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推进乡村治理工作面临的困难问题及对策建议
基层推进乡村治理工作面临的困难问题及对策建议
积极探索乡村治理工作是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有效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切实遏制刑事案件发生和确保基层社会稳定的重要措施和保障。通过进一步抓实基层乡村治理,实现了对存在稳定隐患问题的先期评估分析,从而做到早介入、早防范、早化解,在维护平安建设和辖区社会稳定中发挥了积极作用,然而在乡村治理中所凸显的问题和存在困难不容忽视,应当予以重视。
一是风险家庭动态管理难。今年来通过开展家庭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从而做实做细家庭服务管理措施,遏制了家庭成员违法犯罪、肇事肇祸、危害社会等不良影响的案(事)件发生,杜绝了因家庭风险管控措施不到位而导致命案发生,切实化解消除风险隐患,降低为无风险,有效地防止了潜在风险升级,然而随着风险户评估的动态性,反复性,加之镇村两级综治人员及力量的不足,极易导致风险户及风险主要人员脱管漏管。例如:XXX村村民小组一精神障碍患者,2017年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刑满释放后。经评估该户为家庭安全风险评估中风险户。管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其的监管稳控工作。对照"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模式,每季度召开一次研判分析会议,专题研究分析稳控情况,完善社会化工作体系。但由于人员流动性较大,现实情况掌控不易。
二是纠纷重复上访调解难。严格落实信访制度,坚持每月对全镇信访案件进行一次全面梳理,凡涉及群众面广、涉及单位多,协调难度大,或情况特殊的信访案件,超越个别部门职能范围的重大信访问题,及时提交班子会专题研究,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及早介入,及时处理,但部分纠纷涉及当事人双方利益长期共存,调解困难且反复上访时有发生。例如:XXXX村民小组,在2016年至2019年期间多次反映下六甲村平安石场及河边寨石场生产过程中,爆破取石造成周边群众房屋损坏,周边道路损坏及生态受到影响。至今各级职能部门组成的调解组专项调处答复多次,虽达成过赔偿协议,但双方对房屋损坏直接原因各说一词,评估建议又不被双方采纳,造成重复上访时有发生。
三是流动人员管控不易。例如:XXXX温泉镇与临沧市凤庆县大寺乡的双龙、平河、回龙三个村接壤沿线长达七公里,最近往返距离三公里,来回车程紧需十多分钟,导致外地闲杂人员因红白喜事往来频繁,打架斗殴时有发生,社会面管控不易。其次伴随着茶叶产业发展进一步加快,慕名而来的外地客商逐年增多,最主要的是凤庆等地流动收购散茶人数呈上升趋势,这部分人具有较强的流动性和灵活性,实行流动人员掌控有难度,给打击非法传销、防范和处理邪教以及整治欺诈行骗等工作带来了不可预知安全隐患。
四是重点人员稳控压力增加。社会面吸毒人员、缠访户、涉军上访人员、历史涉邪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刑释解教人员等重点人群稳控监管压力增大。例如:XXXX温泉镇共计评估出高风险家庭41户,风险家庭144户。刑释解教人员77名,社区矫正人员14名,精神病患者查出病例146人,有在册吸毒人员23名。两户8名历史涉邪人员,虽落实入户走访制度,及时跟踪到位,但稳控监管不易。
对此,建议:
一是强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预警。要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规定和要求,对镇域内重大事项可能出现的稳定风险主动进行先期预测,评估,通过民意测评,征求意见,听证会等方式主动介入和先期化解,防止在决策、审批、实施、执行等前端环节损害群众利益或引起群众不满,产生社会矛盾,使重大事项得到群众的理解、认同和支持,努力从源头上预防涉稳重大事件的发生。
二是强化"大调解"体系建设。要按照《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制度》的要求,构建"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社会调解相互街接、相互补充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切实提高各级各部门,各级干部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特别是要加强社区、村组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使其及时发现和就地化解各种矛盾纠纷。做到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哪里有矛盾,哪里就有调解工作。使"大调解"遍及村村寨寨,成为畅通民意诉求的"快车道",化解社会矛盾的"减压阀",维护社会稳定的"安全闸",促进经济发展的"助推器",夯实基层基础的"加固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连心桥"。对每一起案件,每一个隐患作到情况清楚,是非分明,责任落实,工作到位,处置得当,案结事了,问题解决。
三是强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在集镇街面,重点部位,金融网点和中学、小学加强技防措施的制度覆盖,科学合理地抓好整体布局,配齐配强保安、义务治安巡防和其他辅警力量,筑牢防控违法犯罪的屏障。在村(社区),积极推行镇、村、组、户"四级"治安防范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治安中心户"、"联户联防"、"按边地区联防"等联防机制,加强"护村队"、"护校队"、"护厂队"等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全面构筑新型农村治安防控网络。要强化治安混乱地区重点整治,维护社会稳定。抓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的突出治安问题,以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黄、赌、毒"问题以及"村霸"、"街霸"、"路霸"等邪恶势力,本着"什么犯罪突出就打击什么犯罪"、"哪里治安混乱就重点整治哪里"、"什么方式有效就采取什么方式"的原则,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不断加大对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杀人、重伤、抢劫、盗窃、拐卖妇女儿童、制售假冒伪劣坑农害农商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严打整治力度。
四是强化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强化对涉稳、涉恐、涉毒、涉邪教、负案在逃,刑释解教,监外执行罪犯等动态管控,实现无脱管、漏管、重新犯罪为零的目标。还要全面落实"留守儿童"、服刑人员子女,流浪未成年人的监护托管制度。对有危害社会倾向和行为的精神病人,艾滋病患者,吸毒人员,要有针对性地落实治疗、教育,管理措施,防止漏管失控,危害社会。
五是强化"两新"组织的培育管理。从党政决策到基层自治、从培育社会组织到发动群防群治,通过体制机制创新、激发人民群众和社会组织的社会责任感。坚持鼓励发展和监管引导并重的方针,完善培训扶持的政策措施,推动包括社团组织,行业组织,中介机构,志愿者团体等在内的各种社会组织依法依规发展壮大,提高他们在社会管理中的协同能力;发挥好农村各类经济组织,专业合作社,协作组织,城镇社区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等机构在社会管理中的积极作用;依法强化各类所有制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处理好企业内部的劳资关系,企业周边的企社关系,加强人文关怀,改善用工环境,不给社会管理添麻烦;强化进入辖区的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和服务,保护正当交往合作,使其在国家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