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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工作制度、机关党委工作制度、党支部工作制度、廉政制度、行政工作制度某局机关全套制度汇编(第4/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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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要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和旷工,上班时间禁止参与和本职工作无关的其他事情。

三、凡是面对服务对象业务工作人员,上班时间必须按规定着装。

四、遇事应逐级请销假:

1、正副科长病假、事假、公假(包括出差)一天以内的应向主管局长请假;一天以上的由局长批准。

2、科员病假、事假、公假(包括出差)一天以内的由科室负责人批准;二天以内的由主管局长批准;二天以上(含二天)的由局长批准。

3、享受国家法定假日的,按规定执行。

4、局工作人员节假日需出本市的,经批准后方可外出。

五、对于无故不请假的,视情节轻重给予不同程度处理:

1、正副科长一天不请假的,由主管领导给予批评教育,写出书面检查和整改措施;一天以上的给予纪律处分或停职检查。

2、一般干部一天不请假的,由主管局长给予批评教育,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二天以上的,在机关大会上作检查,并视情节和后果给予相应行政和纪律处分。

3、受到处理的人员、所在科室的科长、分管局长,当年不得评为先进。

6.机关值班管理规定

为加强机关管理工作,维护机关安全和正常工作秩序,及时应对突发事件,制定本规定。

一、机关日常值班实行领导带班,带班领导为处级干部,值班人员由机关工作人员担任。

二、带班领导实行24小时在岗带班,值班人员全时在值班室值班,不得擅离职守、脱岗离岗。

三、值班人员履行交接班手续,接班人员提前10分钟到岗交接工作,交接注意事项或特殊事项。

四、值班人员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及时处理各项事宜。

五、值班人员严格遵守值班室卫生制度,管理好室内物品,保持室内卫生整洁。

六、节假日值班时,遇有机要急件、信件等情况,由值班人员领取签收,及时处理。

七、值班期间,严禁饮酒及从事其他影响正常值班事宜。

八、凡违反上述规定者,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应责任。

7.带班领导职责

一、了解当前国际国内形势,关注社会动态和气象、环境等重要信息,掌握本区域、本系统、本单位重大活动进展情况。

二、熟悉应急预案、资源配置和协调指挥的组织程序。

三、检查督导值班人员认真履职。

四、对发生或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及时采取应对措施,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并视情况向上级领导和上级值班室报告。

五、审核各类值班信息,妥善处理值班员报告事宜。

六、及时搜集了解、掌握值班工作情况,接受上级值班检查,准确报告本区域、本系统、本单位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等情况。

七、完成上级领导机关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8.值班人员职责

一、搜集国内、天津市和我区社会动态及气象、环境等各类信息;掌握本区域、本系统、本单位重大活动具体情况。

二、清楚带班领导所在位置,确保通讯联络畅通。

三、及时接听值班电话,按程序收发各类文件、传真、信函,履行登记、处理、转交等手续,妥善处理接报事宜;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做到条目清晰、要素准确、事项齐全。

四、认真分析、研判各类突发事件信息,对发生或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立即向带班领导及上级值班室报告,信息要素不全的要及时核实,情况紧急时可边报告、边核实。

五、遇突发事件时,快速传达领导指示批示要求,组织协调有关力量参与处置,督促落实领导指示批示和交办事项,及时跟踪事态进展,随时续报反馈相关信息。

六、对上访人员,主动问明情况并做好详细记录,努力劝离上访人员。对劝解无效的,及时向带班领导报告。

七、熟练掌握、使用值班室各类设施、设备,关注电视及网络媒体等信息平台,发现异常情况主动跟进了解。

八、接受上级值班检查,主动报告当日值班情况,认真落实整改意见,及时向带班领导进行汇报。

九、完成上级领导机关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9.财务管理制度

依据《会计法》和区有关财务管理要求,本着厉行节约、规范财务管理、管好用好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原则,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局财务管理制度:

一、财务制度适用范围是局机关财务部门及各科室。

二、严格财务审批报帐程序。全局财务严格执行一支笔审批制度,任何单据必须经主管财务局长签批,否则不予报销。对涉及重大开支问题,金额在10000元以上的,经局党组研究通过后,按程序审批。

三、费用支出管理

1、各科室招待外来人员,需要到外就餐时,必须事先经主管局长批准。

2、各科室招待外来人员,原则上不购买水果,特殊情况必须经局长批准。

3、各科室急需订阅有关报刊资料或购置办公用品等日常开支时,需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办理。

四、涉及钱财物,必须一事一结,一帐一清,及时结算,不能积压。

五、凡需外出开会、培训、学习的,必须持主办单位书面通知,并凭通知经主管局长审批,方可借支差旅费。

六、现金管理

1、财务部门,根据银行和公安部门的要求,做好现金的安全保管工作,严格按规定限额留用备用金,超出限额部分要及时上交银行保管。

2、巨额现金要当日发放完毕,未发出的现金要采取妥善措施进行保管。

3、凡因公需借现金时,必须填写借款单,写清用途、金额,经主管财务局长签字方可借款。事后,要及时结算,原则上前帐未清不得再借。个人因私一律不准借用现金。

七、支票管理

1、财务部门的支票、印鉴要设专人分开管理。任何人使用支票,一律填写支票领用单,经主管财务局长签字方可领用。

2、转帐支票必须写明签发日期、支付用途、金额,不得随身携带未填写金额、用途的支票,不得提前在支票上盖章。

3、为保证现金安全,防止现金流量过大,凡超出1000元的支出,原则上使用支票结算。

八、会计档案管理

为保证会计资料的安全,财务部门在每年年终时,根据《档案法》的有关规定,对上一年度的会计资料,按要求整理装订成册,及时移交到局档案管理部门。

九、财务收支报告

财务人员应按照区财政部门的有关要求,及时按计划编制预决算,报送各种报表。每季度向局务会汇报一次财务收支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十、固定资产管理

凡购进固定资产或办公用品,先由经手人签字,然后经财产保管员签字验收,登记入帐,由主管财务局长签字方可报销。对因工作需要领取固定资产或办公用品的,一律由领取人签字、财产保管员登记后方可领取。

十一、凡固定资产转移、变卖、报废,必须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然后由财产保管员登记注销,最后交由财务科作帐务处理。

十二、为保证固定资产安全,每年对固定资产进行一次财产清查,做到帐物相符。

10.车辆使用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车辆管理、保证行车安全、防止发生车辆事故、延长车辆使用寿命、节省开支、更好地为全局工作服务,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车辆管理办法

1、为便于车辆管理,局车辆的调派和维修保养,由办公室确定专人负责。

2、车辆实行集中管理和统一调度,科室不再专门配备车辆,需要用车时提前一天向办公室申请,由办公室统一调派。

3、车辆加油由办公室确定专人,于每周二、周五上午9:00-10:00,在指定加油站等候加油;加油前,统计加油车辆公里数。

4、为减少出车次数,节省开支,在多科室同天同方向用车的情况下,可安排乘座一部车。

5、车辆每晚必须停放到单位,八小时以外用车,要向主要领导请示,经批准后方可动车;双休日、节假日原则上不得动车。

二、司机职责及管理办法

1、司机要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做到服从领导、听从指挥,保证准时准点出车;对不服从安排、无故拒不履行职责的,视情况予以批评教育;对造成工作和经济损失的,扣发年度绩效考核奖。

2、为确保出车安全,司机要爱护车辆,加强保养,保持车辆清洁,保证车辆随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出车前后要检查车辆的技术状况(如油表度数、制动性能等);驾驶人要熟练掌握并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发生违章罚款,每月不得超过三次(含三次),超过的部分个人承担X%;对违章造成责任事故者,扣发当年奖金;对违章被追究法律责任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3、严禁司机饮酒和酒后驾车,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婚、丧、扫墓用车,发现违规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4、驾驶人在没有出车任务时,必须在室内等候,特殊情况急需处理的个人私事,两天以内的向主管局长请假,两天以上的须向主要领导请假。

三、车辆维修及报销办法

1、建立车辆管理档案。为规范车辆管理,局车辆管理人员要将车辆购置时间、车型、牌照号、钢号、架号进行造册登记,以备更新时查验。

2、车辆保险。局车辆管理人员要及时提醒和办理车辆保险手续,不可延误。

3、车辆维修和装具购置。车辆维修和购置装具前,首先由司机向局车辆管理人员提出建议,车辆管理人员认为确需维修或更换装具时,报主管局长同意后,到指定厂店维修或购买。

4、车辆维修和购置装具报销办法。局车辆管理人员报请主管局长同意后,与司机一起对车辆维修或购买装具,票据当天一次性结清。结帐时必须由厂家出据正式发票并附带明细清单,由司机和车辆管理人员共同签字,报主管局长审批报销,并坚持随修(买)随结,不得积压。

四、司机出车补助办法

1、司机每月正常出车补助标准,在上级部门未做统一规定之前,暂按原规定执行。

2、司机在周六、周日休息日时间,因公出车每天补助20元;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因公出车每天补助50元(如遇法定节假日和领导带班同天出车时不能重复计算)。每月末,由驾驶人填写《节假日司机出车登记表》,由主管领导及用车人签字后,报局领导签字方可报销。

3、司机出车补助审批报销。司机每月出车补助经用车局长签字,由主管财务的局长签字报销。

五、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

1、《派车单》

2、《车辆加油登记表》

3、《车辆维修情况登记表》

4、《每季度局车辆用油情况》

派车单

用车科室

及用车人

用车地点

用车事由

出车

时间

月日上午时分

回局

时间

月日上午时分

月日下午时分

月日下午时分

批准人:

安全情况(由司机和出车人注明):

备注

此《派车单》经车辆管理人员批准签字后方可出车,《派车单》出车时间和回局时间由用车人填写,出车回局后交给司机保管,司机每月底报办公室留存。

派车单

用车科室

及用车人

用车地点

用车事由

出车

时间

月日上午时分

回局

时间

月日上午时分

月日下午时分

月日下午时分

批准人:

安全情况(由司机和出车人注明):

备注

此《派车单》经车辆管理人员批准签字后方可出车,《派车单》出车时间和回局时间由用车人填写,出车回局后交给司机保管,司机每月底报办公室留存。

车辆加油登记表

车牌号

起止公里数

加油时间

加油数量

加油人签字

合计

车辆维修情况登记表

姓名

车号

维修日期

内容

金额

合计

每季度局车辆用油情况

司机姓名

车牌号

季公里数

起止时间

用油量

11.门卫管理制度

1、门卫管理人员每天早晨7点要按时交接班,如有事不能上班,要与办公室主任提前请假。在接班人未到时,要征得办公室主任同意方可离岗,不得擅自下班。

2、每天早晨6点负责开大门,每天晚上7点负责关闭大门。

3、严守岗位,对外来人员要热情接待,严格审查,负责指挥外来车辆的停放,并做好外来人员及车辆出入登记工作,禁止闲杂人员入内。外出车辆带货物需持办公室证明方可放行。

4、禁止废品收购、产品推销人员及其他无关人员进入机关。机关人员携带公物、大件物品出机关,必须持有办公室开具的证明信方可放行。制止无效,要及时与办公室联系。

5、做好分放报纸、信件工作,保证不出现丢失、放错现象。在节假日遇有机要急件,交由值班干部签收。

6、禁止任何人进入传达室闲谈。

7、要保管好传达室内的各种物品。

8、做好传达室内、办公楼台阶、院内卫生清理工作。

12.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为保持机关卫生、营造整洁、有序的良好办公环境,制定本制度。

一、卫生标准和要求

㈠办公楼内卫生标准和要求

1、办公场所卫生标准和要求

卫生标准:室内地面干净,房顶无蛛网塌灰,窗明、门净、办公桌椅、书架等设备清洁,没有卫生死角。室内办公用品摆放整齐、有序,无乱摆乱放等杂乱无章现象。

要求:①机关每个干部职工每天都要提前到机关,打扫办公室卫生,8:00上班前必须清扫完毕;②每天下班前,要对办公室卫生进行清理归位,保持室内用品摆放整齐。

2、公共场所卫生标准和要求

卫生标准:保持楼道、楼梯、大厅等公共场所地面清洁、无污物、无纸屑、无烟头、无乱放杂物,玻璃明净、楼梯护栏和四壁无灰尘。卫生间定期消毒、地面干净、门窗清洁、灯具明亮、四壁无灰尘、房顶无蛛网塌灰,无异味、无污物、无蝇蛆、无粪便尿垢。

要求:按照责任区划分,要在每天早上上班前,对上述责任区的卫生进行打扫,8:00上班前必须清扫完毕。

3、大小会议室、会客厅、仲裁厅、信访接待室卫生标准和要求

卫生标准:地面无污物、无烟头、四壁无灰尘、无蛛网,沙发、茶几、桌椅、健身器材等设施保持清洁、摆放整齐,健身房内严禁吸烟。

要求:按照责任区划分,对上述责任区,在无使用情况下,每周打扫一次,如有使用,使用前后随时清理,保证使用前后的室内卫生清洁及摆放整齐。

4、值班室、传达室、休息室卫生标准和要求

卫生标准:窗明门净,四壁无灰尘,屋顶无蛛网,地面无污物、杂物,桌椅等各种设备和生活用品干净有序,室内空气清新。

要求:值班人员每次交接班前,要将值班室内卫生打扫干净,不留卫生死角。休息室每个成员要按照卫生标准自觉做好日常卫生清理,每周对室内卫生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打扫。

㈡机关院内环境卫生标准和要求

卫生标准:①机关院前、院后地面干净、无污物、无纸屑、塑料袋、落叶等杂物、无杂草,不准乱堆乱放物品。②保持院内整齐划一。本单位干部职工上班必须把自行车、摩托车等交通工具存入车棚内指定位置;机关汽车一律停入车库指定位置。外单位或个人的任何车辆一律不许存入本机关车库或车棚。

要求:机关院内卫生按照责任区划分和卫生标准,每天要在8:00上班前清扫完毕。

㈢机关食堂卫生标准和要求

卫生标准:食堂就餐室窗明门净,餐桌椅摆放整齐干净,地面、水池内无污物、四壁无灰尘、房顶无蛛网塌灰。厨房操作间各种厨具摆放有序、洁净无油渍,地面无污物,无蟑螂老鼠,菜板刀具生熟食分用并经常开水冲刷,洗肉盆专用。垃圾随时清理,不得隔日。做饭时统一穿戴工作服。

要求:严格按照食堂卫生标准去做,确保饮食卫生安全,保持良好的就餐环境。

二、卫生扫除时间

㈠每月最后一个周五下午为机关卫生日,各科室要全面彻底做一次卫生清理。

㈡遇有冬天下雪、秋天落叶较多等特殊情况,由局办公室统一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进行清扫。

三、组织领导,监督检查

㈠组织领导

成立全局卫生工作检查小组,组长由局长X同志担任,成员由局各科科长担任,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组织实施。

㈡监督检查

局卫生工作检查小组,负责对全局卫生工作的检查、监督,具体职责是:①随时对全局各科室室内卫生的标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对卫生责任落实不好的有权提出批评。②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由局办公室组织局卫生工作检查小组对各科室卫生进行联查打分,其成绩作为年底绩效考核条件之一。

13.责任区划分明细表

责任者

责任区

各科室

本科室所属办公区域

门卫

局办公大楼前院

卫生人员

局长、副局长办公室、大小会议室、接待室、值班室、办公楼一楼大厅、楼道、楼道门窗、楼梯、厕所、食堂餐厅(附属楼1-2楼楼道、楼道门窗、楼梯)、办公楼后院、

食堂工作人员

食堂操作间

14.食堂卫生标准和要求

一、卫生标准

食堂就餐室:窗明门净、餐桌椅摆放有序,干净整洁,地面、水池内地污物、四壁无灰尘、房顶无蛛网塌灰。

厨房操作间:各种厨具摆放有序、洁净无油渍,地面无污物,无蟑螂,菜板刀具生熟食分用,菜板刀具经常开水冲刷,洗肉盒专用,垃圾随时清理,不得隔日,做饭时统一穿戴工作服。

二、要求

1、全体干部职工按照食堂餐厅卫生标准,自觉维护公共卫生。

2、食堂保洁人员,在早、中餐后,及时做好餐室卫生,保持良好的就餐环境。

3、食堂工作人员,在早、中餐烹饪过程中和就餐结束后,严格按照操作间卫生标准,做好卫生清理和消毒,确保饮食卫生安全。

4、不得在食堂内利用上下班时间干私活(如:洗衣等)。

15.会议室使用规定和卫生要求

为加强机关会议室管理,保证局及各科室合理使用会议室,确保会议室卫生整洁,制定如下规定:

1、各科室召开会议,须提前向办公室申请,由办公室统一安排会议室。

2、与会人员要爱护室内公共设施,注意保持室内卫生整洁,不乱扔烟头、纸屑,不随地吐痰,不在桌面上随意刻划。

3、与会人员在会议召开期间,关闭手机或放在振动上,不得在会场内接听电话。

4、严禁与会人员在公共场所吸烟。

5、会议结束后,卫生管理人员按照要求,及时将会议室清理干净。

16.保洁员管理规定

1、热爱保洁工作,按照相应的卫生标准和要求,对分管区域内的卫生保洁工作尽职尽责。

2、服从局办公室领导,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做好责任区保洁工作,确保各厅室使用时的整洁及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的清洁。

3、认真完成办公室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4、因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按要求及时做好各厅室保洁工作,影响了局正常工作,或公共场所环境卫生未达标,出现此现象一次,扣除当月工资的50%;累计两次,扣除当月全部工资;累计三次予以辞退。

17.食堂管理及用餐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食堂管理,节约经费开支,提高食堂服务水平,根据我局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制度:

一、食堂管理

1、成立食堂管理委员会,组长由副局长徐双印担任,成员由各科长担任,负责食堂管理及日常监督,每季度召开一次管委会议。

2、食堂帐务由财务科负责,建立采购物品日记帐,做到日清周结。

3、食品采购、存放、制作和餐厅、操作间必须符合卫生标准,不得干私活(如:洗衣等),如违反此规定,扣除食堂保洁员和食堂工作人员当月工资的50%,累计两次,扣除全月工资,累计三次予以辞退。

4、食堂工作人员于前一周开始制定下一周每日食谱,并交由食堂管委会认可。

5、每日所购物品,在保证优质低价的前提下,蔬菜、米面及其它副食品采购定点送货,由两位食堂工作人员过称核验登记后签字,由供应单位持单据每周向财务科结帐。

6、食堂工作人员因食品制作不认真、不合理、不卫生造成事故,因责任心不强、工作疏忽等给食堂造成经济损失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7、凡在食堂就餐者,每月交餐费40元,因公因私,不能在局就餐的,不予退费。

8、就餐人员要自觉维护食堂环境卫生,珍惜粮食,吃多少打多少,严禁浪费,非食堂工作人员严禁进入操作间(食堂管理委员会成员除外)。

二、用餐规定

1、就餐人员一律在食堂餐厅内按照规定的就餐座序,进行就餐。不得将饭菜端出食堂或带回家。

2、要严格自觉地遵守就餐时间。早餐7:00-7:50(7:50以后不得用餐);午餐11:30,如因工作不能按时就餐者,食堂工作人员要等到就餐完毕,无特殊原因不得延误就餐时间。

18.行风建设责任及责任追究制度

为巩固行风建设成果,逐步建立行风建设长效机制,将行风建设不断向深入使行风建设工作落到实处,依据我局情况,特制定本责任制:

一、基本原则

1、加强行风建设,开展行风工作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内容,做好这项工作对于促进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促进依法行政,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机关,促进人力社保工作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本责任制是我局工作人员在行风建设中必须履行的职责和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而追究相应责任的制度。

3、局党组书记、局长为行风建设第一责任人。

4、实行行风建设责任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分工的范围就是纠风的范围,做到行风建设与行政、业务工作有机结合,有计划、有措施、责任到人。

二、责任范围

1、党组书记、局长对全局行风建设负全面责任。

2、副局长对所分管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行风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3、各科长对本科行风建设负全面责任,各工作人员按照分工负直接责任。

三、责任内容

1、领导重视,组织健全,行风建设领导小组要认真及时传达上级关于行风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职责(分工)范围内的行风建设状况,组织制定行风建设并组织实施。

2、政务公开内容要规范,程序要清晰,文字表达要准确,服务大厅要有人力社保政策方面的资料,所设大屏幕、触摸屏要有政务公开内容,并保持最新的信息咨询。

3、依法行政审批制度健全、程序规范,手续简化、公开、公正。严格按收费标准收费、收费依据明确,执法文书要严谨、工整、规范。无吃、拿、卡、要、报等违纪、违规行为。

4、工作人员着装整洁、仪表端正、言行举止礼貌得体,大厅工作人员挂牌上岗,标识明确,接听电话及接待人员用语规范、言辞适度、首问负责,解答问题耐心细致,态度明朗,观点明确。

5、严格按办事制度,程序时限要求办理,对服务对象提供的材料及要一次性告知,解答问题要明确,处理业务无差错。认真落实全日制办公制度,办公时间人不离岗、无未到下班时间拒绝接待现象,严禁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聊天、串科室、吃零食、迟到早退等现象发生。

6、办公场所秩序井然,整洁干净,无乱堆放物品。

7、工作人员不得接受办事人员宴请或有价证券,不得让办事人为自己办实事,不得无正当理由推诿、拖延或拒绝办理工作事宜。

四、责任追究

根据区行风建设要求,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要追求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责任。

1、对分管科室和所工作范围中发生违反行风建设,被群众举报、上级部门及领导查实并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

2、对行风建设工作不部署、不落实、不检查,发现问题不按规定及时纠正,处理或掩饰问题、弄虚作假的。

3、对在年终行风建设评议中影响评议成绩造成扣分,影响本局评议工作的。

凡有上述情况之一,视情给予

1、戒勉谈话;

2、局全体会作检查;

3、扣发奖金;

4、警告处分;

5、按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19.首问责任制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转变机关作风,增强干部职工的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自觉维护X部门"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良好形象,更好地为企业和劳动者提供方便、快捷、满意的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所称首问责任人是指到本局办理问讯事务以及电话咨询的服务对象接触、接受问讯的第一位工作人员。

第二条首问责任人在听清问讯后,凡属职责范围内的,要认真回答。凡不属于自己分管的工作范围或对所问事项不清楚的,对来访问讯者,要主动与有关部门或有关人员联系,并告知要去的科室、地点及电话;对电话问讯者,要告知其应问的部门、地点及电话。

第三条首问责任人要热情接待,耐心解答。具体要求:

㈠接待来访。做到对来访者要主动打招呼,热心、耐心问事情,清清楚楚回答问题。

㈡接听电话。当电话铃声响起,要做到"铃响不得超过三声"。"先说您好,后报科室,再问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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