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在全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各位委员、同志们:
大家好!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上级人大关于备案审查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总结交流我县前一阶段的工作经验,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和问题,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旨在进一步推动全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迈向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的新高度。参加今天会议的有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的各位委员,以及县政府、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的相关负责同志。首先,我代表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对各位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监督职权,是保障宪法法律实施、维护国家法治统一的重要制度安排。做好这项工作,对于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刚才,我们共同学习了《〔*〕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和《〔*〕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程》,系统地梳理了规范性文件的界定标准、报备职责、材料要求和审查流程。同时,我们也认真听取了"一府一委两院"关于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情况的汇报,与会单位也围绕工作中的实际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改进建议进行了深入的交流探讨。总的来看,各单位对这项工作是高度重视的,也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我们更要清醒地认识到,对标新时代法治建设的新要求,我县的备案审查工作仍有提升空间,工作机制仍需完善,审查质效仍待提高。下面,结合会议精神和工作实际,我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新时代备案审查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筑牢依法履职的思想根基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首要的是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其极端重要性,不断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首先,这是维护国家法治统一的必然要求。法治的生命力在于统一和权威。规范性文件作为连接国家法律法规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桥梁,其内容是否合法、适当,直接关系到国家大政方针和法律法规能否在基层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如果一份"红头文件"与上位法相抵触,或者不同部门的文件之间相互"打架",损害的将是法律的尊严和政府的公信力。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到,备案审查工作看似是技术性、程序性的工作,实则是政治性、全局性的工作。我们审查的每一份文件,都是在为维护国家法治统一这根"定海神针"贡献力量。因此,必须坚定不移地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刚性原则,决不允许任何文件游离于监督之外,决不容忍任何违法或不当规定损害法治的根基。
其次,这是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现实需要。规范性文件通常涉及行政许可、征地拆迁、社会保障、市场监管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领域,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一份不合法、不合理的规范性文件,可能会给群众带来无谓的负担,甚至直接侵犯其合法权益。备案审查工作的过程,就是代表人民对公权力运行进行监督的过程,是把"人民至上"理念落到实处的重要体现。我们要始终怀着对人民的深厚感情,把群众的"急难愁盼"作为审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用"火眼金睛"去发现和纠正那些可能减损群众利益、增加群众义务的"问题文件",切实当好人民权益的"守护者"。
最后,这是服务全县高质量发展大局的有力保障。当前,我县正处在转型升级、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一个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是吸引投资、激发活力的核心竞争力。通过备案审查,我们可以及时清理那些不合时宜、阻碍改革创新、影响市场公平竞争的陈旧规定,确保出台的每一项政策都能精准对接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特别要强调的是,要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工作主线,作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审查的刚性前置条件。我们出台的任何文件,都必须有利于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有利于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这是我们必须坚守的政治底线和工作红线。各单位在制定文件时要自觉对标对表,我们审查时更要严格把关,确保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二、聚焦核心环节,全面提升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质量与效能,坚决守好文件出台的法治关口
质量是备案审查工作的生命线。要提升工作质效,就必须紧紧扭住"审查"这个核心环节,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在精准、精细、精确上下功夫,切实把好文件入口关,从源头上提升文件质量。
一要严把审查标准,确保审查的全面性与精准性。审查工作不能浮于表面,必须深入文件内容,进行全方位、多维度的"法治体检"。一是聚焦合法性审查。这是最基本、最核心的要求。要逐条逐款对照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重点审查制定主体是否适格、制定权限是否超越、制定程序是否完备、内容是否与上位法相抵触。对于任何涉嫌违法的内容,必须坚持原则,敢于亮剑,坚决予以纠正。二是聚焦适当性审查。文件合法不等于合理。我们要站在群众和管理相对人的角度,审视文件中的规定是否公平公正、是否符合客观实际、是否具有可操作性,是否存在权力滥用、责任失衡、权利义务不对等等问题。要防止以管理便利为由,随意增加企业和群众的负担。三是聚焦合规性审查。要确保文件内容与党中央的方针政策和国家重大改革部署保持高度一致,符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战略布局。对于那些与新发展理念、高质量发展要求不相符的规定,要及时提出修改或废止的建议。
二要深化清理工作,确保制度体系的协调与统一。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是备案审查工作的延伸和重要组成部分,两者相辅相成。刚才"一府一委两院"汇报了清理情况,工作是扎实的。但清理不是一次性的任务,而是一项动态的、常态化的工作。随着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和改革的不断深化,定期"回头看"尤为重要。我们必须下定决心,按照"应清尽清、应改尽改、应废尽废"的原则,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系统性梳理和评估。对于那些早已不适应形势发展、与现行法律法规冲突、严重束缚基层手脚的"僵尸文件""睡眠文件",要坚决废止;对于那些部分内容滞后或存在瑕疵的文件,要及时修改完善;对于实践中行之有效、群众普遍认可的文件,要巩固提升,确保我县的制度体系始终保持内在的和谐统一和与时俱进的活力。
三要创新方式方法,确保审查能力的现代化水平。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不能再用老办法解决新问题。要积极探索和运用现代化的审查手段。一方面,要善于借助"外脑",可以考虑建立由法学专家、资深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等组成的专家库,在审查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文件时,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提高审查的专业化水平。另一方面,要拥抱数字赋能。在2026年的今天,信息化、智能化已经成为提升工作效率的重要途径。我们要积极推动建设全县统一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信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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