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启动讲话:强化消费保障激发消费活力
3.15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启动讲话:强化消费保障激发消费活力
各位领导,同志们、朋友们:
在这个"天朗气清,惠风和畅"的春日,我们又一次迎来了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集会,开启2024年消费者权益保护系列活动,也再一次向全社会发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强烈呼喊:"全社会都行动起来,携手共同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
从1983年中国的第一个消费者组织河北新乐县消费者协会,到1984年我国第一个城市消费者组织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和中国消费者协会的正式成立,再到各地消协的不断发展壮大,各层级各地方的消费者保护组织始终秉持"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性监督,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引导广大消费者合理、科学消费,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服务宗旨,不断推进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今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之年,我们也将迎来新中国成立75周年,中消协着眼"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助推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将今年消协组织消费维权年主题确定为为"激发消费活力"。我们各级消协组织和各相关部门,要紧紧围绕年主题内涵要求,有力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法定职责,社会各界要积极与损害消费者权益行为作斗争,携起手来共同优化我市消费环境,共同打造"敢消费、愿消费、乐享高品质消费"的优良消费环境。
一是要推进消费维权能力建设,让消费者敢消费。我们要着力提升消费信息透明度,向全社会提供更多的消费信息和消费者教育资源,使消费者充分了解自己的权益、充分了解购消费全链条的权责,不断提升消费者的自我维权意识。我们要着力加大技术支持力度,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和技术手段,向消费者提供实时在线的支持,解疑答惑虑,快速响应消费者投诉,提高维权效率。我们要着力加强法律培训,分层次对各级消协和政府各部门工作人员开展法律培训,让各岗位的消费维权工作者更加深入熟练地掌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提高投诉处理和消费纠纷调解的专业水平。我们要着力健全消费维权合作网络,重点建立起与生产企业、大中型消费品终端销售商、律师事务所等的合作网络,确保维权渠道更加畅通、有效,更好地帮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协调解决消费纠纷。我们要着力引导公众参与消费者权益保护,通过创造性的新媒体宣传和参与活动,激发公众关注,形成强大的维权共识,提高维权效果。
二是要强化消费环境综合治理,让消费者愿消费。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政策引导,细化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政策措施,积极倡导并鼓励企业建立透明、公正的交易制度,更好地保障消费者权益。我们将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多措并举、综合施策,促使各行业协会和企业自发健全完善行业规范,推动形成共同的道德底线,确保商品和服务的质量和安全。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新媒体宣传,充分利用各类新媒体平台积极传播优质产品和服务的信息,同时曝光不良商家,塑造正面消费氛围。我们进一步加强消费者教育,通过广泛的教育宣传活动,提高消费者对产品和服务的辨识能力,增加广大消费者对市场的理解,减少信息不对称。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技术创新,推动科技创新,如大数据、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提高产品溯源能力,加强对商品真伪的监管,保障消费者的权益。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互动平台建设,建立在线平台,让消费者能够分享购物体验、评价产品,形成良好的口碑,为其他消费者提供参考。
三是要协力助推高质量发展,让消费者乐享高品质消费。我们将持续推进产品创新,鼓励企业进行研发,推动创新产品的推出,提升市场供给水平,满足消费者对高品质、独特产品的需求。我们将持续推进消费服务提升,着力提高消费服务质量,引导市场主体不断提升优化售前、售中和售后服务,为消费者提供更周到、便捷的购物体验,促进消费者满意度的提升。我们将持续推进文化体验,不断挖掘开发文化创意产品,丰富文化消费领域,使消费者更愿意投入高品质的文化、艺术体验,推动文创产业发展。我们将持续推进数字化购物体验,利用科技手段,提升线上购物体验,包括虚拟试衣间、智能推荐等,让消费者更方便地享受购物的乐趣。我们将持续推进可持续消费,积极倡导可持续发展理念,推动绿色消费,使消费者更加注重环保、健康的产品和服务,促使企业调整生产方式,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健康、环保的高品质产品。我们将持续推进金融支持,优化金融支持政策,鼓励创新金融产品,为消费者提供更灵活、便捷的支付方式,促进消费活力释放。
同志们,朋友们!
我们不论我们从事什么样的职业、在什么岗位工作,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是一个普通的消费者,我相信,只要我们携起手来全社会共同关注、维护消费者权益,协同共治,我们的消费环境必将越来越优!我们的消费体验必将越来越好!我们的消费品质必将越来越高!我们的获得感必将越来越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