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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政法、法律、法治类理论材料合集55篇(第5/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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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完善和健全决策制度,增强民主决策的可操作性。目前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和法治化的原则要求已经确立,各级政府也认识到必须保障公民参与权利,但仍然缺乏具体制度的支撑。例如关于听证会的具体流程和决策的监督考核如何落实,目前尚缺乏可操作性的政策。因此,必须细化听证会的举办要求,建立启动听证会要求、参与会议人员选择、利益表达方式等方面的操作性指南。另外,建立健全决策后的制度,探讨建立信息反馈制度、决策评估制度、失误纠错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巡视督查考核制度等,确保决策执行受到民主监督。

积极引入科技辅助民主决策。在大数据时代,决策者可以利用多种科技手段,科学分析人民群众的特殊需求和一般需求,更全面更准确地了解人民群众的所思所盼、所愿所求,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此外,通过建立健全大数据辅助决策机制,将现代的大数据分析应用与传统的调查研究方法结合起来,能进一步提升重大决策的科学性。政府可以从掌握的数据富矿中挖掘民众需求现状与规律,更快速利用专家资源与智库成果,切实提升政府决策的质量。

深刻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

2022-07-13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以"十个明确"系统概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核心内容,其中之一是"明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出这个总目标,既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性质和方向,又突出了工作重点和总抓手,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纲举目张的重要意义。

准确理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的基本内涵

法治兴则民族兴,法治强则国家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明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并将其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抓住法治体系建设这个总抓手,以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于这个总目标的基本内涵,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理解和把握。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方向决定道路,道路决定命运。全面依法治国,必须走对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法治领域的具体体现,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就和经验的集中体现,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核心要义,从根本上规定和确保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制度属性和前进方向。

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为总抓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涉及很多方面,在实际工作中必须有一个总揽全局、牵引各方的总抓手,这个总抓手就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牢牢抓住法治体系建设这个总抓手,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不断开创法治中国建设新局面。

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要整体谋划。围绕总目标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把法治体系建设的任务要求贯彻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方面。

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骨干工程。一方面,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高度重视法治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另一方面,必须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因为只有全面依法治国才能有效保障国家治理体系的系统性、规范性、协调性,才能最大限度凝聚社会共识,更好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充分认识明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的重大意义

明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既是对党领导人民努力开辟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取得重大成就和宝贵经验的历史性确认,也是对党领导人民努力开创法治中国建设新局面基本规律的科学总结。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创造性地提出了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把"明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列为"十个明确"之一,充分彰显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件大事能不能办好,最关键的是方向是不是正确、政治保证是不是坚强有力。在走什么样的法治道路、建设什么样的法治国家问题上不能含糊,必须指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和正确方向,统一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认识和行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明确宣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性质和方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牢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定性,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我们要建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是扎根中国文化、立足中国国情、解决中国问题的法治体系。

《决议》不仅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作出明确表述,而且在有关部分阐述了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如,"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必须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全过程"。这些重要内容,丰富发展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的理论内涵和实践要求。

以总目标引领法治中国建设迈出新步伐

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必须发挥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保障性作用,以总目标引领法治中国建设迈出新步伐。

坚持正确方向,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坚强领导。党的百年奋斗史充分证明,中国共产党是团结带领人民不断开辟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坚强领导核心。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是沿着正确方向加快建设法治中国、顺利实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的必然要求和根本保证。要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不断完善党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具体落实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上。

坚持目标导向,加快建设法治中国。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要按照党中央提出的目标和部署,分步有序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到2025年,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体制机制更加健全,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更加完备,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日益健全,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司法权运行机制更加科学有效,法治社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党内法规体系更加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初步形成;到2035年,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基本形成,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

坚持系统思维,统筹推进法治体系建设。要加快形成更加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维护稳定;要加快形成更加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完善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方面的体制机制,确保宪法法律全面有效实施;要加快形成更加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法治监督体系,切实加强对立法、执法、司法工作的有效监督;要加快形成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切实加强组织、人才、科技、信息等方面的保障,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重要支撑;要加快形成更加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构建覆盖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方面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形成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相辅相成的格局。

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推进法治领域改革。目前,我国法治体系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法治领域也存在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深化法治改革是解决这些问题的根本途径。要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个目标,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要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完善公益诉讼制度,健全执法权、监察权、司法权运行机制,加强权力制约和监督。要加快构建系统完备、规范高效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确保执法司法各环节、全过程在有效制约监督下进行。要完善法治人才培养体系,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通过深入推进法治领域改革,在新征程上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以数字检察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2022-07-08

立足新时代检察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制高点,推进"数字赋能监督、监督促进治理"的法律监督模式变革,清晰定位数字检察工作发展路径,创新探索数字检察工作的模式变革。

通过专业化团队组建、穿透式监督实践、社会治理融入等不断强化数字检察实战效果。充分发挥检察信息情报中心的作用,建立已有数据共享清单,加强数字监督办案的机制建设,完善线索成案跟踪反馈机制,形成具有杭州特色的数字检察制度成果。

2022年6月29日,全国检察机关数字检察工作会议在浙江杭州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数字中国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对加快数字检察建设,以"数字革命"驱动新时代法律监督提质增效,更好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部署。2021年,中央赋予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重大任务。杭州作为"重要窗口"省会城市,在新的起点上迈开了争当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的新步伐,奋力打造世界一流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在新的征程中,对标"四个杭州,四个一流"的要求,杭州检察机关主动扛起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检察担当,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杭州担当,立足当下攻坚突破,面向未来奋勇争先,持续在实施检察大数据战略上争创一流,努力打造数字检察工作的杭州范例。

勇当领跑者,坚决扛起实施检察大数据战略,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杭州担当"

牢固树立数字检察工作的"大格局"。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深刻指出,大数据法律监督"无异于执法司法领域异常深刻的数字革命"。作为一项变革式的战略工作,数字检察的核心要义就在于"重塑变革"。重中之重,就是立足新时代检察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制高点,推进"数字赋能监督、监督促进治理"的法律监督模式变革。在这一场跨越式的革新浪潮中,杭州检察机关坚决扛起数字检察工作的担当,作为杭州检察工作"两个担当"的重要内涵,在践行检察大数据战略,推动数字检察工作上主动作为,奋勇争先。

清晰定位数字检察工作的发展路径。深刻认识数字检察推动检察工作整体发展的引领性、整体性和撬动性,坚持实战导向,利用数据赋能持续提升法律监督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数字检察"数据平台与建模平台""技术平台和办案平台""监督平台和治理平台"三大集成作用,全面推进专项监督工作深入实施,在多办案、办好案、办出有影响力可推广的数字监督案件上下功夫,实现从"办一案"到"牵一串"的跨越,提升整体监督质效,增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权威性。

创新探索数字检察工作的模式变革。在办案中突出"融合",积极打造数字办案单元,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四检一体",打造融合式专班办案模式。在实战中突出"融通",既观全局,深入、精准地挖掘涉及刑事拘留、涉企"挂案"、社区矫正、司法网拍等常规执法司法领域类案监督线索,建立数字化场景应用;又谋特色,立足杭州经济社会发展特点,在互联网、金融、民企、生态环境等方面,研发关系社会治理、民生所需的个案监督数字化场景应用。在监督中突出"融入",聚焦深挖执法司法深层次问题,推动个案办理向穿透式类案监督、能动性系统治理递进跃升。通过发现批量监督线索,开展系统性、深层次的类案监督,更加深入、精准发现类案背后的社会治理隐患和难点堵点。立足职能为破解治理难题贡献"高含金量"的检察方案、检察智慧,积极协同有关部门完善机制、堵塞漏洞、解决问题,以更大的参与度、贡献度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充分展现检察机关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有力作为和关键作用。

敢为排头兵,积极用好数字检察监督先发优势,为探索完善法律监督模式变革提供"杭州经验"

变先发优势为领先优势。杭州数字检察工作起步较早,率先研发推广的非羁码、法治地图、禁业码等应用场景,入选了国家区块链特色领域"区块链+检察"试点,成为浙江省全域数字法治监督体系建设试点成员单位。当下,杭州检察机关率先建立融合式一体化信息研判格局,建立起检察信息情报中心,构建两级院信息数据研判一体化机制。目前,共受理包括省、市数字办案专项在内的各类分析任务55项,移交线索33.8万余条。注重盘活内部数据资源和攻克外部数据壁垒的"双管齐下",依托全域数字法治监督体系建设试点,积极争取党委、人大的支持,多部门的协作配合,在杭州市检察院设立全域数字法治监督总数据仓,实现了数据共享和实时有效。目前,该数据仓已归集政务、政法数据源信息4000余万条,对接接口数据信息7.2亿条,涵盖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城管、市场监管、教育等20个部门77类信息。归集的数据源中,已经在各类场景分析及监督办案中应用数据源72类,应用率达93.2%,实时率达93%。

穿透式打击推动穿透式监督。在浙江省检察院部署的专项监督工作中,杭州检察机关在司法网络拍卖专项监督、人民法院行政非诉执行终本执行案件专项监督、社会保障及政府救助资金类案监督等3个专项上取得明显成效。特别是在司法网络拍卖专项监督中,以"带长租网拍"为突破口,共筛查案件3.77万件,发现存在虚假租赁重大嫌疑线索24条,以涉嫌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立案侦查5人,移送公安办理线索1件,通过大数据赋能办案实现了检察的穿透式监督,提升了监督刚性。

场景研发提升品牌优势。按照"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系统治理"大数据法律监督路径,在落实浙江省检察院部署的专项监督工作同时,结合实际研发多个数字化场景应用,着力打造深层次大数据法律监督推进社会治理的"杭州样本"。目前,正在研发应用12个子场景,其中,法治营商环境共护、社保基金守护、国土资源智护、特定行业准入等4个子场景已经上线试运行,另有8个场景将在今年全面建成和推广。从应用场景延伸的空壳公司监督、耕地税监督等2个专项进入省专项监督一本账,临时用地监督、粮食生产功能区"非粮化"监督、特定行业准入监督等4个专项被浙江省检察院业务条线推广。

争做优等生,精心谋划"四融四创",系统推进数字检察工作争创一流

注重布局、办案、统筹三者融合发展,在数字办案监督专项上争先创优。杭州检察机关在数字检察工作中坚持"党组管总、团队主战、部门主建"工作格局,形成兵团化推进、战区制落实的数字检察工作格局与氛围,实现了数字办案监督工作的最佳效果。"党组管总"要求基层院党组因势布局,根据自身特点和实际推进数字检察工作,一手抓规定动作,一手抓品牌创建,同时增强"一把手"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带头办好案。"团队主战"要求办案专班和办案检察官落地办案,立足全院一盘棋,结合自身岗位实际,处理好数据核查、线索移送、监督成案等各项工作,确保实战实效。"部门主建"要求各条线各部门平衡统筹,调配好人力、精力、能力,抓好任务量的管理,确保重点突破。

注重贯通突破、穿透监督、系统治理三者融合发展,在"数字赋能监督、监督促进治理"上争先创优。抓贯通突破,实现了工作有牵头、行动有方案、办案有支撑,让数据、线索成功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数字办案成果。抓强化穿透打击,深挖案件背后的刑事犯罪线索和职务犯罪线索,形成全链条打击、全方位治理。抓促进监督闭环,避免"后半篇文章"只做"一半"的现象,提升检察建议制发质量,建立数字办案实效"回头看"工作机制,切实让监督落地。

注重"找准切口、模式创新、全省共享"三者融合发展,在数字检察品牌创建上争先创优。复制"带长租网拍"专项监督办案的经验,在刑拘下行、多次行政处罚、行政强制隔离戒毒等专项监督过程中不断探索和找准数字监督领域的切入口,提升成案率。注重将信息情报中心大数据算力转化为侦查能力、审查能力与调查能力,以部门融合、人员融合、手段融合实现监督提质增效。推动"一域突破、全省共享",不断应用和实践具有杭州特色的数字监督应用场景,立足手段可复制、经验可推广,争取研发推广主动权。

注重实战、制度、理论三者融合发展,在数字检察体系建设上争先创优。通过专业化团队组建、穿透式监督实践、社会治理融入等不断强化数字检察实战效果。充分发挥检察信息情报中心的作用,建立已有数据共享清单,加强数字监督办案的机制建设,完善线索成案跟踪反馈机制,形成具有杭州特色的数字检察制度成果。围绕"数字赋能推动法律监督模式重塑变革""全域数字法治监督体系中检察机关作用""构建严密法治监督体系"等重点课题,定期编发《杭州检察数字办案典型案例》,注重经验总结、应用分析与实务理论研究,不断提升品牌影响力。

(作者为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建设更加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全面深化政法改革成效综述

2022-07-08

重构权力配置和运行机制、进一步健全诉讼制度机制、完善便民利民改革举措......近年来,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加快建设,一系列具有标志性的政法改革成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强化办案责任加强制约监督,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

一直以来,政法机关扭住司法责任制改革这个"牛鼻子",持续健全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加快构建权责一致的执法司法权力运行新机制。

为了解决原来办案要层层报批、责任不清的问题,实行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和司法责任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办案责任制,大大强化了办案人员的责任。

人民法院全面推行法官员额制,从原有21万余名审判人员当中,严格遴选12.8万余名员额法官,同时为法官配备一定数量的辅助人员,让法官聚焦审判核心事务,其他事务性工作交由辅助人员办理,各类人员各归其位、各尽其责。

政法机关积极探索建立健全执法司法权制约监督机制。巡回检察是检察机关对刑罚执行工作进行监督的重大创新。

长期以来,检察机关对监狱、看守所监督主要依据设置的驻监、驻所检察室进行监督。驻监、驻所的人员相对固定,熟人社会、"因熟生懒"、不愿监督的问题时有发生。

2019年以来,监狱巡回检察在试点基础上全面铺开,截至2021年底,全国开展巡回检察总共4000余次,发现监狱执法、管理等工作中的问题3.2万余个,通过提出检察建议、纠正违法意见等方式,纠正问题2.6万余个。

管住枉法的权力,斩断寻租的黑手。

为了防止执法司法活动受到干扰和影响,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防止干预司法的制度建立并逐步完善。对领导干部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一律记录、全程留痕、定期通报、严肃追责。

健全制约监督制度机制、完善责任体系的举措不止于此。改革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和人、财、物管理体制制度;改革政法机构职能设置;检察机关加强法律监督;扩大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案件范围;畅通人民群众参与、监督执法司法活动渠道;依法公开执法司法依据、过程、结果......一项项扎实的改革举措,让公平正义以人民群众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健全诉讼制度机制,在更高水平上实现公正与效率相统一

目前,全国法院受理的案件数已经由2012年的1300万余件增长到去年的3300万余件。

面对案件数量大幅增长,如何提升办案质效?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先后开展了刑事诉讼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推动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通过科学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实现了简案快审、繁案精审,使得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高效便捷的实现,办案质效也大大提升。

针对一些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得不到及时保护的情况,检察机关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食品药品安全、英烈保护等领域提起公益诉讼,督促恢复生态、制裁假冒伪劣、挽回国家损失,积极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数据显示,2017年7月至2022年6月底,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67万余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5.8万件,行政公益诉讼61.4万件。共督促恢复被毁损的耕地、林地、湿地、草原约786万亩,回收和清理各类垃圾、固体废物4584万余吨,追偿修复生态、治理环境费用93.5亿元;督促查处、回收假冒伪劣食品约182万千克,查处、回收假药和走私药品约6万千克。

"立案难"曾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之一。2015年,人民法院改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大大降低了立案门槛。据初步统计,全国法院目前能够做到超过95.7%的案件当场立案,长期困扰群众的"立案难"问题已经解决。

2016年至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全力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行动,针对执行工作查人找物难,建成了网络查控系统,实现了精准在线查人找物,完善联合惩戒体系,公布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限制高消费,倒逼其自动履行。

完善便民利民改革举措,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

办出境游手续要"证明你妈是你妈",兑换破损钞票要证明"非被人为故意破坏"......曾经的这些"奇葩证明"是否让你"跑断腿""磨破嘴"?

从方便自己"要证明",到方便群众"减证明",持续开展的"减证便民"行动,组织清理各类"证明事项"13000多项。

不断完善的便民利民改革举措,让人民群众获得感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公安机关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推出了一大批便民利企政策措施。

今年4月1日,公安部新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和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实施,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新增轻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C6)等6项便民利企新措施精准落地。

实施首日,25万人次按照新的记分管理制度处理交通违法。群众普遍反映新的记分制度坚持宽严相济、教育和处罚相结合,体现了人性化执法。

一组组数据,让人们直接触摸政法改革带来的"获得感":

--人民法院健全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积极参与诉源治理,2021年,在线调解纠纷1084万件,诉前调解成功610.7万件,同比增长43.9%。

--公益诉讼检察办案量逐年上升,2021年,立案办理公益诉讼16.9万件,比2018年上升50%。

--公安机关全面推行车驾管业务"一窗办""自助办"和购车、选号、登记"一站式"服务,补换领驾驶证等业务10分钟内即可办结。

--司法部今年2月建成并正式向社会开放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运行半年来,共有152万人次网民登录,浏览页面1350万次,被广大网民称为当事人找靠谱、优质律师的"神器"。

民之所望,改革所向。

人们坚信,面对新时代要求和人民期盼,全面深化政法改革正走深走实,为开辟"中国之治"新境界,奠定坚实的基础。

检察听证制度:对传统法律文化的转化与发展

2022-07-07

检察听证制度使兼听则明的文化传统重焕生机,是中国司法民主的新篇章,是落实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求的新举措。

检察听证制度抛弃了传统无讼文化中限制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弊端,通过制度设计,充分利用协商、和解、调解等方式化解纠纷。

检察听证的本质是司法民主,即通过吸收普通民众参与司法活动,把普通民众的理性和社会价值观引入司法领域,使司法更贴近社会,反映民意。我国的检察听证制度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这种特色的形成,与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息息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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