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讲话稿
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讲话稿
同志们:
刚才大家观看了《反邪教:斗争在路上》警示教育片。影片用真实生动的案例剖析,科学地阐述了邪教对社会的危害,客观的揭露了邪教组织反人类、反社会、反科学的本质以及邪教对家庭和社会的毒害,教育引导大家如何有效抵御和防范邪教侵害。下面,就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我再强调三点。
一、认清邪教非法组织的本质
邪教组织是指打着合法宗教和强身健身等幌子,冒用宗教、气功或者其他名义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
简单地说,让你荒了田、抛了家、弃了学去相信"神"的是邪教;宣扬"世界末日"就要到了、只有加入他们的组织才能得救的是邪教;鼓吹入了"教"能治病、能消灾避难的是邪教;非法聚会时鬼鬼祟祟、乱喊乱叫、乱唱乱跳的是邪教;让你用骗人的手段诱使他人加入的是邪教;加入后不让退出的是邪教;把社会、政府、普通老百姓当成"魔"的是邪教;以"神"的名义煽动成员对抗政府的是邪教。
我们常见的邪教组织有:"法轮功""全能神""呼喊派""观音法门""门徒会"等。
邪教之邪主要表现在对社会、对群众的危害上,具体是:
1.扭曲灵魂,迷失方向。邪教组织利用宗教往往能给人带来心灵安慰和精神寄托的特点,以宗教为幌子,利用一些人对社会上存在的某些问题的迷茫失落的心态,大肆宣扬世界上的灾难,声称只有加入他们的组织,才能躲过劫难,才能使灵魂升入天堂,才能"圆功德""成正果"等蒙骗教徒,使其迷失方向。
2.摧残健康,残害生命。邪教组织编造荒诞的邪说,使无数成员因病贻误治疗时间或死或伤或精神失常。甚至还制造自杀或绑架、暗杀、爆炸等事件,其残忍、疯狂之举令人震惊。
3.破坏亲情,分裂家庭。邪教组织散布歪理邪说与心理诱导,导致教徒的思想、情意、情感和行为逐渐变得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孤僻、偏执、叛逆、敌意,不容亲情、不讲人性,对工作、生活、家庭没有责任心。
4.扰乱稳定,危害社会。邪教的敛财、非法经营、偷税漏税、非法集会等,扰乱了公共秩序,对社会造成极大的危害。
二、明白参加邪教活动是违法行为
邪教坑害群众,扰乱社会治安,危害国家安全,已成为全社会的公害。我们一定要明白:参加邪教活动是违法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00条规定:"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组织、教唆、胁迫、诱骗、煽动他人从事邪教、会道门活动或者利用邪教、会道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
(二)冒用宗教、气功名义进行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活动的。
此外,邪教活动违反我国《集会游行示威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社团管理登记条例》等法律法规的,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持之以恒做好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
严格落实公司关于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有关要求,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决不能让各类邪教形成气候。
一要全面做好防范控制工作。防范控制工作是处理"法轮功"等邪教问题的重中之重。要强化主动进攻、抓早打小的理念,坚持露头就打、先发制敌。要认真落实包保责任和防范控制措施,随时掌握、了解思想状况,及时做好动态管控,确保不发生进京赴省滋事丢丑等事件。
二要认真做好教育转化工作。教育转化工作是解决和处理"法轮功"等邪教问题的治本之策,是"团结、教育、挽救大多数"方针的具体体现。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优势,采取一切行之有效的措施,通过谈心、座谈、走访、情亲教育等多种形式,认真做好对原"法轮功"习练者的教育转化工作。要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鼓励和引导他们参加各种文明健康的活动,使他们彻底摆脱邪教的控制,回归正常的社会生活。
三要扎实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紧密结合综治宣传、普法宣传等活动开展发邪教宣传,利用黑板板、标语、宣传单等形式,发挥网站、广播电视、微信等媒体优势,进一步建强做实反邪教宣传教育阵地。加大对反宣品清理收缴,对待"法轮功"的反动宣传要不信、不听、不看、不传。
四要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反邪教斗争中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按照公司安排部署,在广大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开展"反邪教:党员作先锋"主题教育活动,围绕这一主题开展"五个一"活动:观看一场反邪教科教电影;上一堂反邪教专题党课;召开一次反邪教专题组织生活会;签订一份反邪教承诺书;发展一批党员反邪教志愿者。
防范处理邪教工作,特别是处理"法轮功"工作是一场严肃的政治斗争,我们在反邪教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上级部门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当前,反邪教工作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各级组织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和任务,不断强化和完善各项工作措施,认真做好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为维护矿区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