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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2019年工作总结和2020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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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2019年工作总结和2020年工作计划

2020年03月17日

2019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形势,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紧扣服务实体经济、防范金融风险、深化改革开放三项基本任务,统筹推进金融稳定、发展、创新各项工作,推动深圳金融业保持平稳健康发展。

一、深圳金融业运行平稳,各项指标再上新台阶

过去一年,深圳金融业总体呈现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初步统计,全市金融业实现增加值3667.63亿元,同比增长9.1%,占同期全市GDP的13.6%。作为高附加值产业,全年深圳金融业实现税收(不含海关代征和证券交易印花税)1522.4亿元,占全市总税收的24.7%,继续居各行业首位。从贡献看,深圳金融业实现了全市约1/7的GDP和近1/4的税收,支柱产业地位巩固提升,质量型增长特征进一步彰显。

--综合实力稳步提高。截至2019年底,全市金融业总资产15.5万亿,其中银行业8.94万亿、证券业1.71万亿、保险业4.85万亿,分居全国第三、第一和第二。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8.39万亿元,本外币贷款余额5.95万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5.7%和13.2%。在2019年9月"全球金融中心指数"(GFCI)中,深圳列第9位,跻身全球十大金融中心行列,国内仅次于香港、上海和北京;其中,深圳在"金融科技中心"分项排名中列全球第五。

--主要指标全国居前。银行领域,银行机构各项财务指标平稳运行,资产余额、存贷款规模稳居全国大中城市第三。证券领域,全年22家证券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41.9亿元,净资产、净利润、净资本均居全国第二。境内上市公司299家,居各省市第六;上市公司总市值7.05万亿,全国第二。保险领域,共有保险法人机构27家、分公司77家、中介机构129家,机构密度居于全国全列;2019年,全市保险市场实现保费收入1384.47亿元,同比增长16.19%,增速较全国高4.02个百分点。其中,财产险、人身险分别同比增长5.18%和20.67%。

--服务功能持续增强。12月末,深圳银行业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17万亿元,同比增长24.24%,高于各项贷款增速10.8个百分点;民营企业贷款余额1.87万亿元,同比增长19.11%,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5.7个百分点。直接融资加快发展,全年本地企业通过境内股票市场融资589.9亿元,通过交易所债券市场融资4889.4亿元,合计5479.3亿元,较去年增长1/3。2019年,深圳保险业累计提供各类风险保障347万亿元,其中,出口信用保险承保外贸出口412余亿美元,科技保险提供风险保障1865亿元。

二、重点任务扎实推进,金融工作呈现新局面

过去一年,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抢抓粤港澳大湾区、先行示范区建设"双区驱动"重大历史机遇,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党建与业务齐抓共管、发展与监管互促共进,抓重点、强短板、补弱项、激活力,全力推动金融工作再创新局面。

(一)狠抓落实,助力先行示范区建设扎实推进。把深圳建设先行示范区作为各项工作的总牵引、总要求,努力推动在金融领域率先落地生根、形成生动实践。全方位加强统筹谋划。8月即迅速组织召开行业务虚会,广泛吸收和借鉴业界专家的意见;制定金融领域"深调研"工作方案,紧盯目标任务、逐项分解落实;由局主要领导统筹总负责,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形成17项调研报告,并引导组建"先行示范区建设金融研究联盟",成立跨部门的专项工作组,强化智力支撑,形成落实合力。推动重大项目先行突破。配合制定先行示范区建设专项行动方案、三年规划以及综合授权改革清单,系统谋划,倒排工期,挂图作战;会同驻深监管部门等滚动式梳理金融先行示范的政策事项,利用各种机会争取率先落地实施,力争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其中,资本市场领域若干重大改革项目已率先落地,2019年12月沪深300ETF期权在深交所成功挂牌,深圳首单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平安证券-高新投知识产权1-10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发行上市。

(二)多措并举,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不断增强。在产融结合的重点领域发力,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力高质量发展。小微企业融资提质增效。全力做好民企纾困工作,协调化解30余家重点企业流动性危机。认真抓好"四个千亿"计划落实,2019年新增民企信贷340余亿元,发行、立项及储备民企发债项目合计830余亿元,完成年度目标,并积极配合成立千亿规模的民营企业纾困基金。组织实施中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奖励、过桥资金贴息、发债融资奖励等系列配套政策。启动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首批22家银行、12家保险公司参与,累计放款超28亿元。继续推广应用"深圳市创业创新金融服务平台",助力企业解决融资200余亿。供应链金融先行示范。在广泛调研基础上,形成《关于打造有影响力的供应链金融先行示范区的报告》,获市领导批示肯定。印发实施国内首个地方性供应链金融专项政策,引导成立粤港澳大湾区首个供应链金融协会,并支持福田、南山、宝安等区出台个性化措施,通过市区联动,打造供应链金融集聚示范区。同时,积极推进供应链金融人才培训、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指导举办"2019国际保理和供应链金融大会"等,着力培育产业生态。绿色金融纵深发展。落实绿色金融专项政策,推进"中国绿色基金标准""中国绿色金融中心指数体系"等研究,支持ISO国际标准组织可持续金融小组TC322会议成功在深召开,并推动"全球金融中心城市绿色金融联盟"(FC4S)实体经济实验室、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联盟秘书处落户深圳。截至2019年12月底,全市绿色信贷余额1586余亿元,同比增长17.9%。黄金金融国际影响力逐步提升。经报国家部委批准,全球最具影响力的贵金属会议--伦敦金银市场协会(LBMA)2019年贵金属年会在深成功举办,630余名来自国内外黄金业界的代表参会。工商银行深圳分行成为上海黄金交易所国际板指定交割仓库,助推黄金市场对外开放进程。金融科技加快布局。全市金融科技专项政策加快制定,国家金融科技评测中心、未来监管科技研究院等基础平台相继落户,国内首支金融科技主题公募基金产品-合煦智远国证香蜜湖金融科技指数基金(LOF)正式发布,深港澳金融科技联盟揭牌成立,第四届"中国(深圳)金融科技全球峰会"成功举办等,助推深圳金融科技先发优势持续巩固。

(三)严守底线,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有力有效。把握好风险处置的节奏和力度,提高监管履职能力,确保稳增长、防风险两不误。重点领域风险整治成效明显。牵头组建全市网贷风险处置实体化工作专班,"一体两翼"稳步推进风险处置,并在全国率先搭建网贷机构退出投票表决系统,率先发布良性退出指引、知情人举报制度、失信惩戒规范、清产核资指引等系列制度,加快行业清退。截至12月底,全市在营网贷机构数量、借贷余额、投资者人数均较年初分别下降98%、91%和90%,超额完成"三降"目标;我市网贷风险处置的做法成效,获得国家整治办和省领导的高度认可。同时,建立月报和台账机制,全力配合私募行业风险化解;深入开展地方金融领域扫黑除恶工作,坚决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加快江西明骏、美贷网等重点案件处置,推进陈案攻坚。地方金融监管治理不断强化。制定出台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助力多层次资本市场规范发展;按照"门槛从高、标准从严"的思路,制定实施融资租赁、商业保理行业过渡期准入工作方案,建立联合会商机制,把好准入关口;在国内率先成立地方金融行政处罚委员会,构建"查处分离"工作机制,提高执法监督的规范化水平。加强小贷、融资担保、典当等业态的合规督导,提高现场检查的覆盖面,全年实地检查合计200余家次;有序推进商业保理行业专项清理规范、交易场所分类处置、互联网小贷整改验收,以合规为标尺,引导行业"减量增质"。监管科技应用和风险教育持续加强。推动灵鲲金融安全大数据平台等"三大监管系统"优化提升,开发上线信访回复智慧平台,并建立监管科技外部专家库,持续完善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功能,全力打造监管科技品牌。研究推进"跨境监管沙盒"试点;加快筹建第二家地方AMC,构建风险"减压阀"。加强投资者风险教育,集中组织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400余场,参与群众20余万人;围绕"网贷清退投票平台""识别网上高利贷"等主题开展宣传322篇(条),转发十万余次。

(四)互利共赢,金融开放合作水平持续提高。找准各方利益汇集点,不断深化金融交流合作,助力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深港澳金融合作不断深化。在全国率先启动"深港澳金融科技师专才计划",借鉴国际CFA和FRM资格考试体系经验,探索构建大湾区金融科技人才联合培养机制;率先成立"深港澳天使投资人联盟",构建优势互补、覆盖初创企业成长全周期的天使投资生态圈。牵头主办市委领导领衔督办的重点提案--《关于推动深圳进一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合作的提案》,详细制订工作方案,细化16项措施推动落实。已连续组织召开九次深港澳金融合作季度座谈会,搭建常态化会晤交流平台;协助举办香港青年"2019深圳金融科技暑期实习团"等活动,与澳门金管局签署金融人才培养与交流合作备忘录,促进多层次人才互动。国际金融合作取得新进展。牵头与伦敦金融城、英国国际贸易部联合举办首届深伦金融创新与合作论坛,近150位来自中英两国的知名机构代表出席;与伦敦金融城签署《合作备忘录增补文本》,推动两地金融科技、绿色金融、资本市场、人才交流等方面合作;组织金融机构赴哈尔滨参加第六届中国-俄罗斯博览会,联合召开阿布扎比国际金融中心推介会,协助境内外多元化融资对接。区域对口合作务实推进。认真贯彻落实《深哈金融对口合作协议》,两地金融部门互访互学日益频繁;制定实施《苏杨村精准扶贫项目实施方案(2019-2020)》,动员各方力量,精准投入资金,扎实推进贫困户对口帮扶、产业扶贫、教育扶贫、技能培训等各项工作,并创新开展大病补充住院医疗保险试点,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五)服务为本,金融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进一步集聚优质金融资源,强化人才服务支撑,激发市场内生动力。金融组织体系更加健全。利用《深圳市扶持金融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新修订出台契机,加强精准招商、定向招商,全年共引进分行级以上持牌金融机构14家,其中总部金融机构9家,注册资本合计超294亿元;建行理财子公司、招行理财子公司率先落户,国内银行业首家汽车金融持牌专营机构--平安银行汽车消费金融中心获批开业。此外,人民币国际投贷基金注册成立,一批优质的风投创投机构及产业基金相继落户。金融人才队伍建设加速推进。启动"深圳市百千万金融人才培养工程",成功举办首届金融领军人才研修班、首期鹏城金融大讲堂,获得良好社会反响。制定评选方案,筹备首次"鹏城十大杰出金融人物"评选活动,并组织启动首届"深港澳金融科技师"一级考试,报考人数超1500人。金融品牌集聚区建设全面加强。规划建设福田金融核心区、红岭创新金融产业带、南山科技金融城等6个金融集聚区和7个重点金融楼宇,优化产业空间布局。争取国家部委进一步支持深圳建设保险创新发展试验区,梳理系列政策诉求事项上报。成功举办第十三届深圳国际金融博览会、第15届中国(深圳)国际期货大会等活动,深圳金融业的影响力逐步提升。

(六)提高站位,党的领导核心地位不断巩固。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不折不扣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机关党建工作扎实推进。局领导班子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党政同责,严格落实"第一议题""三重一大"等各项制度,坚持党建与业务齐抓共管、互促共进。多次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制定实施全局廉政风险点防控清单,就金融领域反腐进行强调部署。较好完成"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获得市委指导组充分肯定,其中深入基层调研90余次、涉及企业160余家,形成10期简报、14项专项报告。成立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和七个党支部,组建市网贷专班临时党支部,机关党建基础进一步夯实。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严格落实党管干部原则,树牢正确用人导向,全年提拔处级干部8名,科级干部14名,选调招录干部6名;推动市金融稳定发展研究院顺利完成领导班子建设和人员选聘,进入稳健运营。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年内组织各类培训30余场,开展谈心谈话、"咬耳扯袖"40余次。坚持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制定金融扶持政策资助项目操作指引、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申报指南,并修订起草全局办文办会、公务接待、公车调度、党务纪检、专项资金管理、信息安全管理等多项制度,全面推进服务管理规范化。新兴金融行业党建水平得到改进和明显提高。深入13个行业协会、70余家新兴金融机构开展党建专题调研,设计"一套表+三本账",全面摸清底数,掌握第一手材料;协调将原隶属于市社会组织党委的7个新兴金融行业党组织划归新兴金融行业党委,进一步理顺机制;组织51个所属党支部完成集中换届,全年新设党组织29个、增长33.7%,新发展和转入党员213个、增长31.2%。起草《关于加强新兴金融行业党建工作的若干措施》,为更好落实"党建+金融"提供纲领性指引。同时,还组织举办了庆祝建党98周年暨"七一"党日、"政企通"网上对话、典型案例推广、先进党员表彰、党支部书记轮训等形式多样的活动,有力夯实新兴金融行业党建基础。

三、抢抓"双区驱动"历史机遇,推动金融业高质量发展

2020年是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是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全面铺开、纵深推进的关键之年,是高质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六届十三次全会决策部署,抢抓"双区驱动"重大历史机遇,紧扣金融工作"三大任务",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进一步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决打好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加快转变金融发展方式,加强地方金融监管治理,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推动金融业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为深圳奋力朝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方向前行、努力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作出金融应有的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

(一)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金融工作提供坚强保证。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引导全局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增强"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刻领会把握"中国之治"的核心要义,加强制度建设,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继续加强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和整改落实,以实际行动践行金融业的初心和使命。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从严从实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加强统筹督导和分类指导,推动新兴金融行业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两个覆盖"提质增效,努力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金融业发展优势。

(二)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抓好"双区驱动"贯彻落实。以先行示范区建设牵引带动金融改革,包括:力争创业板改革并实施注册制早日落地,推动国际海洋开发银行、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产权交易中心加快建设,在推进人民币国际化上先行先试等;同时,与驻深金融监管等部门等密切联动,滚动式梳理金融先行示范的创新项目,力争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深刻把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机遇,充分发挥深港毗邻的区位优势以及深港澳金融合作季度联席会等工作基础优势,对接"港澳所需",把握"湾区所向",竭尽"深圳所能",加强与香港在绿色金融、金融科技以及与澳门在特色金融、人才培训等重点领域的合作,促进与港澳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和金融(基金)产品互认,推动跨境信贷、跨境投资、跨境资产管理等领域实现更大突破,持续拓展金融开放合作新局面。

(三)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持续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水平。在"金融+实体"方面更精准发力,用足用好"四个千亿计划"、小额贷款保证保险、无还本续贷等各项措施,落实民营经济平等待遇;研究提高供应链金融政策层级,推进供应链金融平台建设、常见产品标准编制等,打造供应链金融先行示范区。在"金融+科技"方面双轮驱动,加快出台全市金融科技支持政策,推进金融科技试点、"深港澳金融科技师专才计划"等重大项目,同时继续推动组建科技金融租赁公司、科技保险公司,引导天使投资加快发展,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在"金融+环境"方面加快探索,开展绿色金融立法的创新探索,积极争取国家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试点,推动绿色项目库建设,引导更多资金实现"绿色配置";同时,研究制定金融促进海洋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在"金融+社会"方面先行先试,探索社会影响力投资、可持续金融的可行项目,引导强化公益事业、医疗教育、基础设施等重点民生领域的金融支持。坚持标准不降、劲头不松,继续扎实推进金融精准扶贫,走好脱贫攻坚的"最后一公里"。

(四)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坚决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按照"稳定大局、统筹协调、分类施策、精准拆弹、建立机制"原则,有序开展P2P网贷风险防控和处置,压实各方责任,逐一击破难点,依托良性退出机制、投票表决系统等持续压降存量风险。加快新设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尽早投入互联网金融和地方不良资产处置。保持打击非法集资的高压态势,健全工作制度,加快陈案攻坚,有效遏制和震慑非法金融犯罪行为;持续开展金融领域扫黑除恶工作,与新兴金融行业监管有机结合,推动地方金融乱象整治。积极支持监管科技的实践应用,利用现代技术手段,提高监管的有效性和覆盖面,敢于监管、精于监管。开展地方金融监管条例立法调研,按照中央统一规则,适时修订完善融资担保、交易场所等监管办法。此外,要大力加强投资者风险教育和金融法制宣传,充分调动各区、街道、协会以及社工、网格员等各方力量,构建群防共治社会格局。

(五)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充分激发金融市场活力和内生动力。把握我国金融业深化改革、全面扩大开放的机遇,不断优化产业扶持政策体系,培育本土法人金融机构,并研究出台外商独资私募证券(WFOE)等政策,加大力度引进外资金融机构,吸引更多国际性金融组织或中介机构落户,保持集聚金融资源的竞争优势。与深圳广电集团开展战略合作,推进金融宣传"五个一"工程,献礼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认真筹办好金融科技全球峰会、金融国际博览会、深伦金融创新与合作论坛等活动,提升我市金融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深入推进"百千万金融人才培养工程",落实金融领军人才、骨干人才、青年人才的分类分层分步培养,不断优化金融人才发展环境,夯实金融业稳定、发展、创新的智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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