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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发改委2018年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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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发改委2018年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市发改委依照工作职责,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突出问题导向,突出改革攻坚,以建设法治型机关为目标,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努力为法治政府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法治机关建设力度

(一)加大法治教育宣传力度。根据市依法行政工作要求,制定了2018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计划、行政执法计划,并向市法制办报送全市法治政府建设会议精神整改方案。根据市政法委工作要求,出台我委"关爱民生法治行"活动实施方案,积极参加各项法治宣传专题活动;6月底,向市政法委报送"关爱民生法治行"上半年工作总结;4月我委组织全体干部赴武汉培训,邀请徐伟博士开展了《以案说法:法治思维与利益平衡》专题讲座,不断丰富法治教育宣传工作方式;7月,向司法局报送我委宪法学习宣传情况总结;按照市法制办工作要求,针对《江苏省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办法》,完成我委法治政府建设调研汇报。

(二)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1月,法规处1名同志参加市法制办、市工商局联合举办的《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学习培训;2月,组织2名中层正职参加任前法律法规知识考试;4月,根据苏州市法制办要求,组织1名新进工作人员参加2018年上半年行政执法证考试、法规处2名同志参加重大行政决策标准化体系化建设培训和诉讼法司法解释培训、1名同志参加市编办组织的苏州市"放管服"改革工作培训班;5月,法规处1名同志参加市法制办组织的政府法制干部集中学习培训和市委办组织的全市党内法规工作培训班;8月,法规处1名同志参加全市党内法规工作第二期培训班、组织全体执法证持证人员参加我市2018年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法规知识轮训、组织2名同志参加2018年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抽查考试;9月,法规处1名同志参加2018年全市行政复议应诉人员业务培训,完成我委持证人员证件注册;11月,积极参加市政法委等部门联合举办的宪法专题讲座。截至目前,我委共54位工作人员通过执法证考试,为做好依法行政工作提供了队伍保障。

(三)推进普法责任制建设。年初征订全国发展改革系统"七五"普法读本;结合我市"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制定2018年度普法计划,并按要求向市司法局报送我委普法联动事项清单;9月,积极组织全委人员参加"万人学法"网上考试;认真总结回顾,整理完善相关制度、台账,顺利完成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对我委"七五"普法中期考核;10月,积极落实市司法局要求各部门关注"中国普法"公众号工作要求,积极组织宪法知识在线学习。

二、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机制

(一)深入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工作。参与会商2018年度苏州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事项,形成2018年市级重大行政决策目录。6月,将《苏州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指导意见》申报为市级重大决策,按要求完成网上系统申报和论证程序。为推进我委重大行政决策规范管理标准化体系化试点建设,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和后评估操作专项制度,在委门户网站设置专栏,公开各项制度、年度决策目录和具体事项信息、后评估等相关工作信息;9月,按要求向市法制办报送试点建设工作总结和相关台账;11月,参加重大行政决策规范管理标准化体系化试点工作成果专家论证会,得到专家组一致好评;选取2015年重大行政决策《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为2018年我委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项目,并按要求进行公示并上报。

(二)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机制。严格落实《苏州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审查规定》,做好规范性文件报备、实施后评估、定期清理、社会公布等指导督促工作。7月,完成我委涉及产权保护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9月,向市法制办报送《苏州市街道办事处工作规定》(修订)的立法计划建议项目表,完成我委2019年立法计划报送工作,完成我委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根据《关于开展对市政府规章、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对我委向姑苏区征收办开具符合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证明,提出清理建议。

(三)全力推进政务服务"一张网"工作。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和要求,继续深入推进"不见面"审批工作,协同相关处室,进一步规范填报公示信息。年初,向市审批局反馈2018年一张网工作要点和任务分解修改意见,并根据行政审批局规范进驻事项的要求,会同相关业务处室和窗口对我委已进驻的"政府投资项目(包含3个子项)",及时作出情况说明。每季度报送我委"不见面"确认清单和示范案例和"一张网"建设工作自查报告;8月,向市信用办报送我委信用承诺事项及示范案例。根据"多规合一"联合审批平台建设工作要求,做好"一张网"后台修改工作;10月,根据最新国家评估指标标准,完成我委事项信息整改工作;11月,按要求向市审批局报送我委政务服务工作绩效考核自评情况。

(四)切实规范政府合同管理。年初,汇总2017年度我委作为承办单位起草的政府合同文本,并根据《苏州市市政府合同管理规定》,按要求制定《苏州市发改委政府合同管理暂行规定》。3月和8月,我委承办的政府合同《苏州市?宿迁市2018年度挂钩合作协议》、《苏州市与锦州市对口合作工作协议》分别完成必要审查流程并向市法制办备案。

(五)积极推进"双公示"工作。根据"三级四同"标准化权力清单,我委"双公示"目录事项为3项行政许可和1项行政处罚。日常工作中,按照"信用中国"格式要求进一步完善门户网站"双公示"专栏建设,做好行政许可信息实时公示,"双公示"月度数据汇总报表按时上报,截止到11月,已在门户网站和"信用苏州"平台公示事项29条。

(六)推动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按照市工商局工作要求,汇总督查处、资环处、管道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资料,整理补充委2017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方案、工作细则、工作计划等台账。2018年,在委门户网站设置"双随机一公开"专栏,公示我委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执法人员库、随机抽查实施细则,并及时公示管道处、督查处相关执法检查情况。

(七)完成年度行政执法案卷报检工作。9月,根据《关于开展市级部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选取核准类案卷2卷,按照《苏州市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2018版)》进行补充完善,按时报送至向市法制办。同时,根据《苏州市行政执法案卷制作规范》,会同办公室协助窗口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类文件文号。

三、深入推进"放管服"工作

(一)积极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年初,牵头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将"是否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设置为OA发文的必选项。5月,1名同志参加全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培训。完成我委新增政策措施(2017.8.22-2018.5.31)和存量政策措施(2012.8.22-2017.8.22)的公平竞争自查工作,并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按要求向市物价局报送《苏州市发改委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进展情况》、《市发改委现行政策措施清理工作汇报》;7月,牵头完成我委29个文件的公平竞争补审工作;9月,协助服务业处完成文件《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培育苏州市特色小镇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公平竞争补审工作。根据《关于开展全市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情况专项督查的通知》,牵头市交通局、市教育局、市税务局相关人员组成专项督查第二督查组,就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互查,并赴姑苏区、常熟市进行督查。在此基础上,认真汇总工作台账,完成第二督查组工作报告和我委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情况汇报。11月,根据市物价局《关于报送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工作情况的通知》,整理汇总各处室《公平竞争审查表》,并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同时按要求报送年度公平竞争工作总结。

(二)完成国家级开发区赋权清单对接工作。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家级开发区全链审批赋权事项对接工作的通知》,召集相关业务处室进行商讨确认后,及时发函各开发区,14个国家级开发区基本确认承接我委6项行政权力。6月按照市编办的要求,制定市发改委与各开发区赋权对接方案,拟订《苏州市发改委与国家级开发区全链审批赋权对接协议书》,并发函各开发区予以确认。截至11月底,累计与13家国家级开发区签订对接协议书。

(三)企业投资项目信用承诺制改革。跟踪推进吴中经开区企业投资项目信用承诺制试点工作,吴中区出台了《关于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投资项目信用承诺制不再审批严格监管试点的实施方案》、《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投资项目信用承诺制准入条件》,截至11月底,苏州赛联通讯技术有限公司、苏州思科赛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AW(苏州)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苏州精濑光电有限公司等8个项目按照信用承诺制模式进行公示,其中赛联通讯技术有限公司等4个项目已经开工。

四、化解各类行政争议

(一)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复议工作。向市法制办报送2013-2017年行政复议纠错案件汇总,每季度按要求报送行政调解数据和工作汇报。7月,完成我委常年法律顾问续聘工作,继续聘用百年东吴律师事务所。今年涉及我委行政诉讼1起(吴中区居民王玉岚诉我委政府信息公开案),收到行政诉讼应诉通知后,会同相关职能处室和代理律师反复研究、积极应诉,按时提交答辩状并出庭应诉。截止11月,尚未收到行政复议申请。

(二)提高行复议政应诉能力。认真学习《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典型案例裁判要旨汇编》。4月,按要求参加最高人民法院行政诉讼新司法解释电视电话培训。9月,法规处2名同志按要求参加市级行政复议应诉人员业务培训。

(三)基本完成部门公职律师推行工作。年初,按照《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经梳理,我委有两名同志符合申报公职律师的条件,在征得本人同意后,按照司法局要求进行了公职律师资格申报,经相关部门审核同意,两位同志获得市级机关首批公职律师申请资格;4月,按司法局要求填报公职律师网站档案信息,同时我委也被确认为首批公职律师试点单位;9月,完成公职律师网上系统个人申报工作,11月已审核通过待批准发证。

(四)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截止11月底,分别通过中国苏州政府网站和我委网站主动发布政府信息377条和180条;围绕项目审批、规划计划、重点项目、实事项目等方面,公开项目审批类信息280条。大力做好政务信息、市委信息报送工作,1-11月报送市委信息、政务信息各128条,分别录用44条和32条。1-11月共收到依申请信息公开22件,均第一时间与申请人沟通并作出书面答复;收到"领导信箱""公众监督"等涉及我委各类咨询、建议件49件,均主动及时回复。同时不断优化门户网站,调整信息公开栏目,提高网上服务效率,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

五、扎实做好依法行政其他工作

(一)按照依法行政考核标准做好日常工作。根据2017年依法行政考核反馈,查找扣分原因及整改对策,按时向法制办报送整改报告,针对性提出我委继续做好依法行政工作重点和工作建议。按照2018年市级部门依法行政考核标准,积极做好各项工作,将各类工作信息及时报送至依法行政工作信息统计系统,11月底,按要求基本完成考核系统内"基础工作"报送任务和"创新工作""自选工作"相关内容。

(二)规范重大事项报送工作。根据《中共苏州市委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实施细则》的要求,结合我委职责和年度工作计划,向市政府报送我委承办的2018年需向市人大报告的重大事项建议项目(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和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三)完成年度自主课题研究工作。立足我委近年来重大行政决策工作中取得的成效和存在问题,结合重大行政决策规范管理标准化体系化试点建设工作,完成课题《市发改委关于<苏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实践与思考》。

(四)为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和旧城区改建项目提供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情况说明。根据姑苏区征收办的发函,及时为"新塘1、4、5、6组""光荣墩(东环路)""平江片区三线入地整治试点工程(钮家巷、邾长巷)""西巴里南""原虎丘路蔬菜研究所东侧地块"等14个项目符合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复函。

(五)完成征求意见答复工作。截至到11月底,完成市政法委《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考核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市法制办《苏州市市区依法没收的违法用地地上建筑物及其他设施移交处置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市编办《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批集中行使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征求意见稿)等27件征求意见稿的答复工作。

2019年,我委将继续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奋发进取,主动作为,深入推进法治机关建设,为法治政府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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