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经济部门领导、经济专家2022年上半年公开发表的讲话文章-215篇(第237/280页)
(三)关于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市窑河渔场已与承包者解除了未到期的承包合同,并将鱼苗繁育项目收回,由公司安排人员进行经营管理。对其违规出借投标资质、银行账户及代开增值税发票问题,审计组已移送至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进行处理。二是市发改委已将闲置房产对外公开招租,出租价格每年4.72万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启动了第三轮闲置房产拍卖工作,通过比选方式确定由富鼎拍卖有限公司承担此次拍卖活动,目前该公司正通过微信、抖音等网络途径发布拍卖信息。三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没收的房屋及建筑物的处置工作目前未有实质性进展。四是市经信局留守处已将原皖淮化工厂厂房租金10万元收取到位;市窑河渔场水面租赁费226.66万元已收取到位。
(四)关于非税收入应收未收、应缴未缴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审计指出的11宗227.25亩闲置土地,目前已有4宗土地开工建设,其他7宗因各种原因仍未开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目前仍未对其征收土地闲置费;针对3宗土地欠缴土地出让金的问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过积极催缴,目前已收回欠缴的土地出让金19589.64万元,剩余16237.51万元为淮南易安置业有限公司欠缴的第一期土地出让金,此项费用为恒大集团欠款,市政府已成立房地产风险防控处置专班,专题研究处置涉及恒大集团有关问题;市生态环境局已将罚没收入90万元收取到位;市治超办加强源头单位管理,采取巡查、进驻等方式进行监管,并安装了视频监控、车辆识别系统等科技手段严防货运源头单位违法装载货物,同时,加大惩处力度,对一年内多次超限超载的运输企业实施信用惩戒。二是市发改委在审计期间已将所属单位改制撤销后结余资金557.84万元上缴市财政;市土地整理中心已分别于今年7月和9月将履约保证金及土地储备中心取得的租金、利息收入共计120.42万元上缴市财政;市科技局已将所属企事业单位改制撤销后利润及资产变卖收益4.79万元上缴市财政。
(五)关于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较为薄弱问题的整改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市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市财政局出台了《淮南市市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淮财绩效〔2021〕189号),以提高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市交通局、市经信局和市发改委今年对相关项目绩效评价指标进行了修订完善,对数量、质量、成本等指标进行了细化和量化。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对2020年度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市经信局成立了绩效管理领导小组,修订完善了预算绩效管理指标体系,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六)关于提前列支下年度费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市卫健委、市疾控中心分别召开专题会议落实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工作,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批评谈话,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市疾控中心已将油卡内沉淀资金11.09万元退回。二是市公安局成立了审计查出突出问题专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淮南市公安局关于审计查出突出问题专项整改工作方案》《淮南市公安局关于严格公务用车用油管理工作规定》和《淮南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用车用油管理工作规定》等,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批评谈话,有效利用淮南市公安局智慧警务公务用车管理系统信息化平台,进一步完善公务用车用油管理,并将油卡内沉淀资金6.46万元予以退回。
三、专项资金绩效审计调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支持产业发展资金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设备补助基数确定不合理,导致企业重复享受优惠的问题。市经信局已向省经信厅进行了专题汇报,待省经信厅对相关政策修订完善后我市将参照执行。
2.关于以非自主研发产品申领奖补资金的问题。安徽春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安徽甜歌智能家居科技有限公司本质上为一套班子,现已根据审计意见将甜歌智能家居科技有限公司的智能晾衣机产品专利变更为春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有。
3.关于部分企业申报财政奖补与申报纳税的主营业务收入数差异巨大的问题。市经信局修订完善了项目申报审核规则,将企业纳税申报数据纳入审核范围,与统计数据等进行综合评定,加强对新增规上工业企业认定的审核把关力度。目前已追回春风粮油食品有限公司奖补资金20万元,并原渠道退回至市财政。
4.关于中介机构审核错误导致多支付贴息补助的问题。市财政局会同市经信局开展专题调查,摸清中介机构审核错误具体原因,并开展资金追回工作,目前凤台县经信局已追回安徽省鑫矿液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多领取的财政资金21.5万元,并原渠道退回至市财政。
(二)关于养老、医疗保险基金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重点人群未做到应保尽保的问题。市人社局对重点人群逐一进行核实,目前全市除不符合参保条件和自身不愿意参保人员外,其余人员已全部参保。
2.关于向已死亡人员支付养老保险待遇的问题。市、县养老保险机构对已死亡人员进行重新核对,对误发的养老保险待遇进行积极追缴,现已全部追缴到位,共41.22万元(其中市本级17.6万元,凤台县12.55万元,寿县11.07万元)。
3.关于医疗机构低标准收治住院的问题。市医疗保障局对安康医院、谢三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强医院及百姓医院4家定点医疗机构违规行为所涉及的医保基金622.49万元全部予以追回并缴入基金专户,同时对其违规行为进行了处罚。
4.关于定点医疗机构违规收费,导致医保基金多支付的问题。一是对7家定点医疗机构超标准、重复收费而导致多支付医保基金问题,市医疗保障局已追回119.82万元;凤台县已将多支付的2.4万元追回,并处罚款7.2万元;潘集区已将多支付的1.34万元全部追回。二是潘集区对10家定点医疗机构因应退未退出按病种付费而多支付的医保基金19.21万元已全部追回。
(三)关于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抗疫特别国债资金支出进度较慢的问题。截至今年11月末,市本级拨付给毛集实验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等单位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已加快支出2115.49万元,尚余995.15万元。八公山区加快推进区疾控中心业务技术用房项目建设进度,现该项目已完工,抗疫特别国债资金300万元已全部支出;凤台县新集镇污水主管网延伸一期工程项目资金已支出182.2万元,尾款2.15万元为质保金;凤台县人民医院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资金510万元已全部支出完毕;潘集区抗疫特别国债资金1260万元已支出完毕。
2.关于个别特殊转移支付资金未及时使用的问题。截至今年11月末,2020年市本级特殊转移支付资金已加快支出1594.98万元,尚余180.50万元,主要是市疾控中心新冠试剂耗材采购余款180.50万元。
3.关于部分抗疫特别国债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设定过于笼统、简单的问题。大通区上窑镇、九龙岗镇已对抗疫特别国债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进行了细化和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