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区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在〔*〕区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此召开全区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十年禁渔"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坚定不移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工作的意见》的最新部署,回顾总结过去五年我区禁渔工作的成效与经验,分析研判当前面临的形势与挑战,并对下一阶段的重点任务进行全面部署。
长江"十年禁渔"是为全局计、为子孙谋的重大决策,是扭转长江生态环境恶化趋势的关键之举。自2021年1月1日全面实施以来,至今已整整五年。五年时间,是禁渔工作从全面启动到纵深推进的关键时期,也是检验政策成效、巩固禁渔成果的攻坚阶段。站在"十年之约"行至半程的历史节点上,召开此次会议,既是一次回顾检阅,更是一次誓师动员,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刚才,区农业农村局通报了五年来的工作情况,公安、人社等部门和各乡镇办也分别作了汇报,讲得都很好,问题找得准,思路也清晰,体现了大家对这项工作的深刻认识和高度负责。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肯定五年成效,在坚定信心中巩固来之不易的禁渔成果
过去的五年,是极不平凡的五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区上下协同作战,各部门、各乡镇办履职尽责,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长江禁渔工作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效。放眼整个长江流域,成效同样令人鼓舞。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数据,截至2025年底,长江流域的涉渔行政案件数量持续下降,其中2025年前三季度同比下降了16.2%,刑事案件数量更是下降了37.3%。这背后,是水域生态环境的持续向好。长江干流水质已由部分五类历史性地提升至全线二类,水生生物资源呈现恢复态势,鱼类种群逐步复苏,较禁渔前新增记录鱼类36种,旗舰物种长江江豚的种群数量也实现了止跌回升。
在全国全流域取得显著成效的大背景下,我们〔*〕区的禁渔工作也交出了一份合格的答卷。这五年,我们共同见证了禁渔秩序的建立与巩固。区农业农村局、公安分局等执法单位紧密协作,常态化开展联合巡航和专项打击行动,形成了一线巡查、市场清查、网络监查的立体防控网络,有力震慑了非法捕捞行为。这五年,我们共同推动了退捕渔民的安置与转型。区人社局、各乡镇办用心用情用力,通过技能培训、就业帮扶、创业扶持、社会保障兜底等一系列组合拳,确保了全区退捕渔民"退得出、稳得住、能致富",实现了从"捕鱼人"到"护渔员"或产业工人的平稳过渡。这五年,我们共同守护了区域水域的安宁与生机。通过加强对湿地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域的管理,开展增殖放流,我们的水域生态系统正在从过去的透支索取,转向休养生息,生物多样性得到了初步恢复。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全区上下共同奋斗的结果,凝结着每一位参与者的心血和汗水。在此,我代表区政府,向奋战在禁渔工作一线的全体同志,向给予禁渔工作大力支持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更要认识到,这些成果是初步的、阶段性的,禁渔工作的根基尚不牢固,长江水生生物多样性的恢复仍然任重道远。必须倍加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局面,以更大的决心和更实的举措,将禁渔工作坚定不移地推向深入。
二、正视当前挑战,在保持清醒中研判复杂严峻的禁渔形势
"十年禁渔"行至半程,工作重心正从初期的"退捕转产、打击震慑"转向"常态监管、系统修复"的全新阶段。船到中流浪更急,人到半山路更陡。当前,禁渔工作面临的内外环境正在发生深刻变化,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逐渐显现,容不得半点松懈和麻痹大意。
首先,非法捕捞行为呈现出新动向、新特点。随着高压严打的持续,公开的、大规模的非法捕捞行为已大为减少,但一些更为隐蔽、更具危害性的行为开始抬头。正如刚才通报中提到的,非法捕捞正向团伙化、链条化、智能化方向演变。犯罪分子利用夜间、恶劣天气等时段作案,使用"三无"船只、禁用渔具甚至高科技手段,形成"捕、运、销"一体化的黑色产业链。这种犯罪模式反侦察能力强,取证难度大,对我们的执法监管能力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挑战。
其次,监管责任的"疲劳期"与"松劲点"风险增大。五年时间,禁渔工作已经成为一项常态化任务。部分同志可能会产生"歇歇脚、松口气"的念头,认为最艰难的时期已经过去,工作可以放一放。这种思想上的松懈,是当前最大的风险。一旦监管力度稍有减弱,非法捕捞活动就可能迅速反弹,导致前期的努力付诸东流。同时,对于乡镇自备船舶等非渔业船舶的监管,仍然存在薄弱环节,这些船只管理不规范,极易被用于非法捕捞活动,成为监管的"灰色地带"。
再者,渔业安全生产的底线必须时刻绷紧。长江水域航运繁忙,水情复杂,尤其是在冬春季节,天气多变,安全风险突出。禁渔工作不仅要管住非法捕捞,更要管住人、管住船、管住安全。必须坚决杜绝因巡查执法、船舶管理等环节的疏忽而引发任何安全生产事故。安全是"1",没有了这个"1",所有的工作成效都将归零。
最后,禁渔与生态修复的系统联动仍需加强。长江禁渔的最终目标,是恢复长江的生态功能。仅仅"禁"是不够的,还必须在"护"和"修"上同步发力。目前,我区在统筹推进禁渔与生态修复工作方面,虽然做了一些探索,但系统性、整体性尚有不足。如何将禁捕管理与湿地保护、水生生物栖息地修复、水环境治理等工作更紧密地结合起来,形成"禁渔促进生态、生态巩固禁渔"的良性循环,是我们必须深入思考和破解的课题。
这些问题,既是挑战,也是我们下一阶段工作的靶向所在。全区各级各部门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问题导向,把困难估计得更充分一些,把措施准备得更周全一些,牢牢掌握禁渔工作的主动权。
三、聚焦关键任务,在精准发力中开创继往开来的禁渔新局
"十年禁渔"的后半程,任务更加艰巨,责任更加重大。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确保长江十年禁渔在我区落地见效、形成长效。
第一,必须坚持高压严打,坚决巩固禁捕管理秩序。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要始终保持对非法捕捞犯罪的零容忍态度,让禁渔的铁规发力、长牙。要深化部门联动执法机制,公安、农业农村等部门要继续发挥主力军作用,定期开展联合巡航、交叉检查和拉网式排查,尤其要加强对重点水域、重点时段的管控。要创新执法方式,全面构建"人防、技防、智防"三位一体的监管体系。在"人防"上,要建强专业的执法队伍和护渔员队伍;在"技防"上,要充分利用无人机、高清视频监控、雷达等现代化装备,实现对重点水域的全天候监控;在"智防"上,要探索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对涉渔线索进行分析研判,实现精准打击。特别要强调的是,必须将打击矛头对准团伙性、链条化犯罪,深挖幕后组织者、利益获得者,斩断非法捕捞的"利益链",坚决摧毁其组织体系,绝不给其任何喘息之机。
第二,必须坚持系统观念,一体推进生态保护修复。禁渔是手段,修复生态才是目的。要将禁渔工作置于长江大保护的宏大格局中去谋划和推进。一方面,要严格保护生态空间。对辖区内的湿地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域,要制定更加严格的管控措施,严禁一切形式的破坏活动,守护好水生生物的"产房"和"育婴房"。另一方面,要科学实施生态修复。农业农村部门要牵头,会同生态环境、水利等部门,编制我区水生生物多样性恢复方案。要继续科学规范开展增殖放流活动,注重本地土著鱼类的种质资源保护与恢复,优化放流结构,提升放流成效。同时,要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推动实施一批重要的水生生物栖息地修复工程,为鱼类等水生生物营造更好的繁衍生息环境。
第三,必须坚持底线思维,全面筑牢安全生产防线。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要将安全理念贯穿于禁渔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各乡镇办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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