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制度汇编(第40/55页)
4.疏于监督管理,致使领导班子成员或者直接管辖的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
5.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或者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
6.放任、包庇、纵容下属人员违反财政、金融、税务、审计、统计等法律法规,弄虚作假的;
7.有其他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行为的。
(四)追究集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直接主管的领导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干部个人的责任。
(五)受到责任追究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取消当年年度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民政局系统纪工委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
附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工作推进表
附件: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工作推进表
事项
内容
落实科室
责任领导
完成时限
备注
细化分解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任务
根据区委任务要求,对民政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分解,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职责和任务分工。
监察室
XXX
每年初
强化反腐倡廉理论学习
将反腐倡廉内容作为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
办公室
XXX
每月1次
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
落实区委、区纪委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办公室
XXX
每季度1次
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培训
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纳入党的思想教育和干部培训工作总体部署。干部教育培训中党风廉政建设内容占比不低于15%。
各科室
XXX
每次培训
计划阶段
组织党风廉政教育
把廉政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有针对性地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改进教育方式,提高教育实效。
办公室
XXX
每季度1次
强化干部管理
完善干部考核激励机制,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加强干部管理。
办公室
XXX
2014年12月
推进源头治理
研究制定民政局贯彻《XX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计划》的具体落实措施,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电子监察平台的建设应用。
监察室
XXX
2014年12月
落实"四个亲自"
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监察室
XXX
长期坚持
管好班子带好队伍
与班子成员进行廉政谈话,及时提醒、纠正班子成员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督促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为全局党员、干部将廉政党课。
办公室
XXX
谈话每季度1次授课每年1次
落实分管责任
经常研究、布置、检查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分管科室、单位的党员干部加强经常性教育,并定期向系统党工委责任落实工作情况。
各科室
各分管领导
每季度报告1次
加强日常监管
抓好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规定的健全和完善,强化廉政风险防控。落实领导干部接访和包案制度,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
各科室
各分管领导
长期坚持
落实监督职责
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强化政风行风和履职监督。
监察室
XXX
长期坚持
强化责任监管
通过成都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监管平台,填报领导班子及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和牵头任务推进情况。
监察室
XXX
每季度1次
开展常态化约谈
班子成员每月约谈分管科室负责人,围绕落实"两个责任"谈认识、谈问题、谈措施。
各科室
分管领导
每月1次
建立廉政谈话制度
纪工委书记定期与不定期对各科室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及时向系统党工委和区纪委报告情况。
监察室
XXX
2014年10月
签字背书
领导班子每年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签字背书",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作为考核和追责的依据。
监察室
领导班子
及成员
每年初
述责述廉
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向区委、区纪委提交提交述责述廉报告,抄送区委组织部,并在市电子政务网公示。根据区纪委抽选情况,向区纪委全会述责述廉。
监察室
XXX
每年12月
领导班子成员向局纪工委提交述责述廉报告,向区纪委提交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情况报告,并在全局述责述廉。述责述廉情况纳入干部个人年度考核内容。
监察室
班子成员
每年11月
纪工委以书面形式,向局系统党工委和区纪委报告履行监督责任情况。
监察室
XXX
每年12月
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巡察
纪工委依照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有关规定,重点对落实"两个责任"情况以及党风政风、工作效能、选人用人、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巡察监督,巡察情况应当及时向系统党工委报告,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监察室
XXX
每季度不少于2次
健全责任追究机制
建立健全协调顺畅的责任追究领导机制、责任追究保障机制和责任追究处理机制。
监察室
XXX
2014年12月
民政局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内部审计工作健全监督体系,全面提高风险防范能力。明确内部审计工作组及人员的职责。发挥内部审计在强化内部控制,改善管理,提高效率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结合本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内部审计及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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