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县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大会上的讲话(第2/2页)
三、面向未来--"风正悬帆正可期",我们要不断厚植民营经济扎根生长的沃土,始终保持民营经济健康成长阔步向前的昂扬姿态
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是党和国家的一贯方针,也是县委、县政府的一贯追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民营经济发展工作,务必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两个健康"等一系列重要论述,坚持发挥企业主体作用与政府引导作用相结合的原则,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扶持、保护权益、优化环境等实实在在的举措,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一是狠抓政策落实,有效降低民营企业经营成本。企业综合成本较高、盈利空间缩减,是当前民营企业发展面临的问题之一,如何实质性降低企业负担,是各级高度关注的问题。据《20〔...〕年全国企业负担调查评价报告》显示,有70%以上的企业呼吁减轻税负成本,60%以上的企业呼吁降低企业用能、用地成本,50%以上的企业呼吁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和物流成本,充分说明这是当下极为普遍的一个现象。近年来,我县坚持紧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民营企业减负政策,深入开展降成本行动,连续三年开展涉企收费清理排查,每年减轻企业和社会非税负担4402.07万元,累计为市场主体减税29454万元。但是,目前我县规上工业和限上服务业企业每百元主营业务收入中的成本仍然较高。为此,接下来我们务必要在"降低民营企业经营成本"方面,再下真功夫、再出实举措。要落实好资金扶持政策。近年来,县里设立了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应急转贷资金、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等,在降成本方面发挥了很好作用。下一步,我们还将继续实行本土民营企业新增投资同等享受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引导民营经济参与国资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支持民营优势企业开展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联合。要落实好税收减免政策。坚决做到收费目录清单以外的事项一律不得收费,不折不扣落实好国家税收减免政策,避免因不当征税导致正常运行的企业停摆。要落实好重点改革政策。中央和省市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针对性措施,包括降低税费、加强信贷支持等,都是利好政策。要善于从中挖掘政策红利,进一步深化土地出让制度、配电业务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发挥好降成本的联动效应,通过企业和政府联动配合、协同作战切实帮助民营企业降本增效。
二是优化营商环境,保障民营企业转型外在动力。作为企业赖以生存发展的生命线,营商环境好,已有企业才能留得住、发展得好,外来企业才会想进来创业兴业,各方面的积极性、创造性才能得到充分涌流。为此,要以纵深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为重点,突出优化"三个环境",带动形成政府、企业、市场、社会整体联动、良性互动新格局。要着力优化政务环境。坚持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引领,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县行政审批局"窗口"作用,推进政务服务"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改革,落实"一次办""马上办"和"3550限时办"等系列改革举措,以政务服务的简便高效换取企业的突破发展。进一步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完善政府守信践诺机制,稳妥有序化解各类历史遗留问题,坚决防止"新官不理旧账"。要着力优化市场环境。精准对接省、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采取"一业一策""一事一议"等方式,探索制定涉及土地、税收、厂房、物流、用工等方面个性化优惠政策。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确保民营企业在市场准入、审批许可、经营运行、招投标等各方面享受平等待遇,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着力优化法治环境。严格依法平等保护各类产权,坚持维护契约、公平竞争等基本导向,保障不同所有制企业在资质许可、政府采购、科技项目、标准制定等方面公平待遇,坚决查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和限制竞争的行为,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法治化的营商环境,给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吃上"定心丸"。
三是破解融资难题,强化民营企业发展金融支撑。近日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提到,尽管经济运行总体平稳,但稳中有变,变中有忧,外部环境复杂严峻,内部经济下行压力持续,金融机构风险点不断增多,金融风险管控趋紧,这给民营经济融资带来了更大挑战。目前,全县银行业贷款余额中民营企业贷款总额为423356万元,占比达到24.75%,高于全省4.36个百分点。但也要看到,民营企业贷款占比与民营经济的地位作用还很不匹配。为进一步增强民营企业的融资可得性、可及性,加快破解融资难融资贵难题,着重要做好以下工作,要拓宽融资渠道。前不久,央行会同国家有关部门,推出了信贷、债券、股权"三支箭"的政策组合,支持民营企业拓宽融资途径。广大民营企业要抓住这些政策利好,主动与金融机构对接、争取信贷支持,积极发展债券融资、股权融资,不断拓宽融资途径。我们也一直鼓励各大银行、金融机构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将县财政性资金存款与金融机构支持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情况挂钩,对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发放贷款给予激励奖补。同时,鼓励支持各大银行积极拓展贷款渠道,扩大质押范围,将应收账款、库存商品、股权等纳入抵押、质押范围,积极争取延长贷款期限。要创新金融服务。支持民营企业通过上市、发债、资产证券化和各类投资基金扩大融资,对有股权质押平仓风险的民营企业采取特殊帮扶措施,避免发生企业所有权转移等问题。发挥财政增信撬动作用,规范金融机构信贷行为,对于暂时遇到困难的企业不能随意简单地抽贷、断贷,而要千方百计给予支持。建立完善民营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进一步完善应急转贷资金池,对金融机构为企业放贷给予风险补偿。按照"政府统筹、部门把关、银行参与、企业自愿"原则,将县内民营企业按业态、分行业组成经济联合体,联合体内企业实行互为担保、联名担保,切实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要完善救助体系。对符合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方向、本身基本面良好、有前景的,只因外部环境变化或政策原因,导致一时陷入流动性危机的民营企业进行必要财务救助。通过自筹资金组建政策性救助基金,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在严格防止违规举债、严格防范国有资产流失前提下,帮助县域内产业龙头、就业大户、新兴行业等关键行业重点领域民营企业纾困。同时要高度重视三角债问题,纠正一些部门、企业利用优势地位以大欺小、拖欠民营企业款项的行为。
四是助力企业发展,引导民营企业提升质量水平。当前,我们正处于千载难逢的历史性窗口期和战略性机遇期,民营经济能否在新一轮市场高峰到来时为自己赢得一席之地,推动自身更好更快发展,关键在于能否根本上快速提升自身综合竞争实力。县委、县政府支持广大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紧跟时代节奏、顺应市场潮流、抢抓市场良机,在提升竞争实力的道路上不断前进,书写民营经济跨越发展的新篇章。要注重结构优化,率先实现转型升级。坚持把推动民营经济发展与产业转型升级结合起来,以信息化、智能化为主攻方向,主动适应消费提档升级的大趋势,引导企业进一步找准转型升级的方向,明确提质增效的路径,努力推动民营经济产业链向纵深发展、价值链向高端攀升、利益链向广域覆盖。大力实施品牌质量提升行动,鼓励支持民营企业打造一批国家地理标志商标和中国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力争培育壮大一批国内一流品牌、一批省内领先品牌。要践行创新理念,增添发展内生动力。务必要在大力培育科技型企业上下功夫,积极推动创新资源和先进要素向优质民营企业聚集,建设具有区域特色的民营企业技术创新数据库和公共科技服务系统,培育一批小而优、小而强的单项优势企业,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升。同时,要在推动协同创新上下功夫,深入推进民营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对接合作,建立产学研用一体化、市场化的协同创新机制,吸引更多科技成果来〔...〕孵化转化。要鼓励跨越发展,拓宽民企发展舞台。进一步完善人才新政,把科技创新人才与高素质管理人才摆到核心位置,以人才优势助推跨越发展。要积极搭建对外交流合作、供需对接等平台,鼓励民营企业抓住"一带一路"等重要机遇,积极开拓对外市场,在全球竞争中发挥民营企业机制灵活的优势。同时,按照"非禁即入""非限即入"原则,凡是法律法规未禁止进入的行业和领域,积极探索对民营资本开放,进一步放宽我县民营资本投资领域,鼓励民营资本投资农村经济,特别是做好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乡村振兴中三产融合建设、以及投资教育机构、养老服务机构等建设运营。
五是保护企业权益,稳定民营企业安心创业预期。"新时代民营企业再出发"课题组在《改革内参》撰文指出,当前有57.1%的企业家认为民营企业地位不平等,有49.2%的企业家认为企业家缺乏安全感。这是当前一个棘手而又普遍存在的问题。作为自己人、一家人,县委、县政府一定会一以贯之坚持"保财产、护权益",全力以赴为民营企业鼓劲撑腰,依法维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使民营企业创新创业的热情得以充分激发,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健康环境。要公平公正,确保权益保护一视同仁。对民营企业要与对国有企业一样,对中小企业要与对大企业一样,一视同仁,不偏不倚,坚持诉讼地位平等、法律适用平等、法律责任平等,反对歧视和偏见。要依法保护民营企业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平等使用各种生产要素。要依法处理民营企业与其他市场主体之间的利益冲突,坚决防止将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坚决防止将民事责任变为刑事责任。要应保尽保,确保权益保护全面兼顾。既要保护民营企业的物权、债权,又要保护知识产权、自主经营权及其他各种无形财产权;既要保护实体经济,又要保护虚拟经济;既要保护大型企业,又要保护中小型企业;既要保护本地企业,又要保护外地企业;既要保护民营企业,又要保护民营企业家和从业人员。除此之外,还要用好全省统一企业维权服务平台,建立完善企业合法权益受损补偿救济机制。鼓励民营企业按照法律法规筹建民间商会,严格落实民企维权服务联系制度,着力解决企业和对口服务部门之间"最后一公里"问题。要有时有序,确保权益保护及时高效。要建立沟通协调机制,依法及时妥善处置涉及对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采取强制措施的案件,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要依法及时处理涉企征地拆迁中漫天要价、阻扰施工等问题,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要求企业停工停产或随意采取停水停电停气等措施限制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得随意实施检查和罚款。
"民无商不活,国无商不兴"。经济社会的发展离不开良好健康的政商关系,习近平总书记用"亲""清"二字深刻阐述新型政商关系,是对党员干部、民营企业家共同的要求,为我们处理政商关系立了标尺、定了准绳。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需要政企双方自觉以"亲"为罗盘仪、以"清"为压舱石,做到界限分明、彼此清白、良性互动、亲清共进,努力形成领导干部和民营企业家之间交往有道、公私分明,廉洁互信、相敬如宾,各尽其责、共谋发展的良好格局。各级领导干部要勇担当善作为。要把企业家当成自家人,把企业事当成自家事,创新全员服务机制、建立民企服务中心、实施民营企业服务联席会议制度等,急企业之急、帮企业之困、解企业之难,真正做到想得出思路"破题"、找得出办法"破冰"、拿得出措施"破局"。要对涉企部门、干部常提醒、常教育、常警示、常监督,通过正面引导、反向警示在干部群众中树立起"规矩"意识,保障干部在服务企业过程中,做到"亲"不逾矩、"清"不远疏。要将贯彻落实支持民企发展政策措施情况及效果纳入对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督查考核内容,对落实效果好的给予奖励,对落实不到位的将追究相关责任并限期整改到位。广大民营企业家要讲正气走正道。要积极主动同各级党委政府沟通交流,讲真话,说实情,谏诤言,努力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企业生态和社会环境,自觉成为新型政商关系的建设者、践行者。要弘扬企业家精神,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典范。要遵纪守法办企业,走正道、行大道,不搞旁门左道、歪门邪道,自觉同对社会上涌现出的关系主义、钱权交易等不正之风拉开距离,做到"交往有道、于公有利、发展有益"。要在自身发展壮大的同时,主动回馈社会、造福人民,为社会解难、帮人民解困,更好树立企业形象和体现企业家价值。
新时代开启新征程,新时代呼唤新作为。特别是在经济发展新常态背景下,更需要发扬敢为人先、爱拼才会赢的企业家精神。广大民营企业家要永葆创业激情,加强自我学习、自我教育、自我提升,弘扬老一辈企业家艰苦奋斗、敢闯敢干、聚焦实业、做精主业的优良传统,踏踏实实办好企业。要勇于改革创新,不断强化和提升创新能力,不断打造新产品、开发新技术、培育新业态、创造新模式,把创新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创新精神实现自我革新、推动转型变革、促进企业发展。要怀有家国情怀,秉承"履行责任、敢于担当、服务社会"的精神,深深植根于〔...〕这片热土,与〔...〕发展同向而行、同心而进、同力而为,充分展现民营企业家敢于作为、勇于奉献的时代担当。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