加强保护地人才队伍建设,坚持引进人才与培养人才相结合,逐步建设一支政治忠诚、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的队伍。要组织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切实用好"全国自然保护地在线学习系统",强化业务知识培训。省局今年重点启动自然保护地监测人才培养计划,逐步培养出一批乐于奉献、扎根基层的保护地本土监测人才,有效提升保护地科研监测水平。

9、加强保护地宣传和交流合作。重要做好三点:一是组织宣传活动。各地要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主题,结合实际组织多种形式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宣传活动。省局重点组织开展保护地知识竞赛、保护地摄影大赛两项活动,营造相互学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二是开展媒体宣传推广。各地要加强与宣传部门、媒体机构的沟通协调,在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宣传的同时,重点加强网络、微信、短视频等新媒体宣传,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打造保护地宣传工作阵地。省局重点建设好"湖南自然保护地"微信公众号宣传阵地。三是加强国际交流合作。抓好洞庭湖GEF项目实施,岳阳、常德、益阳三市要分别督促指导东、西、南洞庭湖和横岭湖4个保护区管理机构,按照既定任务目标,做好GEF项目终期评估验收迎检准备工作,确保以优异成绩通过验收。积极开展与芬兰等国家以及全球环境基金会、世界自然基金会、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粮农组织和欧洲自然保护联盟等国际组织的交流合作,提升湖南自然保护地的治理水平和国际影响力。

同志们,保护地体系建设使命光荣、任务艰巨。我们要在省委省政府和省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真抓实干、埋头苦干,勇于创新、奋勇争先,为推动湖南林业高质量发展和建设现代化新湖南作出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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