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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区花卉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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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区花卉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调研报告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扎实推动乡村产业振兴,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花卉产业是充满活力的绿色朝阳产业,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乡村产业振兴具有重要作用。为此,针对我区花卉产业发展情况进行了调研,总结了我区的一些做法并提出了相关的建议思考。

一、我区推动花卉产业发展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近年来,我区依托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以科技创新为支撑,以"调整结构兴产业、农民增收求致富、突出特色树品牌、提高质量促效益"为目标,聚力发展花卉产业,走出了一条乡村产业振兴的我区实践之路。

(一)因地制宜,推行农业种植结构调整。针对传统农业经济发展缓慢,农民增收乏力的困境,我区不断强化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全力扶持帮助农民增收致富。一是大力发展花卉种植。区政府瞄准现代农业发展趋势,因地制宜,进行种植结构调整,引导农民大规模进行花卉种植,增加农民收入。二是高位统筹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区政府制定印发了《区花卉产业发展规划(2019-2023年)》,科学指导全区花卉产业大发展,并在政策、资金、科技、市场信息等方面进行全方位扶持。三是成立专门机构进行服务指导。先后成立了我区蔬菜花卉办公室、区农业特色产业服务中心,负责制定全区农业特色产业的发展规划,指导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的引进、示范及推广。2022年,全区花卉种植面积6.1万亩,年产鲜切花55.66亿枝,花卉农业产值34亿元,加工产值55.5亿元,鲜切花种植面积、产量稳居全国县(区)第一,花卉大产业发展格局已初步形成,被誉为"高原花都"。全区有5.5万人(约占全区人口的六分之一)从事花卉生产,花卉产业成为推动当地乡村产业振兴、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产业。

(二)党建引领,推动营商环境优化。我区紧紧围绕产业强区发展思路,坚持把服务花卉产业高质量发展作为工作重点,积极帮助花卉经营主体解决发展中的用地难、融资难、土地流转难等困难和问题,不断强化党的领航定向作用,优化产业发展营商环境。一是出台扶持政策。区政府先后出台了《区人民政府关于推动花卉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关于政产学研农五位一体创新推动花卉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支持重点产业发展的若干扶持政策》等文件。二是建立链长制。按照"一条产业链、一位区领导、一个牵头部门、一个工作方案、一套支持政策、一个工作专班",建立"产业链链长制"工作体系,区级领导作为各条产业链上优化营商环境的"第一服务员",对花卉、磷化工、现代装备制造等八大重点产业,进行点对点重点扶持。三是建立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区属国有独资担保公司为小微企业和"三农"开展融资担保业务,切实降低小微企业和"三农"综合融资成本,解决融资难困境。四是政银合作创新推出"花惠贷"。以农户、村小组、村委会、乡(镇、街道)四级信用创建为抓手,引导金融机构创新推出"花惠贷""花企贷"等金融产品,实行"整村授信",支持花卉经营主体进行生产设施升级改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吸引了40余家高端花卉企业入驻,强劲推动了当地花卉产业发展壮大。

(三)科技支撑,助力产业提质增效。我区重视加强科研研发和新科技成果的推广运用,打好"筑巢引凤、基地示范、新技术推广、数字花卉"的科技组合拳。一是吸引专家工作站和高端花企落户我区。国家林草植物新品种我区测试站、国家级花卉植物新品种测试站、中国农业大学张福锁院士工作站、国际花卉新品种展示圃、国家观赏园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磷资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我区花卉从业者培训基地植物新品种测试中心落户我区,形成"三站一圃三中心"的技术优势。二是打造出一批科技示范基地。陆续建立了国家观赏园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资源保存与育种平台,标准化技术平台,国家级玫瑰、杜鹃、非洲菊、香石竹花卉植物新品种测试站,国际花卉新优品种展示圃,省花卉绿色高效种植技术示范基地。三是新技术得到及时推广运用。完成了月季、百合、绣球等7种花卉的《花卉栽培技术规程》培训教材编印,让花卉生产有章可循,有技术可依靠,极大地提高了花卉A、B级花的比例和产量,花卉亩均产出效应大幅提升。无土基质栽培、水肥一体化灌溉、土壤监测、病虫害防治、环境调控、采后保鲜处理等技术普遍运用,成为行业标杆。四是数字赋能花卉产业提质增效。用信息化手段推进产业发展创新升级,投入使用"种花帮"科技服务平台,"花田在线"数据中心和"惠农天下"电商交易平台,建成"花卉网红直播基地"8家。

(四)合作社带动,创立花卉优质品牌。我区发挥专业合作社的联农带农作用,把千家万户的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有效对接,提高农户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实现农民增产增收,促进花卉产业健康发展。一是打破传统种植模式。成立了"农字号"花卉专业合作社102家,为农户提供技术指导、市场信息和经验交流平台,实行统一分级标准,进行统一收购、采后处理、包装加工和销售。合作社不仅提高了农业比较效益,打破和改变了传统种植模式,还培养了一大批懂技术、善管理、会营销的种花好手和市场能人,传统农民逐渐向"市场型、技术型"职业农民转变。二是引导产业空间布局。在合作社的示范带动下,我区花卉逐步形成了以集中区、辐射区的布局,构建了以玫瑰为主,康乃馨、非洲菊、百合和绣球花为辅的发展格局。我区花卉产业逐步从小散型向专业化、规模化迈进,从单一低端型向多样化高品质型转变。三是创立优质花卉品牌。注册"玫瑰""绣球""康乃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形成"林奇玫瑰""张良玫瑰""云上俏"绣球等348个品牌,其中:爱必达"迷你玫瑰"荣获2019年全省"10大名花"、林奇玫瑰荣获2020-2021年全省"10大名花"。

(五)队伍建设,促进产业健康发展。针对行业高端人才匮乏,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的情况,我区通过外引和内培方式,不断提升花卉产业大军职业素质。一是积极"引才借智"。引进高端人才及专家工作站,重点解决新品种选育、引进、驯化等科研难题。目前,专家工作站已入驻院士2名、"长江学者"1名。与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农业大学等科研院校签订合作协议,挂牌11个科研实践基地,积极探索"科研院校+人才+产业"发展模式。二是培养乡土人才。培养花卉专业技术人员1100人,花卉经纪人、中间商900余人。在专业人才队伍的带领和推动下,我区花卉产业成为科技支撑强、品种全、农户参与广、市场前景佳的"美丽产业",全区超半数农村家庭靠种植鲜花脱贫致富,红红火火奔小康。

(六)示范创建,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以"一县一业"示范创建为契机,我区对标国际、国内市场,全面落实"抓有机、创名牌、育龙头、占市场、建平台、解难题"6项措施,补短板、促发展,使全区花卉产业在规模化、绿色化、专业化、组织化、市场化等方面明显提升,为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通过示范县建设,我区累计争取中央、省、市专项奖补资金1.15亿元,累计申请专债资金12亿元,直接投入各种花卉产业发展资金12.73亿元,实施花卉产业相关项目49个,推动建成"一村一品"专业村13个、绿色高效生产技术集成示范基地20个、我区花卉产业现代化示范园1个、国际花卉交易物流中心1个。

二、我区花卉产业高质量发展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受土地政策、内部因素叠加影响,现阶段,我区花卉产业高质量发展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资金投入不足,基础设施建设落后。全区花卉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基本上还停留在产业结构调整前的水平,已不适应当前花卉产业发展的需求,甚至成为限制产业化发展的瓶颈。一是花卉种植区内水、电、路、气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直接影响了花卉生产中关键技术的使用和种植效益。二是花卉生产设施落后,仍以传统低端大棚为主。全区花卉种植面积6.1万亩,达到高标准设施栽培的种植面积只有0.7万亩。三是花卉生产基地规模化、机械化和智能化水平较低,与现代花卉标准化生产基地存在较大差距。

(二)技术创新与品牌打造不够,核心竞争力不强。一是花卉品种老化。种质资源挖掘利用不够,缺乏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花卉新特优品种。二是种苗对外依存度高。85%的种苗需靠进口,种植品种和技术对外依存度较高,自主创新能力弱,导致我区花卉发展比较被动和脆弱,利润大部分流向了上游的品种引进、种球繁育环节。三是科研成果转化率低。花卉产业科技资源整合不够,产、学、研、用结合不紧密,成果转化率低,全区有自主知识产权花卉种苗432种,推广使用的仅21种。四是科技人才紧缺。科技创新资源和力量碎片化突出,高端人才面临结构性短缺,花卉人才难以满足产业发展需要。五是花卉产业区域公共品牌尚未形成。"晋花"品牌省外认知度低,资源优势还未形成产业竞争优势。

(三)产业链不完整,产业附加值低。一是物流体系不完善。在花卉采后保鲜处理、包装、冷链物流等现代服务业方面发展滞后。二是市场体系不完善。目前,我区花卉交易主要依赖呈贡斗南交易市场,不仅运输成本高,而且由花农直接面对市场,风险较大,不能保证产品优质优价。我区花卉还被贴上"斗南花卉"的标签,导致我区花卉鲜有人知。三是一、二、三产融合开发利用不足,存在"大资源、小产业、低效益"的状况,花卉产业附加值低。四是数字花卉建设有待加强。

(四)经营主体散弱小,产业提档升级难度大。全区花卉龙头企业、规模企业比重低,花卉种植散户群体较大,生产力水平偏低。散户种植面积占总种植面积的70%,花卉企业散弱小情况突出。由于高标准设施栽培建设成本高,经营主体短期内投入资金大,成本回收周期长,种植散户因资金薄弱、政策不明确等因素制约,标准化、规范化生产技术推广和应用少,生产力水平整体偏低,短期内总体实现高标准设施栽培和绿色生产提升改造难度较大。

(五)土地政策不配套,产业高质量发展受制约。一是辅助设施建设用地规模受限。按照省自然资源厅相关规定,"作物种植类辅助设施用地规模控制在种植生产用地规模10%以内,最多不得超过15亩"。这一规定,限制了花卉企业辅助设施建设用地规模,导致花卉采后加工处理比较粗放,严重制约花卉产业发展提质增效。二是辅助设施建设用地需求缺口大。按照自然资源部和省自然资源厅相关规定,"对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实行年度'进出平衡',应当通过统筹林地、草地、园地等其它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整治为耕地等方式,补足同等数量、质量的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耕地'进出平衡'按照'县域自行平衡为主州市调剂为辅、省级适度调剂为补充'的原则优先在县域范围内落实"。我区受水源地保护、林地管控、生态保护红线及权利人种植意愿限制,耕地"转出转进"难以实现平衡,且难以达到耕地地类、等别及质量同等。全区可用于"进出平衡"的后备资源有限,无法保障设施农业生产设施及辅助设施用地需求,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花卉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六)绿色生产覆盖率不高,生态环境保护压力大。在生产设施建设方面,推广高标准设施绿色栽培面积0.7万亩,只占花卉种植面积的11.4%;在花卉生产方面,推广应用基质栽培水肥一体化和肥水循环利用技术1.0091万亩,只占花卉种植总面积的16%;在花卉病虫害防治方面,推广应用花卉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2.5万亩,只占花卉种植总面积的41%;全区花卉产业绿色生产覆盖率不高,花卉产业实现绿色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环保压力大。

三、促进我区花卉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一)加大资金投入,完善相关配套设施。一要积极争取国家、省、市级农业产业化资金,整合省、市、区各项支农专项资金,扶持花卉产业发展,完善花卉种植区配套基础设施。二要加大金融扶持力度并设立政府奖补资金,鼓励引导花卉种植户建设现代高标准设施大棚。三要统一规划,对花卉生产基地进行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提升改造。

(二)强化科技支撑,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一要加快培育优新品种。建立良种繁育场、花卉品质改良中心,加快国内花卉野生资源的开发、驯化和示范推广,同时加强对国外花卉品种的引进和培育。二要提高全产业链科技含量。在生产设施建设技术、生产配套技术、基质原料配方、采后保鲜处理、冷链运输等方面开展技术研发,持续强化花卉产业发展的科技支撑作用。三要推动科技成果转化。调整科研经费投入方向,并建立相应的成果转化考核评价机制,为专家工作站和龙头企业的深度技术合作搭建平台,将产、学、研、用有机结合,形成一个完整的创新体系,推动花卉科技成果转化。四要继续引进高端科技人才,并加快培育乡土人才队伍。五要着力打造"花卉""玫瑰"等有鲜明地方特色的公共区域品牌,提高我区花卉知名度和品牌效应。

(三)延伸产业链,构建现代花卉产业体系。一要打造一批全产业链龙头企业。在花卉全产业链的育种育苗、种植生产、采后保鲜处理、包装加工、冷链物流、交易销售等关键环节,打造一批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信誉过硬、市场公认的龙头企业,完善花卉产业链。二要推动数字花卉建设。重点集成推广花卉种植环境监测、水肥一体化智能灌溉、花卉智能分级分选、自动化采后处理等技术,着力打造花卉产业基础信息数据资源库,推进花卉生产数字化、智能化,建设数字花卉产业链。三要大力发展花卉精深加工。利用资源优势,积极引进先进的花卉精深加工技术,不断研发花卉精深加工新品,将花卉生产从农业领域逐步延展至食品、日化、医药、保健等领域,提升产业附加值,延伸产业价值链。四要推动"农旅融合"。充分发挥花卉产业的集聚作用,规划建设一批花卉主题突出的"一村一品"特色村,开辟花卉观光旅游精品景点线路,大力发展以花卉为主导的现代观光农业,促进产业价值链的提升。五要举办花卉旅游节。探索举办集旅游、展销、订货、评比等多元素于一体的花卉旅游节,提高"花卉旅游目的地"的知名度。

(四)提高经营主体组织化程度,促进产业提档升级。一要充分发挥我区花卉产业发展协会"组织、协调、引导、服务"等桥梁纽带作用,按照社会化、市场化原则,建立和完善行业自律机制,优化资源配置,把小农户引入"一县一业"发展大格局。二要加大对花卉合作社和花卉联合体的扶持和引导力度,完善组织经营方式,提高花农的组织化程度,实现协作化生产,促进花卉产业提档升级。三要发挥"龙头企业"的示范带头作用,借助龙头企业进行科技推广,对一些中小企业和家庭式的生产进行资源整合,做足土地流转和整村连片改造的文章,做优银政、银企、银农合作的扶持与服务,促进产业提质增效和群众增收致富,促进花卉产业向规模化、集约化发展。

(五)争取政策支持,夯实产业发展基础。一要以省"一县一业"示范创建和花卉产业集群建设为契机,积极争取省、市自然资源部门根据"耕地'进出平衡'按照'县域自行平衡为主、州市调剂为辅、省级适度调剂为补充'"原则,在全市,甚至全省范围内重点保障我区花卉产业项目辅助设施建设用地指标。二要推动省级有关部门修订高标准农用地设施农业建设管理相关办法,落实"作物种植类辅助设施用地规模控制在种植生产用地规模10%以内"的规定,取消"最多不得超过15亩"的限制,规范设施农业长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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