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县安委会2023年第X次全体成员会议暨全县防灾减灾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在县安委会2023年第X次全体成员会议暨全县防灾减灾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刚才,我们在分会场参加了全市安全工作会议,XX书记作出的部署很系统、指出的方向很聚焦、提出的要求很明确,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全县实际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强调4点意见。
第一,强化问题导向,明确工作改进方向
今年以来,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县工作要求,开展了安全生产"迎大运·保安全"、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城镇燃气安全风险专项整治等一系列工作,成功应对了"XX"特大暴雨灾害。截至目前,全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X起、死亡X人,分别同比减少X%、X%,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
安不忘危,乐不忘忧。当前,我们在抓安全防范工作中还存在一些深层次问题。一是风险管控能力不足。从我们的干部来看,包括我在内,开展安全检查不认识风险、找不准风险,可以说安全检查还浮于表面。从企业的员工来看,多数都是凭经验办事,搞不清风险点的具体表现和标准,对潜在风险识别不准、处置不力。二是责任走深走实不够。部分单位安排多、推动少,部署多、落实少,特别是面对一些"老大难"问题,习惯"等靠要",主观能动性发挥不够,"土洋"结合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办法较少。三是应急管理水平不高。部分应急预案还不够细不够实,加之实战化演练偏少,面对重大自然灾害一定程度还存在指挥不畅、行动不快甚至手忙脚乱的现象。
同志们,安全工作,我们时时讲、处处抓,但部分领域事故多发高发态势还是没有得到有效遏制,为什么?我想症结就在于我上面指出的3个问题。所以,我们一定要集中精力抓重点、提能力、优机制、促落实,真正抓实每个环节、把好每道关口、筑牢每条防线,全力维护好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第二,紧盯关键重点,防范重大安全事故
我县安全隐患点多线长面广,各级各部门要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在抓好面上隐患排查整治的基础上,重点抓好重大风险管控,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
(一)严防道路交通事故。县交通运输局牵头,抓好客运领域管理,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人员定期培训、车辆定期维护、运输全程监控、违法行为及时制止等制度,全力确保行车安全。抓好道路隐患治理,针对临水临崖、高边坡、深基坑等危险路段,要综合运用争取补助工程防护一批、增添标识提醒警示一批、土洋结合快速治理一批等方式,到年底基本消除重大安全隐患;针对国道X和X急弯、长下坡、平交道口等事故多发易发路段,抓紧推进XX养护站、XX村等X处道路安全隐患整治,争取2-3个月内完成,全力确保出行安全。
(二)严防公共安全事故。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商务经合局、县教体局、县文广旅局、县市场监管局等单位牵头,针对全县所有大型商超、学校医院、酒店影院、鞋服企业、经营性自建房等人员密集场所,严格落实"双随机"抽查、专项督查、常态化排查等措施,督促其严格做好人流量管理、消防通道疏通、聚集性活动报备等工作,坚决防止重大火灾、人员踩踏、群体性食物中毒等事故。
(三)严防城镇燃气事故。县住建局牵头,各乡镇(街道)配合,持续抓好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整治,已排查发现的隐患9月中旬完成整治,剩余X万户天然气用户排查整治11月底前完成,年底前对所有隐患整治进行"回头看",确保不出纰漏。加快推进液化气石油气排查整治,9月中旬全面完成达到使用年限气瓶回收。同时,以商业综合体和大排档、烧烤店等餐饮场为重点,所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坚决杜绝问题气、问题瓶、问题阀、问题管、问题网、问题环境。
(四)严防高危领域事故。县市场监管局牵头,紧盯全县7大类特种设备,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定期抽检等制度,督促企业做好设备日常维护检修,对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一律责成停运整改。县经科信局牵头,严格实行大型机械设备施工报备制度,全力减少施工破坏管道行为;同时,督促巡线员抓好在用管线日常巡检,及时发现并处置油气泄漏风险。
(五)严防建筑施工事故。县住建局牵头,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持续抓好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特别是对起重设备、高支模、深基坑和高空作业,严格落实安全技术交底等制度,坚决防止高空坠落等事故。
同时,各有关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统筹抓好危化品、森林防灭火等领域安全防范。对职能交叉和新业态新风险,要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原则,主动担当担责,确保不留监管死角。
第三,把握风险形势,深入开展防灾减灾避灾专项行动
当前已进入秋汛期,华西秋雨将持续到10月,雨日长、雨量大、夜雨多,易诱发山洪、泥石流等灾害,防汛减灾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各级各部门要高度警惕、全面备战,坚决守住防灾减灾底线。
(一)全面抓好涉洪工地营地安全评估。坚持属地为主、部门指导,对涉洪工地营地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大起底大排查,坚决做到"四个必须"(所有山区涉洪工地营地必须重新进行安全评估、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工地必须停工、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营地工棚必须搬迁、停工工地必须达到安全规范要求后才能复工)。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项目业主等,对所有工地营地(含前期已评估的工地营地)全覆盖开展洪涝灾害风险隐患评估,评估结果动态纳入台账管理,对存在安全风险隐患的要督促整改,不具备安全条件的立即撤离、另行选址。县水务局要加强涉河建设监管,对占用河道管理范围及行洪通道、洪涝灾害风险评估等级为"高""极高"的营地,坚决关停迁移;对存在洪涝灾害风险、未完成风险评估、应急度汛方案和抢险预案中明确"汛期不能住人"的营地,坚决禁止汛期住人。县文广旅局要对A级旅游景区进行安全评估,加强景区涉山涉水临崖的人员居住区、活动区等风险区域排查整治,达不到要求的一律停业整改;同时,加强宣传劝导,严禁游客私自进入自然保护区、生态红线区等进行探险、穿越、露营等活动。县经科信局要对在建电网、油气长输管道等能源项目工地营地进行安全评估,重点聚焦在建能源项目的深基坑、高边坡、有限空间作业及特种作业和夜间施工等重点区域和环节,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二)全面抓好地灾隐患点排查整治。县自规局要组织专业技术队伍和专职监测员,对全县登记在册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再排查再复核,发现风险加剧的隐患点,要及时落实监测、避让、治理等防灾措施;加强信息公开,按要求发放防灾明白卡、避险明白卡,确保隐患风险和避险措施告知到位。县地质灾害指挥部要指导乡镇(街道)采取分片包干、整体推进、现场交办等方式,对在建工程特别是工地营地开展"拉网式"排查,确保不留盲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管,督促责任单位严格按照评估结果落实整治措施;坚持边整治、边监测、边预警,对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立即采取停工避让、另行选址、停工停产等措施将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三)全面做实做细预警避险工作。"预报"突出精准。气象部门要持续严密监测天气,及时滚动发布气象预警信息,突出短时强降雨、局地暴雨临灾预警提示。"研判"突出科学。县防指、县地指要根据预报信息,组织相关部门加强实时会商,精准分析易发生灾害的风险点位、风险时段、风险等级,作出科学研判,及时启动工作预案。"预警"突出时效。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预警响应联动"划片包干"包保责任制,明确所有在建工程县级包保领导、行业主管部门包保干部,分片负责预警信息反馈确认,督促转移避险行动落实,坚决确保真叫应、真反馈、真行动。要多渠道、全覆盖传递暴雨、洪涝、地灾等预警信息,确保预警信息直达相关责任人和雨区群众。所有工地营地要加强现场预警,每个住人营地立即增设应急广播大喇叭,确保预警喊话及时高效。"叫应"突出确认。及时传递预报预警信息至相关人员并确认无遗漏,打通信息传递"最后一公里"。要结合实际明确若干"叫应人",严格落实信息反馈机制。"转移安置"突出保障。刚性落实"三个避让""三个紧急撤离"要求,督促每个工地营地明确避险转移现场指挥官、过程监管员、安置责任人。对安置地点提前进行安全评估,做好物资等准备,特别是对老、弱、病、残、孕等特殊群体要提前谋划落实特殊关怀措施。"评估返回"突出安全。加强管控,明确专人盯防,严防未经许可擅自返回,造成人员伤亡。避险转移后要组织核实评估,风险解除后方可返回。
四、强化责任担当,着力推动工作落地落实
各级各部门(单位)要知重负重、知责履责、知难克难,从严从细从实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重大责任。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带头深入一线督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企业要加密检查频次、盯紧看牢,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企业严格按照"五落实五到位"要求,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安全设施资金投入,做到从业人员全员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二)抓实隐患整治。各级各部门(单位)要按照《全县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持续深入开展隐患整治工作,对发现的隐患要落实清单闭环管理要求,确保隐患按时整改销号。要常态化落实"一单四制"制度(重大事故隐患清单、交办制、台账制、销号制、通报制),动态治理重大事故隐患,凡重大隐患一律录入信息化系统,杜绝因隐患难以解决导致"体外循环"。
(三)优化工作机制。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参照廉政风险排查管控方式,聚焦高危行业领域,按照国省行业强制性规章制度,9月底前逐一梳理全链条安全风险点并制定风险识别管理手册,真正让干部和企业一线操作手对照清单找风险、除隐患、遏事故。聚焦可能发生事故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做实做细应急预案,优化完善响应机制,确保逃生路线、施救人员、抢险物资、救援设备等到点到人。
(四)严格责任追究。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切实提高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时效,坚决杜绝瞒报、谎报、迟报和漏报行为。要综合运用安全生产巡查、督导、考核和执法检查等方式,加大安全生产督查考核力度,以督查考核倒逼责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