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202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开江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202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发布单位: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
发布日期:2020-07-09
今年以来,我中心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年工作目标,进一步解放思想,求真务实、团结拼搏、锐意进取,实现了新的突破。
一、2020年上半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一)粮食购销。一是截至6月完成了粮食购进13890吨、粮食销售13680吨,国有粮食企业实现利润37万余元;二是建立了中央及地方各级储备粮油8.1万吨,不仅确保了农民不出现"卖粮难",更增强了粮食安全调控能力。
(二)重点项目建设。我们狠抓粮食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大项目牵动战略,建成了开江粮油现代物流产业园区和年产10万吨大米精深加工项目,开江现代粮油物流中心工程项目和开江县冷链物流中心建设项目正在加紧建设前期工作。
1.开江粮油现代物流产业园区项目顺利建成投入使用。项目位于开江县任市镇伏龙寺村,占地80亩,总投资1.5亿元。建成了8幢低温储备仓、总仓容量5万吨的粮食仓储区,3200余平方米包含办公室、检化验中心、物流配送信息平台、粮油批发电子交易信息中心等配套齐全的综合服务功能区,2栋粮食中转仓、总仓容量1.5万吨的物流配送交易区,年产10万吨大米精深加工生产线的精深加工区。目前,所有功能区全都顺利建成投产使用,正呈现出蓬勃生机的发展势头,为我县粮食经济发展跃上新台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开江现代粮油物流中心工程项目和开江县冷链物流中心建设项目正在有序推进。一是开江现代粮油物流中心工程项目是2020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该项目在任市镇万年庙村征地25亩,建设每栋1100平方米高大平房物流中转仓4栋、建筑面积4400平方米、有效仓容2.3万吨的现代粮油物流中心。目前,正在加紧实施项目前期工作,计划10月底前进行招投标,年底前开工建设,2021年底投入使用。项目建成后,有利于我县粮食仓储和物流设施的建立和完善,增加有效仓容、保障粮食安全;有利于进一步降低粮食流通成本、提高流通效率,满足区域粮食现代物流发展需求;有利于促进我县粮食流通产业发展,完善川渝物流节点发展要求,促进我县地方经济高效发展。二是开江县冷链物流中心建设项目,总投资2.5亿元(其中地方专项债券资金1.75亿元、地方财政自筹0.75亿元),规划占地60亩,新建冷链物流仓储20000平方米,3000平方米物流配送仓储一幢,1500平方米冷链物流信息及配套综合楼一栋,生活中心、配送服务相关设施设备、停车场等,目前正在进行项目选址和实施项目前期工作,计划10月招标,12月底开工建设,2022年6月投入使用。项目建成后,能结合开江大力发展"稻田+"、"果林+"、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区、生猪及水禽的具体实际,满足生猪、牛、羊肉及禽类的分割加工和产地冷藏,水产品的冷链分选及产地冷藏,水果、蔬菜的产地预冷及产地冷藏,居民日用食品的冷藏及低温配送,以及配套食品类的加工场所。同时,还具备冷链运输和冷链销售功能。能有效为解决农产品采收前沿"第一公里"和到达消费者"最后一公里"的问题,从农产品基地采收、整理分类入手,加强农产品全产业链资源整合,切实提高农产品供给质量。以满足市场有效需求为目标,加快建设覆盖产地预冷、产地冷藏、冷链运输、低温配送、冷链销售等上下游有效衔接,全程一体化的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
3.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和政策支持,拓展粮食经济新发展。今年以来,我们积极向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财政局、省粮食储备局等部门多渠道争取项目建设资金2268万元(其中2020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1678万元,2020年粮油产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建设县投资500万元)、地方专项债券资金1.75亿元,为我县粮食行业重点项目建设提供了资金保障。
(三)粮食管理。着力抓好粮食储备管理和储粮安全,积极落实地方粮食储备规模,认真贯彻执行"一规定两守则",储藏的8.1万吨粮食,经全市春季粮油安全储存大普查,所有存储的库存粮油全部实现了"一符四无"粮仓标准,达到了"一符三专四落实"要求,储存的粮食数量真实、质量完好、帐实相符、储藏手段科学,全县没有发生一起粮食安全事故,有效保证了储得进、管得住、调得动、用得上,确保了粮食安全。
二、存在的不足
一是引导粮食企业积极主动抓好粮食购销的力度不够。
二是指导、督促企业进入大市场的措施不力。
三是重项目建设,对如何充分发挥项目作用的思考不深。如何充分利用开江农业大县平台,在创品牌、延长产业链、占领市场、多挣票子上谋划不够深、手段不够多,特别是如何在振兴乡村发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方面如何发挥开江粮食人的作用思考少、畏手畏脚,不敢涉深水。
四是面对改制遗留问题多、杂,解决又缺少政策依据的困难局面,缺乏破解难题的有效手段。
五是机构改革对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的权益保障不明确,涉改干部职工尚有疑虑。粮食局行政职能划转后,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继续实行参公管理。但至今没有文件明确规定原县粮食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身份和待遇问题,涉改人员疑虑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