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老龄化问题及对策建议
农民工老龄化问题及对策建议
伴随人口老龄化的快速发展,农民工老龄化趋势逐渐加剧,高龄农民工占比逐年增长。据国家统计局《X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全国农民工总量X.X亿人,同比增长X.X%,平均年龄X.X岁,达到了历史最高,其中X岁以上农民工比重达到X.X%,总人数超过X万。近年来,高龄农民工受自身身体素质、年龄、文化程度和相关政策影响,面临着留城工作难、返乡缺乏依靠、养老难以保障等现实问题和困难,亟待引起高度重视并加以解决。
一、存在问题
一是留城就业难。高龄农民工由于年龄偏大,受教育程度偏低且缺乏特殊劳动技能,大多从事制造业、建筑业,很少能从新兴行业中获得岗位。据统计,在全部农民工中,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占X.X%,从事制造业和建筑业的达X.X%,占比最大,这在高龄农民工中更为普遍。许多高龄农民工因高强度劳动,身体素质、体能随之下降,用人单位大多不愿招收高龄农民工,加之各地建筑行业和高空作业等劳动领域"清退令"政策的实施,高龄农民工在传统行业继续就业更为困难。比如,X年X月X日搜狐网站报道,X岁农民工樊某为找工作,办理假身份证被民警识破并处以行政处罚。
二是纠纷维权难。部分高龄农民工担心找不到工作,有意放低就职条件,只要用工单位需要,口头谈好条件即可,部分用工单位为逃避责任,故意不签订劳务合同或签订的合同与实际不符,发生纠纷时,高龄农民工无相关劳动关系凭证,大大增加了讨薪和工伤认定难度。某劳务工作站统计,X名农民工中,签订劳动合同的有X人,仅占总人数的X.X%。部分高龄农民工以包工头或劳务派遣公司为中间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无直接关系,但有的包工头自身条件有限,有的劳务派遣公司规模较小甚至为"皮包公司",无法保障劳动者权利,发生维权问题时,个别公司直接选择"跑路"。部分高龄农民工因不懂维权程序或因劳动争议解决程序繁琐、过程长、成本高等原因,自愿降低期望或放弃维权。
三是基本养老难。大部分高龄农民工在X年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未被纳入社会保障网,即使补缴养老保险也难以缴满X年。部分高龄农民工本身收入不高、就业不稳定,更看重当前,希望获得现金收入,参保意愿不强,参保比率较低。部分用人单位为节省开支,多次将项目分包、转包,不稳定的劳动关系和农村户口导致农民工无法购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只能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享有的医疗保险也仅是报销范围有限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如某建筑公司将一楼盘分包给多个小建筑公司,每个小建筑公司又分给多个包工头,具体施工责任不明确,无人过问工人养老保险事项。
四是返乡休养难。部分高龄农民工离家时间较长,农村房屋年久失修或因土地集中开发利用等原因失去原有承包地,返乡后存在无房可住、无田可种或种田不能养活自己的情况。部分高龄农民工返乡后无经济收入来源,只能依赖子女养老,但有的子女因收入水平低或不在身边,根本无法为父母提供养老生活保障,一些五六十岁的高龄农民工自身还有父母需要照料,个别老弱病残高龄农民工因收不抵支,逐渐沦为当地特殊困难群体。部分低收入农民工家庭因长年在外,未被纳入困难群众监测范围,也未能享受有关救助扶持政策,返乡后在生产生活方面存在诸多困难。某高龄农民工反映,由于没有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回乡生活基本上要靠儿女供养,生病了也没人照顾。
二、对策建议
一是多方联动发力,促进稳定就业。采取政府牵头,服务组织跟进的方式,积极搭建劳务对接平台,主动加强交流合作,全面掌握用工、务工需求,定期举办各类线上招聘活动,送岗位进基层进社区,让用人单位和高龄农民工双向享受便捷就业政策和服务。统筹考虑高龄农民工年龄、身体素质和政策界限等条件,扎实开展实用技能培训,增加高龄农民工就业机会。多渠道推动农业规模化经营和农业产业化,建立高效实用的农业技术培训体系,提供优惠补助、无息或低息贷款等扶持政策,促进高龄农民工返乡就业创收。全面清理修订有关高龄农民工的不合理用工政策和规定,引导民营企业放开用工年龄限制,并对吸纳高龄农民工就业的企业,给予适当补贴及税收减免。
二是全面排查监管,维护合法权益。发挥劳动监察部门职能作用,定期深入建筑工地、制造业企业督导检查,督促规范签订劳动合同,及时发放农民工工资,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缴纳农民工养老保险和工商保险。将包工头、劳务派遣公司等纳入政府部门监管范畴,严查包工头综合能力和劳务公司资质,建立农民工、中介机构、用人单位三方责任清单,明确权利、义务等事项,规范用工行为。探索建立劳务中介机构保证金制度,由劳务中介公司按比例缴纳保证金,发生劳务纠纷时,视具体情况用以解决劳务争端。全面推行诚信管理制度,将农民工权益维护保障作为重要评价内容,定期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加大改革力度,简化农民工维权手续、程序,降低农民工维权成本。
三是强化政策支持,完善养老体系。探索建立养老保险流转机制,降低异地对接门槛,尽快实现一卡通和跨省市结算,让农民工无论在何处打工都能享有养老保险金账户。健全完善相关政策,对一些在城市打工多年,但缴费不满X年的高龄农民工,通过补缴或降低个人缴费费率,将其纳入养老保险保障范围,解决其养老问题。充分借助现有农村幸福大院、养老院等基础设施,鼓励引导市场化的养老服务供应商进入农村,按照政府补贴、高龄农民工低价入住、企业提供服务的方式,着力解决高龄农民工无人养老或子女照顾不便等问题。充分利用广播、抖音、微信等平台,加强中华民族孝道文化宣传,引导广大年轻人关心孝敬老人,履行赡养义务,形成尊老、爱老、敬老的浓厚氛围。
四是坚持因人施策,解决返乡难题。积极邀请有条件的企业入村入地投资办厂,鼓励本地企业、本地项目吸纳本地劳动力就业,大力发展本地特色种养业,让部分返乡但有劳动能力的高龄农民工有就业、有收入。健全完善公益性岗位政策,将返乡后工作岗位不稳定且生活困难的高龄农民工聘为护林员、保洁员等,稳定其收入,防止陷入极度贫困。立足部分返乡高龄农民工承包地、住房等生产生活资料变更实际,全面开展摸底排查,通过监测帮扶、低保兜底等措施,妥善解决其生活困难问题。充分发挥中老年农民工在外生活经验丰富、思想见识先进这一优势,将符合条件的人员作为村组干部候选人予以培养,让其融入乡村生活,成为农村进步的"带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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