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在〔*〕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此召开全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主要目的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市关于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总结前期工作,分析当前形势,对下一阶段的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刚才,建设监管和消防安全科的同志通报了前期专项治理工作的总体情况,深入剖析了我区当前消防审验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并就具体的排查标准和隐患判定进行了专业培训,内容详实,问题导向明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希望大家认真领会,切实抓好贯彻执行。
消防安全是城市安全运行的基石,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底线工程。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与验收,作为源头管控和末端检验的关键环节,其质量直接决定了建筑物的本质安全水平。近年来,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步伐不断加快,城市建设日新月异,各类新兴业态、复杂结构建筑持续涌现,这对我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任何在消防审验环节的疏忽、懈怠乃至违法违规,都可能埋下灾难性的隐患,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教训极其惨痛。因此,开展此次专项治理,绝非一时之举,更不是形式主义,而是关乎发展与安全、关乎民生福祉的重大政治任务和紧迫现实需要。各单位、各部门务必从讲政治、顾大局、保民安的高度,充分认识规范消防审验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事事落实到位"的执行力,坚决打赢这场专项治理攻坚战。
一、正视问题,深刻把握当前消防审验工作面临的严峻挑战
自专项治理工作启动以来,在各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我们开展了大量摸排和检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发现并整改了一批安全隐患,查处了一些违法违规行为。但从刚才通报的情况和日常掌握的信息来看,我区消防审验领域的问题依然不容忽视,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主体责任虚化悬空现象依然存在。部分建设单位首要责任意识不强,为压缩工期、降低成本,存在未经消防设计审查或审查不合格便擅自施工的侥幸心理。据不完全统计,在前期排查中,类似"未审先建"的问题线索占比达到了约15%。更有甚者,在工程竣工后,未经消防验收或备案抽查,便擅自投入使用,将经济利益凌驾于公共安全之上。设计单位的责任同样不容忽视。我们发现,一些设计文件存在明显的"先天不足",例如,在2024年的消防设计技术审查中,发现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强制性条文的问题高达数百条次,其中涉及防火分区、安全疏散、消防设施配置等核心安全指标的问题尤为突出。部分设计人员对新规范、新标准学习不深不透,甚至刻意规避,降低消防技术标准进行设计,为后续的施工和验收埋下了"定时炸弹"。施工单位不按图施工、擅自修改消防设计的现象也屡禁不止。监理单位本应是现场质量的"吹哨人",但部分监理机构履职不力,对施工过程中的违规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在监理记录上弄虚作假,导致监管链条出现断裂。
第二,违法违规行为呈现多样化、隐蔽化趋势。随着监管力度的加大,一些传统的、显性的违法行为有所收敛,但新的、更为隐蔽的违规手段却花样翻新。例如,在装修工程中,一些单位利用"二次装修"逃避消防备案审查,擅自改变建筑使用功能、分隔布局,导致防火分区被破坏、疏散通道被堵塞。在材料使用上,以次充好、使用不合格或未经检验的消防产品和建筑材料的现象时有发生。这些材料在日常状态下难以分辨,但在火灾条件下则会成为"火上浇油"的致命因素。此外,"阴阳图纸"的问题也值得高度警惕,即送审的是一套合规图纸,实际施工又是另一套图纸。这种行为隐蔽性强,发现难度大,危害性极高,是对法律法规的公然挑衅。这些新问题、新动向,对我们的监管方式和技术手段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第三,监管协同与闭环管理机制尚不完善。消防审验工作涉及建设、消防、规划、城管等多个部门,以及各乡镇、园区等属地管理单位。虽然我们一直在强调协同联动,但在实际操作中,信息壁垒、职责交叉、衔接不畅的问题依然存在。例如,一个项目在规划许可阶段的信息,未能完全、及时地同步至建设管理部门,导致后续的消防审验环节出现信息不对称。又如,在查处违法行为时,部门间可能存在推诿扯皮现象,导致案件查办周期长、执行效果打折扣。在隐患整改方面,闭环管理机制尚未完全形成。对于发现的问题,虽然下达了整改通知,但后续的跟踪、督办、复查力度不足,"改没改""改得怎么样"缺乏有效的验证手段,容易导致隐患"回潮"甚至"久拖不改",形成"纸上整改"。
第四,技术支撑和专业能力亟待加强。面对建筑技术、材料和功能的快速迭代,特别是性能化消防设计等新方法的应用,我区基层的监管力量和专业能力显得相对薄弱。一方面,基层监管人员数量有限,面对日益繁重的监管任务常常捉襟见肘。另一方面,部分人员的知识结构更新不及时,对于复杂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和新型火灾风险的辨识能力有待提升。例如,对于大型商业综合体、超高层建筑、储能电站等特殊建设工程,其火灾风险的复杂性远超传统建筑,对审验人员的专业素养提出了极高要求。如果我们的监管能力跟不上行业发展的步伐,就无法真正做到有效监管、精准执法。
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制约了我区建设行业的高质量发展,也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了直接威胁。我们必须以此次专项治理为契机,下猛药、出重拳,以刮骨疗毒的勇气和壮士断腕的决心,彻底整治这些顽瘴痼疾。
二、聚焦重点,以决战决胜之势全面深化专项治理工作
下一阶段的专项治理工作,任务更重、要求更高。各单位、各部门必须紧紧围绕既定目标,聚焦关键环节,采取更加有力、更加精准的措施,确保专项治理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在此,我强调四点要求:
第一,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深化排查整治的广度与深度。排查是治理的基础。要坚决摒弃"走过场""一阵风"的思想,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排查范围,深化排查内容。范围上,要实现"全覆盖",不仅要覆盖所有在建工程和新申报项目,还要对近年来已投入使用的公众聚集场所、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仓储物流等重点场所进行"回头看",特别是要将改变使用功能的"二次装修"工程作为排查重点。深度上,要实现"全穿透",检查不能只停留在看资料、听汇报层面,必须深入施工现场,对照设计图纸,逐项核查消防车通道、疏散楼梯、防火间距、消防水源、消防设施等关键要素。要随机抽查建筑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和实体质量,严厉打击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行为。针对排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必须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清单"三张清单",实行台账式管理,做到问题查不清不放过、责任分不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
第二,实施分类施策,构建精准高效的整改闭环路径。对于排查发现的问题,不能"一刀切",必须根据其性质、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科学分类、精准施策。对于"未审先建""未验先用"等严重违法行为,要立即责令停止施工或停止使用,并依法从重从严予以处罚,形成强大震慑。对于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要果断采取临时查封等强制措施,坚决防止"带病运行"。对于设计深度不足、违反非强制性条文等问题,要责令设计单位限期修改完善。对于施工中不按图施工、擅自变更等问题,要责令建设单位组织相关责任方立即整改,并追究施工、监理单位的责任。要明确每一项问题的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实行"销号"管理。建设管理委要加强对整改过程的跟踪督导,定期组织"回头看",对整改不力、逾期未完成的单位进行约谈、通报,确保所有问题都能整改到位、形成闭环,真正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第三,强化协同联动,筑牢齐抓共管的联合监管防线。消防审验监管是一项系统工程,单靠一个部门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必须树立"一盘棋"思想,健全信息共享、会商研判、联合执法、案件移送等长效工作机制。建设管理部门要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加强与规划资源、消防救援、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部门的横向联动。规划资源部门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要严格审查涉及消防安全的相关内容,并将项目信息及时推送至建设管理部门。消防救援机构要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将消防审验环节可能存在的问题作为关注重点,发现违法线索及时移交。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对消防产品和建筑材料生产、流通领域的监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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