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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3年全国水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第6/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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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水利智能业务应用系统。建成多源空间信息融合洪水预报系统、高精度河流水系分区雨水情预报模型,增强流域水工程防灾联合调度能力,基本实现大江大河重点防洪区域"四预"业务功能。推进全国取用水平台整合,建设生态流量、水量分配监测预警系统,实现140条河湖的230个重要断面生态流量监测预警。整合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系统,持续拓展水行政执法、河湖监管、节水管理、水土保持、水文管理等业务应用。

(六)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增强支撑引领能力。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完善水利科技创新体系,支撑引领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

加快重大问题科技攻关。实施好水利部重大科技项目计划,完成42项水利重大关键技术问题研究和12项流域水治理重大关键技术问题研究,进一步强化流域产汇流、土壤侵蚀、地下水、泥沙、水资源调配、工程调度等6项水利专业模型研发。组织做好长江、黄河水科学研究联合基金实施,立项支持60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抓好"长江黄河等重点流域水资源和水环境综合治理"等"十四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涉水重点专项。强化水利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力争在水利行业布局建设更多全国重点实验室。加强水利部重点实验室建设管理,新筹建10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支持各流域、地方、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科技企业开展水利科技创新基地建设。发挥水利专家智库作用。积极推动成熟适用科技创新成果与水利行业需求精准对接,推广100项成熟适用水利科技成果。

健全完善水利标准体系。持续推进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重点领域标准制修订,编制水利水电工程设计通用规范等重要技术标准,探索构建流域水利标准体系。加快水利标准"走出去",积极推动小水电、水文、灌排、水力机械等优势领域国际标准制定,加强与"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在水利标准领域的对接合作,提升我国水利技术标准国际影响力。

加强水利战略人才培养。做好水利领军人才、青年科技英才、青年拔尖人才培养选拔和人才创新团队、培养基地建设,实施卓越水利工程师培养工程,支持水利科研单位积极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和高层次人才,加快建设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水利人才队伍。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开展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构建以应用创新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加强人才国际交流,积极推广水利人才"订单式"培养模式,持续加强基层水利人才队伍建设。让水利事业激励水利人才,让水利人才成就水利事业。

(七)健全节水制度政策,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实施全面节约战略,落实节水优先方针,全方位贯彻"四水四定"原则,不断推进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

深入开展国家节水行动。以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为重点,持续推动全社会节水。推动节水评价技术导则、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修订工作,深入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推动南水北调工程受水区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打好黄河流域深度节水控水攻坚战,探索推动高耗水行业强制性用水定额管理。推动长江经济带年用水量1万立方米及以上的工业和服务业单位计划用水管理全覆盖。推动建成一批节水型企业,全国节水型高校建成比例达到40%。制修订5项以上工业服务业用水定额国家标准和不少于200项省级用水定额。强化非常规水源利用,持续推进78个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拓展节水科普宣传教育,持续增强全社会节水意识。

实施用水总量强度双控。推动出台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强化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等关键用水指标管控。基本完成全国跨省重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加快跨市县江河水量分配。严格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管理,推进水资源管理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制定水资源短缺地区、超载地区判定标准,暂停水资源超载地区新增取水许可。全面完成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整改提升,加快取水监测计量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水资源管理考核内容,确保水资源管理目标责任有效落实。

健全完善节水支持政策。加快用水权初始分配,完善用水权交易管理、数据规则、技术导则等政策体系,推进统一的全国水权交易系统部署应用,规范开展区域水权、取水权、灌溉用水户水权等用水权交易。大力推广合同节水管理,在公共机构、高耗水工业和服务业、园林绿化等领域实施100项以上合同节水管理项目。推进水效标识、节水认证等机制创新。联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节水贷"金融服务政策措施和税收优惠政策,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节水领域。

(八)完善体制机制法治,提升水利治理能力和水平。进一步破除体制性障碍、打通机制性梗阻、推出政策性创新,善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各项水利工作,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完善水利法治体系。全力抓好长江保护法、黄河保护法学习宣传贯彻,加快配套制度建设,用法治力量保护好母亲河。统筹推动涉水法律法规立改废释纂,全面启动水法修订工作,深入开展防洪法修订前期工作,推动节约用水条例、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出台,开展河湖、蓄滞洪区、水库大坝安全管理等领域法规制修订,修订水利建设管理领域规章制度。强化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落地见效,会同公安机关加大对危害河湖安全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开展有关专项行动,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水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加强水事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和调处化解,维护良好水事秩序。深化水利"八五"普法,加大以案释法宣传力度。

强化流域治理管理。坚持流域系统观念,充分发挥流域防总、流域省级河湖长联席会议等机制和流域管理机构作用,强化流域统一规划、统一治理、统一调度、统一管理。健全流域规划体系,强化流域规划导向约束,压实流域规划实施责任,确保流域规划目标任务全面落实。完善流域治理项目台账,强化流域管理机构对流域内项目建设的指导监督。实施流域控制性水工程联合调度,强化多目标高效耦合,努力实现流域调度"帕累托最优"。全面落实水利部流域管理机构"三定"规定,进一步理顺流域管理事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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